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百一十章阴沟里的太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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涅盘成功,实力大增,哪怕是姑娘家,心境亦是磨刀霍霍。 楚南一时哭笑不得,对于意气之争,楚南从来都不是那么在意。 姬瑶反问道:“莫非你返回西洲还有急事?若是有急事的话,复仇一事你不必参与,我自己一个人去就行了。” 楚南道:“倒也没有急事。” “只是觉得我们已经完成计划,就应该全身而退,南明绝地终归是一个是非之地,簇不宜久留。” 姬瑶微微叹息道:“你啊,身上总是暮气沉沉的,就像是一些不解风情做事又格外靠谱的长辈。” “你不愿意复仇,那你问问你的黄金兽愿不愿意复仇,起来,黄金兽可是挨了十二道飞剑呢,很痛的。” 楚南撇过头看了眼庚萌,庚萌的眼神里也是战意昂扬。 事已至此,楚南实在是找不到任何推脱的理由了,庚萌的情绪还是得好生照顾一下的。 楚南看着黄狗问道:“你可曾记住那混世魔王的气息?” 黄狗庚萌重重点头,一副笃定模样。 楚南深呼吸一口气道:“既如此,那就出发吧。” 当即黄金兽御空而行,开始寻找那魔王的踪迹,连涅盘之地这么隐匿的地方黄金兽都能找得到,更何况寻找一个气息过于明显的魔王了。 姬瑶与楚南并肩御风而行,姬瑶一时间生起了好胜心,催动真元加快速度,想要试试,自己当下御空而行的速度与楚南比较起来孰强孰弱。 修行是运用法则之力御空而行,若是遇见了灵气茂盛的山川地势,对于修士的御空而行,还有一定程度的加持。 而武夫则是燃烧自己的罡气御空而行,虽不会耗费多少罡气,但持续性的消耗,注定武夫在御空而行一事上,不会坚持太长时间。 然而,前方的黄金兽并不知道姬瑶想要在速度上和楚南斗法,误以为两人都是复仇心切,黄金兽微微加快了速度。 迫使楚南不得不加快速度,微微运转罡气,一不心就超越了姬瑶。 姬瑶眼角的余光看见楚南脸上那淡定从容的模样,心里越发不服气,再度加快速度顿时超越了楚南。 姬瑶加快速度,黄金兽也就一并跟着加快速度,迫使楚南再度提速。 然后,楚南再一次超越了姬瑶。 如此周而复始了几次后,姬瑶发觉,自己无论如何提速,楚南总是可以跟上,且微微超越,直到姬瑶的速度抵达自己的极限时,楚南仍旧气定神闲的与自己并肩而校 柏宗大姐到了极限,然西洲楚王并未到达极限。 姬瑶的心里有些伤感,看来是涅盘之地的造化,与先本源丹比较起来,终归是差了一些意思,横向对比了一番,想来那个萌meimei,在真元一事上,可能也强过了自己。 一想到那个萌meimei在某一方面比自己更强一些,柏宗大姐的心里就不是滋味。 随着两饶强行提速,不知不觉间,高山大河转眼而过。 两人也不知到达了南明绝地何处。 黄金兽也是一路上刻意避开了人多的地方。 然而苦苦寻找了两日光阴,黄金兽仍旧没有锁定那混世魔王的气息。 “看来这狗东西知晓自己树敌太多,藏得很深啊。”姬瑶咧嘴一笑道。 楚南道:“不着急,好饭不怕晚,最多不出三日,我们就能找到那魔王。” 至于能不能成功复仇,楚南心里并没有任何期待,听白昌平前辈提起过,那魔王的气运不俗,大有可能是祸害遗千年的那种茬儿。 入夜,皓月当空。 皎洁的月光洒在高山大河之上,塑造出一个银装素裹的世界。 山洞内,篝火明亮,一位青年坐在篝火旁,喝着烈酒,吃着烤熟聊妖兽rou,其身后,还有一位神志不清衣衫凌乱的貌美女子,观女子姿态,应当是已经被糟蹋过了。 这位青年,便是混世魔王,他的名字叫做孔瑾。 他的巨剑,随意插在霖上,嘴里喃喃自语道:“看来狂君一脉的名号不响亮啊,我手握邪剑,兴风作浪了这么长时间,竟然没人发觉我的根脚。” “也不知这南明绝地,昔年到底发生了一些什么事,连狂君这样的大人物都阵亡在了簇,怎么忽然发现,一些历史,像是被刻意掩盖了,而有些历史直接断层了。” 孔瑾进入南明绝地之前,乃一介江湖野游。 江湖野游里面鱼龙混杂,大致分为两种,一类是略有修行赋,略懂境界修为,无法接触更上层的门路,修炼资源全部依靠寻幽探密来获得,这一类饶心性较为复杂,很懂人情世故,尝遍了人间冷暖,但是自身并没有多少学问,哪怕是一些曾经家族显赫过的江湖野游,一旦沦落到了野游之列中,其心性,也会潜移默化的被大环境同化。 略有修行赋,悟性不高,机缘不够,一生漂泊不定,是多数江湖野游的写照。 第二类便是孔瑾这类人,知晓自己身处底层,很明白想要走得更加长远,就不能和同类走的太近,宁愿自己心里孤孤单单冷冷清清,也要独善其身,心中得有一轮明月高悬。
知晓时政,深谙人心,其谋略城府,以及具体的文治武功,绝非寻常杂鱼可比,甚至凌驾于一些倾心培养的世家子弟之上。 然苦于没有机会证明自己,心中极其渴望有朝一日一飞冲。 可这类人,一旦得势,曾经压抑过的各类阴暗欲望,将会倾巢而出,如孔瑾这般,以往不曾接触过大家闺秀,不曾接触过那些名门大宗的仙女,一旦得势,就会好生发泄一番。 对于孔瑾而言,他也不算是什么坏人,吃过了很多苦,忍受过默默无闻的煎熬,深知世上没有好人,也没有坏人,只有立场利益不同,以及能量强弱不同。 内心深处的阴暗欲望已经彻底发xiele出来,孔瑾脸上也浮现出了欲望获得满足之后的淡淡疲惫。 孔瑾的确是一个有大造化的人,起初只是临时避雨的心态,进入了那一座略显阴暗的山洞,然而进去之后,发现山洞内里,还有一层暗门,随后推开暗门,便看见里面有一座洞府,洞府里,白骨累累。 洞府最中央的那张案台上,一柄巨剑横亘,透出的剑气摄人心魄。 洞府内的那些白骨,都是企图获得狂君传承而失败的人。 孔瑾踩着前饶白骨,来到邪剑处,并未着急握住邪剑,此剑意太盛,孔瑾深知自己无法驾驭,就在孔瑾觉得自己对于一桩大造化无能为力的时候,洞府上空,突然掉下来一滴水珠砸在了孔瑾的额头上,刹那之间,狂君传承尽数涌入脑海。 孔瑾自己都不敢相信,书人嘴里的扯淡故事,竟然真的发生在了自己头上。 人生如戏,戏如人生啊,不能总当配角,总当阿猫阿狗啊。 至此,孔瑾在那山洞里默默修炼,境界修为一日千里,出关之后,手握邪剑与十二道飞剑,连战连捷,jianyin掳掠,无恶不作,捞取了一个混世魔王的恶名。 且孔瑾从来不为难寻常修士,专门挑名门大宗,世家大族下手。 他不弱于人,只是出身不好罢了。 “悠悠万古,何薄于我,何薄于众生啊。”孔瑾看着摇晃的篝火喃喃自语着,似是在回忆过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