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五十三章 碎尸详情
临近傍晚,秋季多雾,车子渐行渐缓,原本只有不到一个钟头的车程硬是开了两个多小时,才来到位置市中区市局的招待所。 因为前不久我市市局已经帮我办理的工作证,虽然目前还没审批下来,但在系统上还是有据可查的。 在经过一番查询后,我很顺利的入住了市局的招待所。 枣庄市局的招待所比我市的环境要差一些,许多硬件设施都有些老旧,可毕竟是公办的,所以还算干净整洁。 我刚将行李放好,老候就带着两个人一脸疲倦的匆匆进了门。 三人中,除了老候外,另外两人我并不认识,在老候的介绍得知,瘦高中年人是枣庄市局刑警队的宋队,另外一个带着眼镜的消瘦青年则是他的徒弟小杨。 简单的介绍后,老候就问楚明案子大体跟我已经说明了? 我点头说是,不过,一直到现在也还不清楚我到底能帮上什么忙? 老候嗯了声,说:现在不急,既然你已经加入了进来,我们先简单的开一下会。 说完他便招呼宋队跟小杨坐下。 随即朝楚明看了一眼,理了理思绪,沙哑着嗓子开始说:事情得从两个月前,我刚接手这个案子时说起,因为皖西那边的几起案子,所以温老跟小楚他们都无法抽身。在此之前,我对这个案子也是有所耳闻,原本以为只不过是一起性质恶劣手段残忍的碎尸案,于是不以为然的单枪匹马过来接手。为了配合我的工作,枣庄市局的局长就分拨了宋队辅助我。当时我对枣庄这边的具体情况也不太了解,就全面开展对已经发生了两起性质恶劣的碎尸案开始展开调查。通过对已发现的残尸进行比对发现两起案件有颇多相同的地方,首先说一下,在城西垃圾处理站发现的部分男性残尸,因为头部至今也没找到,所以身份一直还没弄清楚,这里暂且用男尸一号代替。当时我来的时候,男尸一号已经放置于停尸房中的冷库中,而我从枣市局的陈法医那里取得尸检报告得知,男尸一号,年龄在三十五至四十岁之间,体内脏器均被掏空,四肢与颈部切割面均匀,尸斑显示死亡时间大约十至十五天之间,尸体已经轻度腐烂。除此之外,躯干上无明显外伤,系为他杀。除此之外,并没有其它可供调查的条件。于是我联系了当初接警时的城西派出所那边,那边的副所长告诉我,尸体虽然出现在他们的辖区,但是经过后来调查走访发现辖区内并没有本地人员与外地暂住人员失踪,所以可以确定死者应该跟城西镇没有关系。既然城西那边没有线索,所以男尸一号的事情就这样耽搁下去了。再说这个男尸二号,尸体是在滕州步行街发现的,当时我也去看过,年纪大约二十至三十岁之间,死亡时间在五至十天之间,尸解程度与男尸一号相仿,四肢与颈部切割面经过鉴定为同一种利器导致,左胸处有明显外伤,伤口极深,体内脏器被掏空,不过按照左胸外伤来看,极有可能是尖锐利器致命,导致心脏破损。除此之外,并没有发现任何与死者身份有关信息,且同样没有发现任何可疑物证。 虽然两起案件同样找不到任何线索,但是从法医鉴定报告上来看,两起碎尸事件可疑并案,而经过了两三天的时间,于第三天我们得到上面给予的答复,同意并案调查。因为连续发生两起手段残忍案件,那几天就连市中区都闹的有些人心惶惶,上面对此极为重视,要求市局尽快破案。为此,枣市局的局长特别给我们增加了人手,希望能尽早破案。 然后就在第四天的早上,市中区的极品街一个出租屋内,再次发现一具被尸解的女尸,此处暂且用女士一号代替,因为她的身份仍然没弄清楚。 看 说到这,你可能会好奇,在出租屋内发现的,那怎么会弄不清楚身份呢。事实上,女尸一号跟出租屋并没有任何关系。而通过走访我们也证实了这一点。房东与附近租住的房客表示,那间屋子因为地处偏僻背阴,所以一直都没租出去,这下在里面发现了死人,就更不可能租出去了。 那次我接到110报警中心转过来的电话后,就立刻带着刑警队以及法医小陈赶到现场。 屋子门一打开,强烈的尸臭扑鼻,当时就我跟小陈一起进去的,只是,那一次我们发现的,只是尸体的下半身,上半身不知所踪,随后初检得出,才知道死者是个女孩,年纪大约在二十至三十岁之间,下半身切割面有明显撕裂痕迹,肾脏掏空,死前曾遭受过性侵犯。 ~搜搜篮*,即可全文阅读后面章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