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十一章 我叫鹰爪孙
这一刀的来势极其暴烈,刀光扫过的地方,楼梯栏杆像是爆炸了一般,碎木屑四处飞溅,在这范围内的四个丐帮弟子武功不好也不坏,却也被刀气所激,猝不及防地朝周围摔倒出去。 奚康生首当其冲,对方虽然在十步之外挥刀,却也被一刀斩飞,在地上推出了十五步之远。 那边马大元和宇文城都噼里啪啦的交手数合,眼睛余光却一直望向了这边,看到这边林文的惊艳一刀,也忍不住愣了一愣。 这一刀挥得轻描淡写,只匆匆瞧见了刀锋暴起了一道半圆形,甚至间或还吟出了诗文来,这种冷冽的刀法,实在恐怖。 “侠客不怕死,怕在事不成。” “妈的,好厉害的鹰爪孙……”断魂刀奚康生从地上爬起来,抹了抹嘴角的鲜血,“兄弟们,一起上!杀了这个鹰爪孙!”十数个人朝这边猛地冲过来,后方不远处,那矮胖大汉也已经追至,随手抓起了放在一旁的一座假山盆载,呼啸声陡然响起,林文根本没有回头,略略偏过头,那座假山打着旋儿飞了过来,前面不远处,失了雁翎刀的老乞丐刚刚从旁边的喽啰那里借了把刀,蓦地见到一大坨东西飞过来,仓促间挥刀去砍,假山被当中劈开了两半,但依然被飞溅的碎石屑迷花了眼。 难言的混乱聚集在了一起。包厢里,小红袖悄悄开了门,探头往外看,根本不明白为什么忽然会乱成了这样。只听见撞击声,刀剑碰撞声,拳脚交集的声音交织成了一片,还想探出来再看看,却被一双手轻轻敲了个暴栗,“啊”了一声抬头看时,却看见林文似笑非笑的表情。 看着小红袖乖乖的关上门,林文吐出一口浊气,握紧手中雁翎刀,手腕轻轻一转,刀锋上的鲜血在地面上溅出一条猩红血线,刀锋指向了冲过来的十几个人,不退反进,迎面狂奔,吐气发声。 “事成不肯藏姓名,我非窃贼谁夜行。” 躲在一旁的颜真卿虽然心中害怕,但此时听到了林文一字字迸出来的诗,却悄悄的竖起了耳朵,他虽然作诗不太行,但鉴赏能力却是没什么问题的。此时诗词,都讲究韵律和押韵,林文这诗念出来,虽说抑扬顿挫,却似乎略欠了些文采。 敌对双方瞬间擦身而过,林文看都不看从背后冲过来的敌人,面对来敌,闲庭信步前行,轻松挑落几枚激射而来的暗青子,不时挥洒出轻描淡写的一刀。 “白日堂堂杀袁盎,九衢草草人面青……” 诗句如珠落玉盘,一字一句的跳出来,如果说前面两句诗尚且藏锋,锋芒不厉的话,那么直到这句诗,才算拭去了灰尘的明珠,露出了真正的锋芒与……锐气。 最前面几个丐帮弟子根本抵挡不住,生得玉树临风的年轻书生每次都只是轻描淡写的一刀,就如风卷残云一般将几个挡在面前的丐帮弟子斩飞,如珠落玉盘一般摔往了楼外面,总算是林文手下留情,往往只用刀背,都是只伤不死。除去断魂刀奚康生刀法高强,勉强接住了一招之外,接下来与他照面的,无一例外都是瞬间被击倒、斩飞。 周围的看客此时也稍稍平静下sao动,齐刷刷的望向了林文这边,头上不时的跳动着震撼点数 6, 7的提示,有认识林文的茶客已经在窃窃私语:“看到了没,那就是快剑小孟尝林子扬,没想到居然是诗剑双绝。”之类的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