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九章 林知徽的高光时刻
张之初不知道自己失去意识多久,迷迷糊糊间好像听到人声。 “秀梅,你可真敢买啊,这脑电仪可不便宜,不得花你好几个月的工资!”一个中年妇女的声音。 “听说这个仪器很精准,中心的不好用,我就买来试试,哈哈哈。不说了,我去拿一下。”一个如黄莺之鸣的声音。 秀梅?秀梅不是在上林县吗怎么在这? 张之初睁开眼。 周围一片漆黑,想挣扎起身,却摸不到任何实物,大惊失色的他低头一看。 他看到自己的手脚都没了。 “啊!” 张之初被噩梦惊醒,赶紧把右手举到眼前,只见这只手乌漆嘛黑,细看之下泛着暗红。 是血。 手腕处三道疤痕,都隐于皮肤之下,更像是胎记,他穿过来后就发现了,也不知道是怎么弄的,可能是前身生来就有的。 见到自己手脚都在,顿时松了一口气,差点没把他吓出魂来。 心中纳闷,这是什么诡异的梦?怎么梦到秀梅了?难道日有所思,夜有所梦?最近确实是想到她了。 心神稍定,张之初才发现自己身处在山洞里,地上凹凸不平,有烧火的痕迹,至于时间已不可追溯。 曾经有人在这生活过。 那就说明附近应该有路可以离开,这是好消息。 转了一圈,未见林知徽,而此时天已渐明,温度较低。 她去哪了?虽说他认为追兵只有两个,但说不定还有其他黑衣人,要是被发现,那可是必死无疑。 张之初接二连三地受伤,就算《神经经》再神奇,身体也经受不起折腾了,现在已经没力气再战黑衣人了。 想到这里,他想看看自己的伤口痊愈程度,发现已被白衫包扎起来,应该是林知徽包的。 就在此时,山洞口传来脚步声,张之初立即隐入阴影中。 林知徽正手捧一片宽约巴掌大的未知叶子,小心翼翼地弯下腰走了进来。 她在附近一直没找到水源,于是摘下一片不知名叶子,一滴一滴地采集露珠,此时见张之初已经醒来,大喜过望。 “张大哥,你醒了?太好了!我还以为你……”说到这里,眼眶有些红了。 “我没事了。你刚才去哪里了?知不知道很危险!要是还有追兵,你死都不知道怎么死!”张之初脸色阴沉,怒气冲冲。 怎么这么不懂事!我可是费劲九牛二虎之力把你救下!你就不能等我苏醒后再和我商议?! “你……你昏迷后,我……我把你拖到这里,给你包扎伤口。担心还有人追来,就把这一路的痕迹给抹掉,然后采集了一些露水。” 说着将露水举到他面前,低下了头,就像做错了事的孩子。 张之初沉默,知道自己错怪她了,没想到她竟然还懂得去隐藏痕迹,这有点出乎他所料。 “我不渴,你喝吧。”张之初语气放缓。 看着包扎得有模有样的伤口。 “伤口是你包扎的?” “是的,我见过家里的奴仆给叔父包扎过,所以会一点点。我还上了伤药。”林知徽放下水,转身不知道从哪掏出一瓶药。 张之初看着眼熟,疑问道:“这是?” “上次给你敷药后,想到你可能还要用到,就藏了起来,没想到刚好用上了。”林知徽见他语气缓和了许多,也是笑脸相迎。 灰色的脸带着两道泪痕,看着真有喜感。 张之初不知不觉弯起了嘴角。 林知徽见状捧起盛水的叶子,递了过去。 “不用,你喝吧。我们要尽快离开,早点脱离这片山林。” “我知道路。” “你知道?”张之初疑惑。 “我刚才在外面收集水的时候就发现有一条小道直通山下。” 可能是附近砍柴或狩猎留下的。 “那事不宜迟,我们赶紧离开。” …… 林知礼一脚将李三道踢翻几个跟头。 “废物!天都快亮了,人还没给我找到,要你们何用!” 林知礼站在剑人、刀男死亡的地方,手里攥着几块白衫,看着地上的斑斑血迹,心里跌入谷底。 meimei,你可不要有事啊,否则我怎么跟阿娘交代! 都是哥哥没用,保护不了你。 都是哥哥没用…… 林知礼心中在滴血。 就在此时。 “郎君,前面发现两具尸体。”商十不知道从哪冒出来,突然说道。 两具尸体?! 林知礼只觉眼前一黑,全身好似失去所有力气,瘫倒在地,两眼失去光芒。 商十吓了一跳,赶紧道:“不是小娘子。” 林知礼顿时满血复活,两眼怒视商十,如果目光可以杀死人,现在商十已成rou灰。 说话能不能说全! 你要把我吓死! 商十意识到自己的问题,立即跪下道:“还请郎君恕罪!”。 林知礼不和他计较。 “带我过去。” 当林知礼赶到时,两具尸体已经被挖了出来,摆放在一边,与其说是挖,不如说是翻,尸体只是简陋地用枯树枝、树叶掩埋。 林知礼见两人衣着就知道是黑衣人,心中惊喜。 定是张之初反杀两人,就地掩埋。 这说明他们两个还活着! “所有人都给我听着,继续找,找到者,赏黄金百两!” 现场一阵欢呼。 除了李三道。 李三道本来是不想来的,因为他本身就和林家有仇,而且听到林家三叔侄是被古鸣寨的山匪金不换劫走的,更是不想去了,甚至现在就想跑路。 无奈,县令直接点名让他去,就在他犹豫之时,那个林家护卫的目光直接锁定了他,一旦他有异动,恐怕身首异处。 他只能硬着头皮跟过来。 不过来不知道,一过来吓一跳,死敌张之初居然救了林家三叔侄! 如今,他满脑子都是怎么逃跑,上林县他是不敢回了。 可没想到那个林家郎君好像知道他和林家有仇一样,从众多都头中一眼看中自己,任命为此次搜救的头领。 其他都头一脸羡慕地看着他,只有他知道自己有多不想当。 搜救? 救谁? 救张之初? 我这是在救人吗? 我这是在救阎王! 救要我命的阎王! 李三道心中直哀嚎。 他现在只想祈祷。 老天爷,千万别让那个张之初活下来啊。 当他听到商十说有两具尸体时,心中一喜,祈祷起作用了? 当看到死的是黑衣人,一脸大失所望,心中大呼可惜。 这一幕刚好被林知礼看到了,气得他上前就是一脚,又把他踢翻几个跟头。 “你这是什么表情?” “是不是看到尸体不是我meimei,很失望?” 李三道刚想解释,林知礼却越想越气,上前又是狠狠踢上几脚。 李三道只好抱头鼠窜,口中直呼:“小郎君,小的没有那个意思。” “没这个意思,那你是什么意思?” ...... 就在林知礼不依不饶折磨着李三道之时,张之初他们已经下了山,终于见到人烟。 只见不远处小湖畔住着十几座民居,此时炊烟袅袅,定是农家早起做饭了。 两人被追杀一夜,又流血又流汗,此时也是又渴又饿。 张之初当即建议道:“我们前去讨点水,讨点剩饭吧。” 林知徽点点头,搀扶着张之初前行。 走近房屋篱笆,见大门大开,林知徽上前敲了敲门。 不久,屋里走出一位妇人,精神萎靡,眼窝深陷,像是几天没睡觉。 “请问你们有何事?” 张之初正要开口,林知徽却抢先回答。 “这位jiejie安好,我与大郎在前往武缘县途中,遭遇山匪,钱财被洗劫一空,好不容易逃了出来,今又渴又饿,特来讨些水喝,还请jiejie行个方便。” 说完,行了一礼。 看着林知徽言行举止有度,张之初连忙跟着作了下揖。 妇人看两人灰头土脸,男的上身破破烂烂,隐约看到血痂,还用白衫包住后背,似是受了伤,女的两道泪痕尤为醒目。 想到这镆鎁山似有一群山匪,啸聚山林,本来他们担心会被打劫,就要搬走,却没想到这么久依然相安无事,也就安心住下来。 有可能他们不是被打劫的对象,到是这对男女应该是遭遇了。 于是妇人信了女子几分,又见女子举止有礼,定是大户人家出身,又信了几分。 “既是落难,谁还没有这个时候,如不嫌弃,请进来喝杯茶水,吃些早饭。” 双方互相行了一礼。 于是林知徽两人在妇人家中饮食,刚吃个半饱,忽听到门外有人高呼。 “娘子!娘子!” “快拿些银钱,让我再和那村头瘪三赌上几个回合,定能将钱赢回来。” 只见门外走进一名浑身酒气,邋里邋遢的中年男子,一进门就伸手要钱,恍若乞丐。 “你是不是又输钱了?都说了不要赌钱,不要赌钱,家里都快吃不上饭了!”妇人满脸愁苦。 “吃不上饭?”酒醉男转头一看,看到正在桌上吃饭的林知徽两人,指着道:“他们是谁?不是正吃着咱家米饭吗?” 两人面面相觑,说不出的尴尬。 “他们是被山匪打劫,落难至此,我好心招呼他们进来吃个饭。”妇人解释道。 “有钱给他们吃饭,没钱给我是吧?” “快点!别逼我动手!” “家里实在是没钱了,都让你拿去赌了,剩下的米已经下锅了,他俩吃着呢,我从哪里给你拿钱啊?” 妇人想到这个家被这个男人败光,顿时嚎啕大哭起来。 林知徽两人默默放下碗筷,没想到他们竟然吃的是对方的最后一顿。 酒醉男可不管妇人哭闹,翻箱倒柜,却找不到分毫,当即揪住妇人头发,瞪着眼说道:“说!你把钱藏哪了?” 妇人哭泣,摇头回应。 “啪。”酒醉男一巴掌扇向妇人,妇人脸部顿时红肿一片。 “说不说?” 妇人摇头,就在酒醉男再次扇下时。 张之初坐不住了,可有人比他更快。 只见林知徽快步走近酒醉男,一巴掌抽在他脸上。 “欺负女人,算什么英雄好汉?” 酒醉男被打懵在场。 醒悟过来之时,怒气冲天。 “你竟敢打我!”酒醉男举手作势要打回去。 张之初快步上前,擒住酒醉男的手,一米八的大高个杵在他面前,使尽全身力气,一捏。 酒醉男吃痛连连求饶,张之初拉着他到门口,一脚踢向屁股,将其踢飞出去。 酒醉男摔了个狗吃屎,口中哎哟着起身,对张之初叫嚣道:“你们给我等着!我会让你们后悔的!” 张之初作势要打,酒醉男吓得屁滚尿流,一溜烟没了影。 张之初回到屋内。 妇人坐在饭桌前,小声抽泣着,林知徽则是在一旁安慰。 良久,妇人停止哭泣。 “奴家梅倩,那是我官人苏钱,我们本来婚姻美满,可是婚后一直未有子嗣,他开始性情大变,常常借酒消愁,这些年更是染上赌博的习性,输多赢少,还对我轻则辱骂,重则殴打,如今家里已一贫如洗。” 想到这里,梅倩低头抽噎起来,又突然想到什么,起身行礼。 “多谢两位相助,否则我今天怕是也免不了一顿打骂。” 林知徽连忙扶起,看了张之初一眼,道:“说谢谢的应该是我们,没想到我们吃的竟是jiejie的最后一顿,着实让我们羞愧难当!” “请jiejie受我们一拜。”林知徽起身鞠躬,张之初则在后面跟随。 “不敢当,不敢当,我只是举手之劳而已,谁还没个困难的时候,帮助你们并不是什么大事。” 妇人连连摆手。 林知徽实在过意不去,搜遍全身,不知道从哪拿出一只玉簪子,连张之初都没发现,在一旁一脸惊奇。 “这不是什么名贵之物,就当是这顿饭钱,还请jiejie不要拒绝。”说着,将簪子塞到妇人手里。
“不行,不行,这万万不行,我这点饭哪值那么多钱?我不能收。”妇人连连拒绝。 “不,jiejie,你听我说。” “这点饭本身确实不值钱,但它却是jiejie的最后一顿,这份恩情足以胜过世间一切。” 两世为人的张之初深有感慨,有些人富可敌国,却一毛不拔,有些人明明都是乞丐了,还捐出身上仅有的钱。 “既然他是你官人,以后这种事想必也是......“ 林知徽话没说全,但意思明了。这种事以后少不了。 “我们只是路过之人,帮不了你太多,你且收下这个簪子,可以应急。” 林知徽思路清晰,句句在理,张之初在旁边连连点头。 “这......” 妇人也是明白之人,除非和离,否则一辈子都要受苏钱控制,有了这簪子,她也能多应付几次,甚至可以暂时离开一段时间,免得遭受打骂,而且也能渡过眼前这段困难期,毕竟现在都揭不开锅了。 “那我就谢过两位恩人了。”妇人也起身鞠躬。 林知徽连忙扶起妇人。 “正所谓好心有好报,天道自有循环。”张之初突然说了一句。 两人吃完饭,向妇人辞别,前往上林县。 ...... 再说苏钱这边,拿不到钱,还被一对陌生人赶出自家门,心中气愤填膺,越想越气。 我必须出这口气。 苦思冥想,突然想起昨天在村里看到的海捕公文,上面写有杀人犯张之初的样貌、年龄、性别、身高等信息。 回想刚才打自己的男子,身高、年龄都对得上,而且还一身伤,说不定就是他,就算不是,也要把他举报,刚好他与上林县的李三道有些交情,当初自己还收留过他。 对,就这样,找李三道教训他一顿。 苏钱立即从瘪三家里借来一头驴,火急火燎赶往上林县。 一个时辰后,当他来到县衙时,才发现李三道不在,站在县衙门口踌躇不前。 此时,远处一队人马风尘仆仆,从街道而来,为首一人骑马,三十来岁,国字脸,乀字眉,眼如秃鹫觅食,鼻似鹰嘴叼物,法令纹在两边,薄嘴唇在下面,给人感觉阴冷似毒蛇,正义似君子,矛盾至极。 此人翻身下马,走进县衙,经过苏钱时,闻到一身酒气,停了下来。 “你是何人?为何在县衙门口逗留?” 苏钱见此人威风凛凛,想必是县衙里的大人物,于是恭敬回答。 “小的苏钱,住在上林县才番乡,今天过来是有事找李都头的,可是李都头和其他都头不在。” 门卫适时插嘴道:“林家在上林县古鸣寨附近被山匪劫道,各位都头都被调过去帮忙。” “什么时候的事?” “就在昨晚。”门卫答道,转头又对苏钱说道:“这位是沐县尉,你有事也可以和他说。” 苏钱当即行了一礼,心中大喜,县尉更好。 “小的今天回家,发现家中来了一对男女,不由分说,把我打了一顿,赶出了门,我看其中男的与最近县里要抓捕的杀人犯张之初很像,于是特来举报。” “张之初?” 门卫及时回答:“沐县尉有所不知,张之初谋杀李都头未遂,后杀人越狱,现在正被通缉。” 沐一鸣确实不知,他最近协助宾州、邕州、横州三州巡检,抓捕跨州作案的大盗,今天才回来。 “既是如此,现在带我过去,免得犯人逃脱。” ...... 林知徽两人此时走在前往上林县的官道上。 这回不会迷路了。 因为张之初走过。 林知徽忍着痛,皱着眉走路,他们已经走了一夜,又是翻山越岭的,她以前没试过这么长时间走路,现在脚踝无比酸痛。 好想立即躺平。 张之初也看出来了,估摸一下林知徽的体重。 我一只手都能拎起来。 问道:“要不,我背你?” 林知徽看向张之初后背的伤口,当即答道:“不用,你身上还有伤,我没有那么柔弱,还能走得动。” “抱你也行。”张之初突然补了一句。 林知徽顿时满脸通红,坚持道:“不......不用。” 可惜一脸灰,两道泪痕,看不出来脸红是什么样,否则定是很好看。 林知徽为了证明自己还能走,唰唰唰,向前急走几步。 张之初看着她倔强的背影,心中感慨这个丫头片子似乎变得不一样了,而这一切好像是在他昏迷以后。 张之初不知道在他昏迷之后发生的事。 当时林知徽手足无措,多次叫喊都没有唤醒张之初,黑暗再次降临,她又重新变回一个人,那个在丛林中孤苦无依,绝望悲伤的小女孩。 她哭倒在张之初身上,恐惧、绝望一步步要将她侵蚀。 她想起叔父与张之初的话。 “孩子,要学会坚强。” “你要自己靠自己。” 林知徽擦干眼泪。 对,我要坚强,我要自己靠自己! 现在张大哥昏迷不醒,虽然追杀他们的两个人已经被击杀,但说不定还有呢,现在他们随时都有可能遭遇敌人的袭击。 我必须冷静! 黑暗被驱散,林知徽思索片刻,有了主意。 只见她快速收拾现场,将两具尸体拖到附近就地掩埋,然后双手穿过张之初腋下,拖着他,往之前张之初指出的方向下山。 没办法,张之初太重了,她才十五岁。 幸运的是,她发现了山洞。 将张之初安置好后,拿些树枝掩盖洞口,又悄悄返回现场,确定四周无人后,将这一路的痕迹抹掉。 这也导致了林知礼找不到他们的痕迹,还在山里乱转的现状。 视线回到上林县官道。 倔强的林知徽走在前头,忽然发现前方灰尘滚滚,有人策马而来。 不一会,就到跟前。 只见来人大喊一声。 “张之初,我看你往哪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