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一章
小洛对这种不珍惜生命的人嗤之以鼻,病友类似的病情,一般只做四个疗程,他化疗做了六个疗程,他说不做则已,做就做足,这也是他做事的习惯,不能半途而废。群主也认为只要身体扛得住,还是做足好,彻底扼杀了血管和其他地方存在的CA细胞。老金问他医生怎么说,小洛说医生根据他的情况,也建议多做两个疗程,如果身体没事,就再加两个疗程。结果他做了八个疗程,人瘦了很多,但还是扛了下来。宋冯平从心里觉得这个医生太不负责任,四个疗程可以了,因为他也没有发现转移,但以小洛的性格,说多了反而不好。 不管是谁,在这个时候,有一点是相同的,就是都后悔原来没有珍惜健康。有个病友说,健康时他有一百个个目标,现在他只有一个目标,那就是健康。 宋冯平妻子一直在家照顾他,半个月后,他觉得自己可以了,催着妻子去上班。宋冯平自己在家,按时吃药吃饭,做些简单家务,看书睡觉,有时到附近公园走上一会。时间过的很快,转眼间一个多月过去了,吃药没有大的反应,就是脚后跟开始起皮硬化,后来还裂了几个小口子,群里建议擦点药,他就用蛇油膏每天抹下,过两周就慢慢稳定了。还有就是手特别怕冷,摸着凉水手指僵硬,偶尔还引起肚子疼,以至于留下病根,后来冬天都不敢怎么用凉水了。相比群里其他病友,这些副作用都不算什么,都在可以忍受的范围之内。 不知不觉已到深秋,早晚天气开始变凉,宋冯平思量许久,想到这秋高气爽的大好时节,还是出去走走,先试试身体适应情况。第二天吃过早饭,他背了个双肩包,开车就奔西边而去,路过单位,他只是远远看了看。然后又沿着到西山脚下转了转,绕着昆明湖走了一圈,怎么着也有好几千步,下午回来居然也没觉得多累,反而感觉浑身通透,这给了他很大信心。过了几天,感觉身体又恢复了些,他想看看能不能去爬爬山。吃过早饭,他又一直向西,沿着北清路开了好久,路过稻香湖,想起那里有个餐厅非常有特色,先去吃了点东西。再向前就是凤凰岭了,看着路旁已经发黄的银杏,和时而萧瑟而下的树叶,他心中一动,改变了主意,直接沿西五环向南开去。 上了京港澳高速,他心中一阵想,多年没去那里了,那条知名的山路修了吗,山上枫叶黄栌也开始红了吧。特别是归云寺,还是昨天的老样子吗,妙云大师是否还在。 下了高速,他沿着国道又开了将近一个小时。十月是这个城市最美的季节,沿途各种树和蔓生植物叶子开始变深,有的浅黄有的淡红,颜色交错,天然绘就。随着接近目的地,他心里忐忑起来,多年压在心底的思念和挂牵点点泛开,有点近乡情怯的感觉。在与归云寺隔山相望的地方,他停了下来,这里已经也开发成了风景区,他把车停在山下,决定先不去归云寺,就在这里走走看看。 这里毕竟离城市远,又是工作日,游人稀少。宋冯平买了门票,沿着台阶向山上爬去,想在高处看看山的那边,大概只爬了一二百个台阶,就已经气喘吁吁。他歇了一会,又向上爬去,感觉双腿无力,虚脱一般,只好作罢。前几天在颐和园走了一大圈也没觉得累,今天怎么了,看来爬山与平地走路还是差别很大。他走到旁边的亭子休息处坐下来,仰头看着远处大山,山后就是归元寺。他头有点晕,微微闭上眼,仿佛透过山体看到那里的一切,多少年没来了,这山还是昨日一般,没丝毫改变。 在山的那边,是他和傅云云第一次外出的地方。 宋冯平在大学同学中年龄最小,又愣头愣脑,和女同学没什么交往。他真正认识傅云云是在食堂,他读研究生一年级,傅云云大学二年级,系里组织班级联谊时见过面,还一起爬过香山,但也没怎么说过话。那时的学习压力不大,东风楼的研究生经常夜里灯火通明,挑灯夜战读书的少,打牌打麻将喝酒的不少,有几个人经常是通宵夜战,第二天如果没课就睡到中午。宋冯平年龄最小,萌不懂事,只是偶尔替人打会麻将,最迟也是一两点就去睡觉了。即使这样,早饭往往就不吃了,因为起床一般也十点左右了。有次刚刚上午十一点半,还不到开饭时间,就迫不及待到了食堂。 那时食堂的一景,就是没到开饭时间,门外已经聚集了很多学生,食堂铁门外碗筷声不绝,精力旺盛没吃早饭的同学嗷嗷待哺,特别是玩了通宵睡懒觉的同学,更是饥肠辘辘。负责开门的大师傅站在门内,有的满脸不屑地看着天花板,有的面无表情地隔着玻璃看着这帮学生。面对这群称之为天之骄子的学生,他们仿佛看外星人一样,或许内心一直想不明白他们优秀在什么地方,更不明白为什么他们会有大好前程,甚至若干年后会成为普劳大众的偶像,在电视上人模狗样地微笑,或淡定威严,或面无表情,睥睨天下。 宋冯平也在这帮人之中,只不过没有冲在第一的勇气,但毕竟没吃早饭,也想早点冲进去。时间终于到了,大门一开,同学们潮水一般涌进食堂。宋冯平先去打了饭,迫不及待地坐下吃了起来。这时,听到身边一个人吃吃的笑,抬头一看,傅云云手里端了两只碗,摇摇晃晃地,笑涔涔地站在那里。 “喝汤不?” 她不等他回答,就在旁边坐了下来。“喝吧,蛋花汤,免费的。” “这么多人,你也能挤过去啊?” “我是女的呀。”她乐了下,“你猜我昨天干什么去了。” “你们也打牌吗?” “我们有那么没出息吗,像你们一样,整天晚上打牌。我们去北大跳舞了。”她认真地说,“那里人很多,今天我们一起去吧?” “好啊,老李他们一直说要去呢。”老李是宋冯平的班长,比他大了十多岁,也可以说是他的偶像。 “好,人多热闹,一起去吧。”傅云云说完就去找女同学了。 两个人就那么简单,只想着热闹。如果放到现在,别人在都嫌碍事,两个人是多么安静幸福的事情。 那时大学的东门还十分破旧,门前是白石桥路,一条左右单行的大马路,从首都体育馆一直到北大东门。马路中间是一条排水沟,分开左右车道,水沟两边种了毛白杨树,长的十分粗大,微风吹过,树叶哗哗作响。马路对面除了燕山大饭店,就是一排小饭馆,虽然很便宜,同学们大都囊中羞涩,很少见有人去那里吃饭。从学校去北大,骑车就二十多分钟的时间,晚上行人稀少,路上也没有多少汽车,他们一队人马大呼小叫,一会就到了。
那时的傅云云有点不修边幅,灯光下松垮的毛衣,袖口都有点脏了,但笑的花一样灿烂。两人都是班级中年龄最小的,有点傻里傻气,等到舞会结束的时候,别的同学早分头回学校了,两人还在找自行车。在三角地找了几圈,他们也没有找到。那时学校里没人偷自行车,因为都是二手自行车,长的差不多,经常有骑错的事发生。最后他们找到一辆和宋冯平的自行车差不多一样的,居然也能打开锁,看来是真的被别人弄错骑走了。宋冯平只好驮着傅云云回了学校,傅云云说明天还去跳舞,要把自行车找回来。他们接连去了好几次,也没能找到那辆自行车,说不定哪位老兄心照不宣,也就将错就错,都凑合着骑了。 两个人算不算恋爱呢,那个时候的快乐是没心没肺的,两颗心纯洁的雪花一般,除了去北大跳舞,两个人周末还去海淀剧院听交响乐,其实他们也真没听懂,懂的是心里无言的喜悦,和在一起的兴奋。年轻精力无限,他们像不知疲倦的小鸟,在各个大学转来转去,享受校园的美好时光和简单的青春飞扬。还经常在五道口附近转悠,到俱乐部看电影,有时沿着小铁路走到北航校园里去,大冬天两个人就坐在冷飕飕的土山上,傻傻地瞎聊,冻的有些发抖。许多年以后,偶尔听到上个世纪九十年代流行的校园民谣,宋冯平都会有淡淡的疼痛感,那段纯粹的时光,早已回不去了。多年后他意识到,自己那时真是懵懂少年,一直都不会关心人,如果和自己生活在一起,傅云云会幸福吗,自己能让她快乐吗。与其相濡以沫,不如相忘江湖,这话,他多年后才明白其中道理。 那时的学生爱旅游爬山,周末也有去八大处香山的,远的地方就去黄花岭长城,更远的远郊那时还没开发,也没有公交车到达。他们集体组织去过几次郊外,同学们拿着大个录音机,带上面包,爬山累了,草地上就地围上一圈,唱儿歌丢手绢,能在草地上疯一天。有次游玩回来,傅云云说在河北交界处有个地方叫十渡,据说那里人很少,江南山水一般,想去那里玩。年轻人从来没有犹豫,他们打听到有去那里的专线,周末两个人就买了面包,带着相机,没做其他准备就出发了。两个人玩了一天,爬到山顶采集野花,还去小溪漂流,玩到晚上才傻眼了。那时的十渡地区还没怎么开发,就两个小宾馆,周末已经住满了人,没有房间了。热心的服务员给他们指了条明路,说你们可以往山下走,那里有不少农户,看看能不能借宿一晚。 从宾馆出来,雨下的小了一些,能看到稀稀拉拉的行人了。两人毕竟年轻,不但没觉得多冷,甚至有些清爽的感觉。若干年后,当他重走这条路,遇到同样风雨的时候,他才真正意识到年轻真好,身体健康真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