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七章 需要音乐的瞬间
这几日澳门的阳光有些厉害,让剧组也不得不做出些调整,尽可能将戏份都调到了傍晚拍摄。 有一场千明勋和具惠善的戏,是尹智厚出门忘记带钱包,在街边通过卖唱筹集资金,请金丝草吃饭的剧情。属于编剧和导演的临场发挥,因为有中国粉丝认出了千明勋,起哄着想让他唱首歌,后来就干脆拍下来,制作成了这样的一段剧情,算是一个小小的彩蛋。 因为千明勋最有名的代表作,也就是出道曲《雪之花》,已经有了中文的版本。而且千明勋又会说中文,所以就唱了段中文版。可是后面制作的时候才想起,这里面牵扯了很多版权的问题。 虽然千明勋是韩文版的演唱者,但依然没有中文版的使用权,如果要演唱并用于商业用途,比如在电视剧中出现,都是要交一大笔费用的。而且不用说千明勋也只是翻唱者,就算是RB原唱中岛美嘉来了,同样也避免不了这个问题。 音乐跨国版权存在很多局限性。 剧组经过和千明勋沟通后,最终还是决定不播放这部分镜头。因为支付高昂的音乐版权,实际的益处却没多少。如果是为了千明勋进入中国市场做准备,倒也不失为一个办法。但千明勋还没有这方面打算,所以也就没有这个必要了。 但这件事情给了千明勋很多触动。因为他接受的理念一直是音乐是没有国界的,但版权却是有国界的。阻碍艺术自由传播的不是文化差异,而是金钱! loen作为韩国最大的音乐发行公司,旗下Melon拥有数量庞大的音乐版权。如果loen也以盈利为主要目的,对音乐的使用权重重限制,对于韩国音乐的对外传播没有好处,也与更远大的发展目标冲突了。 所以千明勋形成了一个很坚定的理念,甚至就连宣传语都一并想好了。 需要音乐的瞬间! 当人们需要音乐的时候,最先想到的就是我们!无论是以任何形式,演唱会也好,翻唱也罢。电影、电视乃至综艺节目,只要需要使用音乐的时候,loen都可以提供解决方案。 通过loen自身领先的业界地位和资源整合能力,在跟其他国家的版权公司或音乐人交涉时,可以用最小的代价获取到客户所需的音乐,这是一项非常有意义的新业务! 完善这个企划案的过程中,千明勋也不可避免的想到了自己。在为电视剧创作OST的时候,千明勋遇到了不少困难。主要是偶像剧配乐的风格,和他自己所擅长的区别较大。这部剧里没有合适的剧情,能承载那种比较深沉的旋律。 所以后来没等千明勋写出来,剧组就收齐了合适的曲子,令他为此暗自郁闷了一阵。不过后来千明勋也很快想通了,自己虽然有不错的音乐天分,但并不是个全知全能的鬼才! 尽管千明勋还有大把的时间去学习,但眼下就面临着一些问题亟待解决。比如说李知恩下一次回归的作品怎么办? 事实已经证明了她年龄尚浅,和厚重的抒情曲风完全不搭。公司已经决定作出调整,以呆萌可爱的实际风格,重新进行定位宣传。所以自然需要与之对应的新曲子,这并非千明勋和loen所长。 还有正在国外进行舞蹈特训的金泫雅。如果决定推出一名以强烈舞蹈为主打的solo歌手,背后需要打造的可是一整支训练有素的团队。无论是在国内组建还是从国外招募,loen都还需要能驾驭全新曲风的作曲家。 千明勋接触过新沙洞老虎,但经过反复考虑,他并不是最适合loen的人选。李浩杨擅长的风格也很鲜明,虽然能够补充loen的空缺,但并不足以填满更大的蓝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