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百十一章 一朝天子一朝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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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道是一朝天子一朝臣,对于朱佑樘的登基没有什么意外,万贵妃在世时,有皇子想要争夺太子位,自万贵妃死后,又在上个月宪宪皇帝封了朱祐棆岐王、朱祐槟益王、朱祐楎衡王、朱祐枟雍王后,朱佑樘的太子之位再也没有纷争。 在此,要说道大明朝建国以来为何民众“造反”不断,特别是在大西南地区,从洪武八年(1375年)起,就爆发了瑶民的反抗斗争。而大藤峡瑶民的起义,从一开始就得到了府江、吉田、八寨等地区壮、汉及其他少数民族起义的呼应和配合,在基本上与明王朝相始终的270多年间,广西各族的起义不绝于书。 大凡农民起义“造反”,都是为了生存,章子俊作为穿越者,少不了被后世的各种专家文章蛊惑,用通俗的书面解答就是受明王朝各级官府横征暴敛,又受土司的残酷统治。在这种双重压迫和剥削下,严重地破坏了社会生产力,使各族人民无法生活下去,从而激起了各族人民的顽强反抗,其中最著名的就是大藤峡的瑶族和壮族的大起义。 随后到了万历十三年两广总督吴文华和广西巡抚吴善亲自督兵围剿。农民军与官兵展开了生死决战,后因寡不敌众而失败。九百多名义军在战斗中牺牲,还有一百多名义军被捕,最后也被杀害。这就是明统治者所称颂的在广西“复有府江之捷”。至此,从明初开始爆发的广西府江起义终于最后失败了。 综上所述可知,府江起义是明代广西规模较大,时间较长,斗争激烈的农民起义之一。参加起义的人群,少至数百,多至数干以至万余,其中有苗族、瑶族和壮族,可以说这是各族人民的联合起义,活动的范围,除了在府江上下两岸活动外,还曾打到广东的连山、湖南的道州永平、江华等地,斗争的主要内容是夺田和夺盐,说明府江农民起义已经把斗争的矛头指向土地所有制,斗争的时间,从明初洪武年间开始到明末万历年间为止,历时二百余年,几乎与明王朝相始终。 整整二百多年,反反复复刀兵相残为的就是一样东西,盐。在这里又要说道明太祖朱元璋封其侄孙朱守谦为靖江王。靖江王府始建于明洪武五年(1372年),同年,靖江王朱守谦进驻靖江王府。洪武二十五年(1392年),建成。次年,靖江王府筑城墙。永乐元年(1403年),靖江王到桂林复藩,从此世代相袭,历时280年。先后承袭王位的14人,其中11人死后葬在尧山墓地。 就是因为大西南有了靖江王府,依靠其特权插手盐运和私贩活动,名为做贩盐些煮,实际是到处敲骗勒索,牟取钱材。其他地方官吏也是这样干的。如正统年间广西总兵官安远侯柳溥就带头搞“私贩盐价”,大发横财。结果被弹劾,受到处分。明朝廷“命有司追溥所受银器及家人私贩盐价。”到了正德时期柳州知府刘琏其人,被农民起义军击毙后,有史料记载曰:“传者谓链死,贼刳其腹,实之以盐”。 所有这些都说明了由于官府垄断盐运和地方官吏大搞盐贩私捞,使食盐成为严重的社会问题,老百姓对地方官吏搞私贩盐价极端不满。尤其严重的是,明统治者对广西少数民族人民实行食盐封锁政策,更加引起人民的反对。 如成化元年,明朝编修官员丘浚曾给明朝廷出谋献策曰:“广西不产盐,而两江(指明代广西的左、右江道)尤为难得,宜严立私贩之禁,量为功次等则,以为赏劳士兵之资。”这说明统治者要在少数民族人民居住的左、右江道地区实行食盐的封锁,“严立私贩之禁”,结果使少数民族人民无盐可食,只能到山中寻找其代用品。《粤西诗载》有言:“山深路远不通盐,蕉叶烧灰把菜腌。”这就是当时广西各族人民过着无盐生活的真实写照。 众所周知,食盐是人们生活的必需品。由于朝廷对广西各少数民族实行食盐的封锁政策,势必引起民众的反抗,大量民众不得不为夺盐而斗争。府江是粤中之孔道,是官府盐运必由之路。所以府江上下盗贼四起,各路义军“据险出没,”“钩官商盐船”,就是为夺盐而进行的斗争。 自新皇朱佑樘登基后,章子俊已在平安镇忙着各种事务大半年有余了,而今是弘治元年,经过朝廷上下一番争斗后,朝廷大局已定尊皇太后周氏为太皇太后,皇后王氏为皇太后,妃张氏为皇后。 随即朱佑樘发出了新的任命旨意为南京右都御史屠滽护送古来回占城。起用余子俊为兵部尚书,李敏为户部尚书,李敏令北方二税折收白银。朵颜三卫被鞑靼所窘,携老弱走避边塞,诏令供以刍粮,命于近边地驻牧。朱佑樘又斥方士李孜省、太监梁世、外戚万喜等;遣散“传奉官”二千余人。又罢遣禅师、真人及西番法王、国师等一千数百人。旋捕李、梁,李孜省受刑死,梁芳废死。罢阁臣万安。刘健入阁,刘健曾充东宫侍读。以王恕为吏部尚书,马文升为左都御史。旧阁臣仅刘吉一人留任。章子俊为南京户部尚书,都察院右副都御史。加封为太子少傅。 听说章子俊的任命是由吏部尚书王恕举荐,目的是让章子俊去管理西南民生之患。 这个职位也是王恕原先在南京的职位,而加封太子少傅是为了被剥夺平安伯爵的补偿,在等级上同样从一品,所不同的是爵位是论功而赏赐,三公三孤为专授,太子少傅就属于三孤的职位,只不过是虚衔。 这一次被提升的还有原刑部右侍郎何乔新为刑部尚书。原刑部尚书杜铭致士,加封太子少保。杜铭可谓是锦衣还乡养老善终了。原吏部郎中吴道宏加进为吏部左侍郎,步入正三品的行列。原都察院右副都御史赵文博加封为太子少保。原礼部尚书徐溥升任为加少傅、太子太傅,进华盖殿大学士,进入内阁,参预机务。原翰林院侍读学士徐琼升任礼部尚书。原工部郎中夏志明改为大理寺左少卿,官至四品。原詹事府左司直郎袁洁升任为承宣布政使司左参议,从四品。原户部员外郎严祖兴升任为誊黄右通政,为正四品,也算是升了一级。
朝廷吏部的新任文书下达已半年有余了,朝廷上下也是焕然一新,新元新气象,朝政也步入了“正轨”,新皇朱佑樘从政也稳定了,一改往日乌烟瘴气的景象,各项新政纷纷出台,从朝堂到地方纠正了前朝的许多弊政懒政,可是新任的南京户部尚书迟迟未入职,朝廷的缇骑已经派出了二次前往平安镇宣旨后,章子俊还是没有去上任就职,不日由吏部验封清吏司郎中韩卫清,户部右侍郎魏宗清,右副都御史赵鸣上疏弹劾新任南京户部尚书章子俊“废令不尊”。 这种升官不去上任的事,在大明可是头一次遇着,好像古往今来从未有过,翻遍所有条列似乎没有对这样的事有什么处罚规定,只有各个衙门里头对官员无故旷工,摸鱼,打酱油的各种处罚,在朝堂上也只是规定“文武官朝参,无故不到者,夺一季禄”。 可是人家根本就没去上任,这些处罚似乎用不上,上任的文书也已经下达了,各路抵报也已经发出,前去宣旨的文书那个人也接下了,在朝廷的人事上,目前南京户部尚书就是章子俊了,可不见人影,这可咋办。 如果说是一个地方官,比如县令、知府什么的五品以下的官职不去上任,分分钟就被替换了,想做官的人何止千万,可单单是朝廷大员正二品尚书级别的就不好说了,首先想到的是另有隐情?还是别有用心?要说不上任一般本人会上疏原因,要么乞骸骨,要么病重,要么遇上边关战事等等,总要有个说明吧,可这一次就是这样,章子俊迟迟没有上疏,这让朝廷上下有点看不懂章程了,这不一些官员就座不住,联名参劾。 古代法律中有着“犯令”和“废令”两个违法行为,“犯令”指的是越职行为,做了一些本不能做的事儿,就要受到惩罚。“废令”指的是玩忽职守,本应该做的事情却没有做,这也要受到律法的约束。因此在古代的法律体系中,玩忽职守被视为违管理违反法律的行为是法律中明文禁止的,违反了法律就要承担相应的刑事责任。即使已经被免职或者调任,违反了法律也需要受到惩罚,也就是我们现在的终身责任制。 官吏在岗位上不办事,是有明文规定条款进行处罚的。例如唐律中要求管理必须坚守岗位,如果管理没有在自己轮班时完成自己的工作,那么就将受到杖责,并且根据程度不同,受到的杖责数量也不同。如果官吏没有及时上报地方情况导致消息滞缓,同样也要受到杖责惩罚,这就是应奏不奏带来的后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