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70 瞭城(加更)
; 冯楚若面色微微一怔,虽然在笑,可是眼底也露出几分怒意:“依本宫看,若影meimei还是好好养身体比较好。..皇上嗣单薄,皇上可盼着meimei将身养好再替皇上添加血脉呢。” 说吧,冯楚若转身看着守在外殿的宫女:“来人啊,本宫有些渴了。” 顾若影看着冯楚若的背影,狠狠咬了咬牙。让她好好养身体,再为皇室添加血脉。 这样的话,若是别人,怕是要赞叹皇后大度容人的。可是听在她耳中,尤其刺耳。 她的心思,皇后冯楚若自始至终都知道。可是知道归知道,她从来没有证据。而且这几年来,她见凤九幽的次数,确实如皇后所说,屈指可数。 知道她的痛处,每间一次,冯楚若都会旁敲侧击一次。她腹中的胎儿在不足三月的时候忽然滑胎,当时谈不上多伤心,反倒有种松了口气的感觉。 她不喜欢皇上,一点儿也不喜欢。 回想当初,如果当时她不在御花园中赏荷,不自以为是认为后面走来的人是凤九幽,不那样大胆地直接转身扑进来人怀里。 现在的她,怎么可能是这样的情况?而凤九幽,又怎么可能与阮绵绵大婚?想到阮绵绵,顾若影眼底露出一丝狠色来。 阮绵绵马不停蹄地赶路,到达暗门总部城时,是第五天早晨。城是凤天王朝东边的一座小城,因为靠近东海,人口也还密集。 城靠近东海,百姓们大多以打鱼为生。回到城,阮绵绵依旧穿着男装。脸上带着银色面具,城百姓看到她,都快速围了过来。 算算时间,阮绵绵已经有近五年没有回过城了。小时候在城,每次师父带她到城里来,她的脸上也带着面具。 而那面银色面具,只有暗门门主方可佩戴。 城的百姓,大多数都是暗门的人。平时过着普通百姓的生活,可是到了有任务的时候,他们便是另外一个人。 朝廷追查了暗门多年,从来没有想过,暗门总部就在距离景陵城不过五天左右距离的城。 最初的时候,师父尚且在世时,暗门的人并不在城之内,而是在距离城还有四五天路程的大山。 大雁山,万径人踪灭。 到了她的时候,经过与四大护法商议之后,阮绵绵决定将暗门从大山里面搬了出来。 所谓大隐隐于市,何况那时候,朝廷的人已经开始对那座大山开始进行了搜寻。 只是那时候朝廷并不确定暗门就在大山之内,加上暗门的人有意隐藏,所有前去寻找暗门的侍卫都死于非命,时间久了,城便有谣言传开了。 大雁山里面有猛兽,是吃人的猛兽。只要踏入大雁山的人,决计不会活着回来。 朝廷的人锲而不舍,但是久而久之,到底还是不得不信。最初他们连那些进入深林的侍卫尸体找不到,等到找到后,也就相信了猛兽吃人的传言。 毕竟那些尸体残缺不全,身上的伤口都是被动物尖锐的牙齿咬断的。有些尸体已经腐烂,但是还能看出他们的致命伤一般都在脖颈处的牙痕。 “门主。” 暗门的人将阮绵绵围了起来,齐齐跪了下去,阮绵绵微微一笑,后面似乎有人走了过来,人群慢慢让开,阮绵绵一看,无须已经到了她跟前。 银色面具下粉嫩的红唇微微勾起,阮绵绵快速扶起距离她最近的一位男,声音略微清冷:“大家都知道的,我不喜欢这一套,赶紧都起来吧。” “是,门主!”雷鸣般的声音,非常整齐。 阮绵绵眼底露出无可奈何的神色,快速看向来人。她不回来有两个原因,一是景陵城中脱不开身,再就是因为,现在这样的状况。 无须的眼底露出一丝微不可见地笑意,又看了看众人:“大家都按照昨晚我说的去做,今晚时,在城中的白虎楼集合。” 众人点头,神色恭敬有礼。眼底划过一丝笑意,阮绵绵走到无须身边,声音淡淡地问:“除了你和玄字号,地字号和黄字号都回来了吗?” 两人并肩而立,无须的声音不大,只能让他们两人听到:“门主,地字号与黄字号尚未回来,两人都已经飞鸽传书,今晚时,一定能到。” 来的路上阮绵绵已经想到了这一点,粉嫩的唇角勾起,声音带了一份暖意:“若是有事脱不开身,就不用回来了。” 两人一边说一边走,街上的人看到他们都点头微笑。即便带着面具,阮绵绵依旧回以微笑。 这座沿海的小城,五年没有回来,还是亦如五年前她离开的样,几乎没有任何变化。 若是真的有什么变化,那就是变得更加富饶,城的百姓也增多了不少。她进城的时候并不是从正门而入,而是绕了大山,从大山出来。 无须显然早就猜到了她的心思,让暗门的人都在大山下面的一道城门等着。那边那座城门,城的真正百姓是很少过去的,而且也是极不愿意去的。 那座大山的山脚就连着传说中有吃人猛兽的大山,他们望而怯步。寻常出海打渔,也都是绕过那座城门,宁愿围着城绕上一圈到海边,也不愿意从这边经过。 “门主五年才回来一次,他们都已经盼了很久,怎么可能会错过?”不同于在景陵城和环城的冷漠,无须的声音里带了一份难得轻松。 阮绵绵笑着打趣说:“我每次回来他们都那样,我是被他们吓着才不敢回来的。” 无须也不戳破她,看了她一眼,两人进了一家大宅。这样的大宅在城随处可见,而且模样几乎都一模一样。 看着周围几乎一样的大宅,阮绵绵下意识地看了一眼大宅的门口,眼底划过一丝笑意。 无须的唇角微微勾起,大宅朱红的大门已经从里面打开,有小厮模样的书童走了出来。 看到阮绵绵和无须,眼底划过一丝惊喜:“小姐,您回来了。” 阮绵绵微微一笑,伸手捏了捏那个书童:“小和,五年不见,长这么大了。” 叫做小和的书童腼腆一笑,又挺了挺胸脯,眼神晶亮:“小和要快快长大,小姐出门办事的时候,才会带上小和。” 阮绵绵抿嘴轻笑,声音温柔好听:“恩,可惜还差点儿,还是太小了。” 小和一听,小脸垮了下来。他这会儿不过一个十一岁的孩:“小姐,你说等小和长大了,就带小和出去的。” 阮绵绵笑着安慰他:“男弱冠之年是十六,小和你今年三月份才满十一岁呢。即便是算虚岁,也才十二。还是,太小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