第三十一章 大哥的原则
麻胡的事情过去之后,赵奉义便在第二天就带着喜子他们四个人离开了S县,赵奉义这是去捞钱去了,不同于臧世雄、李敖他们两个人现在都已经有了各自的收入,而且还都越发的稳定了,赵奉义现在是完全的没有收入,仅是靠着当初放高利贷的所得和分来的钱在一直支撑着自己和喜子他们四个人的吃喝拉撒睡。 赵奉义早就想好了自己的捞钱之路,那就是黑吃黑! 黑吃黑尽管危险系数极高,但是有得必有失、有利必有弊!黑吃黑的危险在于道上的追查报复,也在于当场的失手!稍有不慎,丢掉小命也不是没可能的! 不过黑吃黑终究只是道上的恩怨纠葛,不会牵扯到警方的,被黑的一方要是追查不出人来,那就是哑巴吃黄连、有苦说不出!况且就算是追查出来了,那也还有回转的余地,再者说了,黑道上的报复寻仇也都不会殃及到家人的!只要是能瞒得住老爹老妈就好,不像是警方那样直接就上门,直接抓人就往看守所里丢!别说是怕老爹老妈再担心受怕什么的,就连赵奉义他自己也绝不想再回到看守所里了! 赵奉义之前就想的很清楚,除了黑吃黑之外,他和喜子等五个人也做不了什么了,偷也不会,抢的话,报案风险太高,判刑也太过严重,完全就是划不来,放高利贷和要账这两项,之前赵奉义也有染指过,但那都不是他想做的事情,因为放高利贷和要账这种事情极容易让名声传出去,同时也极容易把名声给搞臭! 赵奉义还年轻,他还不想一出门就被人认出是放高利贷的,是专业要账的!但是李敖却不一样,对李敖来说只要是能赚钱,名声坏就坏了,况且李敖所要的本就是恶名,鬼还怕恶人,自己本来就是出来混的,还想要好名声的话,那岂不是既要当婊子又想立牌坊?在李敖看来要混就要混一辈子!那些个混了大半辈子的黑道大哥看起来不也还是风光无限吗?哪一个看上去像是要被抓或是要没命了?既然自古就有混社会的,那么就证明它的存在即为合理!而臧世雄压根就没有考虑过名声的事情! 三个人的想法不同,也是因为三个人对于自己的定位不同!赵奉义确实是有点儿既要当婊子又想立牌坊的感觉,他的真实想法是想靠着捞偏门赚足本钱,然后去做正经买卖,赵奉义虽然心中十分的明白,自己的所作所为将会跟随自己一辈子的,黑就是黑,染不白的,但是反过来说了,人真的可以一辈子混黑吗?答案是否定的! 现在所做的一切,赵奉义只把它看作是跳板!而且他也自信的认为自己是可以成功的!甚至自己最后可以瞒过老天的双眼,转型成为一个成功的生意人! 赵奉义之所以会选择黑吃黑,除了高回报和无报警的风险之外,和他在看守所里的生活也有很大的关系! 在赵奉义未被抓之前,他就听许多人说过,看守所和监狱里是人才济济,那里面是什么样子的人才都有!可是真住进去了,赵奉义才发现那里面根本就没啥人才! 看守所里面最多的就是小偷小摸的,打架抢劫的和强*jian之类的年轻犯人,当然了,杀人犯也有,但是他们大多都是误杀,非是出于本意,不是误杀的那些,基本上也是长期受到欺辱,无奈之下才起了杀念的!在这里多说一句,其实杀人犯在看守所里的地位是非常低的,杀人犯都带着手镣脚镣,行动多有不便,而且一般的杀人犯是没有人管的,人都判处死刑了,家里人一般也就不再花钱了(年轻点的和家里有钱的除外),没了钱来支撑,光凭看守所里的馒头是填不饱肚子的,并且自然也就没烟抽了,烟在看守所还是违禁品,没钱根本就搞不来,吃不饱也抽不了烟,行动也不便,剩下的也就只有低下头去巴结人了,所以杀人犯在看守所中远没有常人所想的那么的横! 至于贪官污吏、真正的黑社会等也是有的,他们相较来说算是高级犯人了,而且也是人数最少的犯人群体,没有之一!这些犯人一般不用干活,吃喝的也好一些,其中一些甚至连管教干部都不敢惹,而且不仅是不敢惹,还要巴结着,别看他们人在里面,但其中很多人的势力并未被连根拔起,或者是并未被没收财产,依旧是家财万贯!在这个时代只要是有钱有势,甭管走到哪里,你都是爷! 赵奉义就曾在看守所里亲眼见过犯人打管教干部的,那位犯人也是S县的知名黑道大哥,一生也颇具传奇色彩,曾经也是S县公认的黑道第一大哥!他早在许多年前就因枪杀他人而被通缉,这位黑道大哥也曾跑路过,但也就是那么几年的光景,据传他当年跑路的时候,可是和后来因为一部电视剧《征服》而火遍全国各地,真实姓名为张宝林的黑社会大哥一起称兄道弟的! 这位曾经名动S县的黑社会大哥早在2000年前后便又回到了S县,之后就再也没有跑路过了,S县的公检法都一直拿着他的好处,对他在S县的这件事情是视而不见听而不闻,因为这位黑道大哥毕竟还是被通缉着的,警方偶尔还是会接到举报电话说是在S县的某某处见到他了,想必举报的人也是这位大哥年轻时所结下的仇人,这时警方便会给这位大哥打一个电话,告诉他赶紧走,半个小时之后警方会去他出现过的地方例行公事的搜查一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