侵犯
接到师弟B的电话,说有个小孩的磁共振检查被拒了,理由是体温38℃。 工作将近十年,第一次遇到这样的事情,我内心的感觉除了可笑之外,更多的是愤怒。 磁共振检查时候的分子运动,确实会产生热量,但是并不多,而且大多表现在浅层,深层的影响微乎其微。 百度的资料基本都是以“正常现象,不必担心”作为结尾,在这个信息爆炸的时代,一个感冒吃药加重的例子都能被人们拿出来反复讨论,磁共振检查因为发热而出现事故的新闻却没有多少提及,实在让我难以相信会出现多么严重的后果。 最后找到一篇有关磁共振成像安全管理的共识,里面提到的观点也仅限于“高热患者不宜进行检查”。高热,是指39℃以上;不宜,也不是禁止。 有同事提出口服退烧药降低体温再去检查的建议,我认为这样的cao作可以执行,但是始终不能认同这件事情。分明就是他们自身对知识的理解不够,而且忽略患者实际情况,却又反过来限制临床医生的决定,还要我们创造条件进行配合,完全就是喧宾夺主的典型案例,理应从医院层面对其强化培训和规范管理,而不是任其发展不了了之。 就好像一个患者过来就诊,医生评估认为有些药物可以不用,但是家属担心可能存在其他问题,要求医生根据他的意愿来开药。医生也不进行分析解释,直接就把一堆药给开了。
患者和家属绝大多数都不是医生,有些情况不明白可以理解。可是作为一名专业技术人员,在自己的执业范围之内,完全不顾事情的真相,给患者开具不必的药物,又有什么资格称为医生? 对于医技人员而言,终身学习的要求是有压力,可如果没有这样的觉悟,只是依靠所谓的经验或者直觉,对于前来就诊的患者来说,又该是怎样的一种侵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