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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775章沼泽巨鳖

    通灵出马仙第775章沼泽巨鳖金径庭微微一愣,脸上很快浮现出一股愤怒的表情。

    “小子,你害死了我弟弟还敢主动找上门来,真是好大的胆子!”

    我冷哼道:“金径庭,如果你执意认为是我害死了你弟弟,要为他报仇,我随时奉陪。”

    “不过我今天找你,是为了另一件事。”

    “你金家和生死门到底是什么关系,给我如实招来!”

    金径庭瞳孔微缩:“什么生死门?我根本不知道你在胡说什么,还不给我滚出去!”

    我冷笑一声:“好,既然你不肯说,那就不要怪我动用一些手段了!”

    说着,我脚尖一点,径直向金径庭掠去。

    “大胆!”

    金径庭怒喝一声,背后浮现出一团黑雾,一尊庞然大物,骤然从雾气中钻了出来。

    上次见面时,那怪物一直隐藏在黑雾之中,我无法看清楚,如今这怪物主动从黑雾中探出头来,我也终于看清楚了它的真容。

    出现在我视线中的,赫然是一只巨鳖!

    它前肢趴在金径庭背上,身躯有磨盘大小,脑袋左右晃动,一双散发出妖异红芒的眸子,死死盯在我身上。

    看到这鳖精出现,我并未停下脚步,直接抽出斩神剑,便向那鳖头斩了过去。

    然而就在此时,那巨鳖忽然张开嘴巴,喷出了一团绿色瘴气,瞬间将我围拢起来。

    瘴气弥漫四周,我视线中变得一片模糊,只能停下身来,查看四周的情况。

    会议室的众人已经完全消失了,我试着呼喊朗妮的名字,也没有得到任何回应。

    我试探着抬起脚,却发现脚下一团泥泞,低头一看,却发现自己不知何时,已经踏入了一片沼泽之中。

    仔细一看,我发现沼泽上正咕嘟咕嘟的冒着水泡,似乎有什么东西,正要从里面钻出来。

    忽然,我脚下一沉,感到有什么东西,正拉着我的双脚不住往下沉。

    我迅速将斩神剑对准自己身下,狠狠刺了出去。

    沼泽下面顿时传出一声嘶吼,一具面目狰狞的干尸猛然从里面钻了出来,向我猛扑过来。

    轰!

    掌心凝聚出一道雷火,瞬间轰出,那干尸直接化为了一团黑雾,消散不见了。

    水下的气泡越来越多,一个又一个人头从里面冒出来,伸着干枯的双手,向我抓了过来。

    斩神剑不断挥动,迅速斩杀着围拢过来的干尸,可这些干尸的数量实在太多了,刚刚斩杀一具,便又有一具从沼泽中钻出来,似乎数之不尽!

    与此同时,我感到一阵头晕目眩,视线变得也愈发模糊起来,连站都有些站不稳了。

    我这才意识到,刚才任由这些瘴气钻入自己的鼻息中,只怕是现在已经中毒了!

    这样下去,就是没有被干尸吃掉,只怕也会中毒而死,沉入沼泽之中了。

    不对,危急之中,我忽然意识到,这里明明是楼顶会议室怎么会出现一片沼泽和干尸呢?

    我想到,这片沼泽出现正是那巨鳖吐出瘴气之后,也就是说,现在将我困住的沼泽地,应该只是一片幻境!

    想到此处,我迅速掏出一颗明净丸,吞了下去。

    明净丸可以驱除邪妄,让人心明眼亮,回归本源。

    果然,当我再次睁开双眼,却见眼前的沼泽地已经消失了,沼泽地里的干尸群也不见了踪影。

    那些药厂老板瑟缩在一个角落,满脸惊恐的看着我,而朗妮就站在我身后,不断呼唤着我的名字。

    金径庭就在对面,一脸得意的望着我,他背上的那只鳖精,还在张着嘴巴吞云吐雾。

    “妮,放心吧,我已经从幻境中挣脱出来了。”

    我回头向朗妮说了一声,便再次提剑,径直向巨鳖冲去。

    嗖!

    这次我排除了所有干扰,剑尖支取巨鳖头颅。

    那鳖精再次喷出一团瘴气,却再也无法将我拖进幻境之中,那鳖精终于意识到了危险,脖子一缩,就要缩进巨大的鳖壳里面。

    那鳖精的反应速度不可谓不快,却依旧晚了一步。

    咔嚓!

    尚未靠近金径庭,我便直接一剑挥出。

    眼前闪过一道金光,随即就是一声咔嚓声响,那鳖精硕大的头颅,直接从脖子上断开,滚落到了地上。

    巨鳖的脖颈断裂之处,冒出了汩汩黑雾,很快便消失一空,只留下了一个巨大的鳖壳,还趴在金径庭身上。

    “不!”

    看到鳖精被斩杀,金径庭顿时发出一声怒吼,猛然向我冲了过来。

    我抬腿就是一脚,那金径庭顿时闷哼一声,倒在地上。

    我正要上前,却发现金径庭的身体,居然开始以rou眼可见的速度萎缩起来。

    他的头发从乌黑变成了苍白,脸上也出现了斑驳的皱纹,挺拔的身形也迅速佝偻起来。

    不过十几秒钟,金径庭似乎已经苍老了几十岁,从一个年轻人变成了一个垂垂老者!

    “原来如此。”

    看到金径庭这副变化后,我并未有过多惊讶,因为刚才在电梯上,四姐发来的信息已经说明了一切。

    金家之主金莫言三个儿女中,二儿子金少儒不学无术,难以承担重任,只能放任他随波逐流。

    三女儿金菲菲虽然很有才华,但只醉心于音乐上,而且又是一个女子,无法继任家业。

    只有大儿子金径庭,自幼聪明好学,老成持重,深得金莫言看重,很早的时候,就已经将金径庭立为了家族继承人。

    然而,金径庭在十几岁那年,却查出了早衰症,有高人断言,金径庭活不过三十岁,就会因神魂早衰而亡。

    为了给自己最器重的儿子续命,金莫言可谓是煞费苦心,而他背上的鳖精,正是金莫言的杰作。

    据说,这鳖精之前一直生活在祁连山的一片沼泽地中,呼风唤雨,四处为灾,已经有888年道行。

    金莫言找到巨鳖之后,许以重重好处,答应每日为巨鳖供养人血,来供其修炼,巨鳖这才答应,成为了金径庭的护身兽。

    因为巨鳖体内有一道阳寿之气,可以遮住金径庭身上的早衰气息,所以金径庭才可以安然活下来,并没有像之前的断言那样,死在三十岁之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