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百五十章 神魔霸体
“守住心神,此刻万万不可慌乱。≯” 眼见秦锋心神动摇,小青连忙出言提醒,继而解释道:“你的白眼,并不是天神血脉形成的,而是由于你修炼的一种奇功所致。” “可以说,你的白眼虽然具有白眼的透视功能,但却并非真正的天神白眼。所以,你在经过修炼之后,去伪存真,将原来并不纯净的因素全部清除。” “现在,你的身体,已经完成了大改造,再也不是凡人凡体,而是仙人神体。再加上你身上流淌着正宗纯粹的天神血脉,日后你若是再修炼什么蛮术,其效率会是他人的百倍不止。” “而且,你出的招式,将带有天神的威慑与力量,得到冥冥之中,天道的加持和庇护。” “然而,这还不是最重要的,最重要的是,改变了你的气运,让你从此成为了一个气运极其浓烈的人。” “日后你的修为必将顺风顺水,一日千里,水到渠成。说不好,八年之后,你还真有战胜萧炳晨的可能!” “真的吗?!”秦锋大喜过望:“不但改变了我的体质,而且还在冥冥之中改变了我的命运?!” “你以为呢?!”小青颇有些骄傲地道:“天下九绝,绝技天下。九绝齐集,天下无敌。你现在已经修炼了其中五个。就算你日后什么也不修炼,就凭着五绝,天下已经鲜有人是你的敌手了。” “不过,这天下九绝乃是天神的无上神术。而萧炳晨所得到的弥天圣人的传承也非同小可。” “想当年,弥天圣人可是和天神争夺过天命的存在。所以,你想要击败萧炳晨,光修炼五绝还不行,还需要继续努力,最好将九绝全部修炼。” “到时候,你击败,斩杀萧炳晨的希望就越大。” “知道了!”秦锋点了点头,不再纠结于白眼的消失,而是进一步沉浸于的修炼之中。 也不知过了多久,秦锋头顶恍恍惚惚出现一朵看不见的祥云。祥云微露,里面显现出一只巨大眼睛来。 那只眼睛,形似白眼,但眼中却是有着轮回眼的构造。 “谁?!”秦锋似乎感觉到了什么,登时站立起来,抬头看天,不过,他什么也没看到。 “是幻觉吗?!”秦锋摇了摇头,不在去想,而是将视线看向自己的身体。 此时,秦锋的身体比之修炼之前更为强壮,身体的线条也越趋近于完美。 举手投足之间,隐隐有风雷涌动。脚步一踏,气势散,宛如天神下凡,震慑世间。 果然!修炼了之后,无论是我的资质还是气势,都得到了巨大的提升。 现在,我有把握,随便一种蛮术,我学学就会。而且,我所能挥出的力量是别人的百倍不知。 不过,我现在的资质是提升了,但我的不坏金身还需要进一步强化。否则,一旦神瞳境到来,以我现在的资质,不知身体是否能够承受的住将来的巨变。 资质越高,积蓄越厚,将来的成就也就越强,但是突破时所伴随的风险也就越巨大。 我千辛万苦走到今天,不知道得到了多少奇遇,经过了多少波折坎坷,绝对不能大意,半途而废。 不过,我的不坏金身已经修炼到了十二纹的程度,若是想要突破到十三纹,就需要更强的天罚雷毒的淬炼。 这时候,我上哪儿去找那么猛烈地天地雷霆呢?!想来,就算是我现在回到青天武府的九龙山,那里的雷霆,对我来说已经太弱了,起不到半点作用。 “你房间中的丹炉下面,沟通着地火,上面是一块水晶瞳器,可以凝聚太阳真火,你可以随着自己的心意,调节天地两种火焰的大小,炼制各种东西,不过你不会炼器,各种金属的配合,药物属性都不清楚..........” “不过,你可以拿这丹炉来炼体!”就在这时,道。 “拿来炼体?怎么锻炼?”秦锋一愣。 “你自己跳进去,将自己当作丹药来炼,只是要控制好火候,谁说丹炉只能炼丹,炼飞剑?许多高人都是在丹炉之中锻炼精神,淬炼**的。”
“玄天宗的种子弟子肯定有这种功夫,只是你还没有学到而已。不过我却知道另外一门炉淬炼精神**的方法,叫做霸体。” “你现在这样修炼,就算有丹药,也不能将你的不坏金身更进一步。也无法到达精神**高度淬炼的效果来。看来你得换一种修炼方法了。” 小青冷冷地道,他知道秦锋和萧炳晨的八年之约,事情紧急万分。 本来秦锋就算有丹药的辅助,也得一年左右才能够踏入神瞳境,现在看来得要加快度了。 因为就算他突破神瞳境,在萧炳晨的眼里,仍旧是小虾米一只。 “霸体?” 秦锋听着小青的语气,就知道那什么“霸体”的修炼法门肯定非常难以修炼。 “修炼霸体,需要经受世间最残忍的痛苦,你能够忍受么?修炼第一步,可以极大的增强你的精神和**。”小青的问道。 “有什么招数,你就使出来吧,我依照你的方法修炼。”秦锋干脆果断,懒得啰嗦。 “好。”看见秦锋这样,小青的倒也不好说什么,突然之间它在镇魂塔中一挥,两人高的大丹炉盖子一下打开。 咕咚咕咚,咕咚咕咚。 一股清泉从镇魂塔中冲出来,注入到了丹炉之中。 随后,丹炉下面燃起了汹汹火焰,而丹炉最上面,一道太阳光似流金般倾泻下来,射到了丹炉肚子上的几个入火眼。 不一会儿,那丹炉中的清泉就开始冒出了蒸汽。 小青一声清喝,十八枚清虚丹,连同十八枚至元丹全部飞入了丹炉沸腾的清泉中,顿时那清泉出了一股异样的香味。 “这水名为净世甘露,采集自万年雪莲之上的清晨雾水。要知道,万年雪莲生活在极寒至高之地,要等它产生雾水,何其困难。”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