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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典自由主义

    在托马斯潘恩、华盛顿、杰斐逊、弗兰克林、汉密尔顿这些人里面到底谁是美国的国父?其实都算是美国的开山怪,但是真正的美国国父其实是:法国国王路易十六,不是我们喝的酒路易十三哦。那么路易十六是怎么回事呢,下面我们谈谈路易十六:

    这位法国王朝的末代君主为了把死对头老冤家英国死死的踩在脚下,他怀揣着崇高的国际主义精神跨过大西洋抗英援美。为了把美国扶起来他出钱出力出人,大动干戈到甚至恨不得想卖掉半个法国去支持那时还是个新生的美国。所以就这样在路易十六倾家荡产的帮扶下,美国诞生了。但是因为这样路易十六自己却被推上了绞刑架,而他是欧洲第三个上绞刑架的国王,但欧洲却是个非常善待国王的地方,由此这可想而知当时的法国有多恨他。所以美国不把自由女神的雕像换成路易十六都有点没良心。

    当然说归说闹归闹,关键重点少不了,谈到这里前面说到了美国的开国国父,那么美国的精神教父是谁呢?美国立国的精神来源是什么?这种精神又是怎样彻底颠覆现代人对自由的理解并重塑了当代人的精神世界的呢?他就是古典自由主义精神,他也是人类近代思想史最重要的价值观,更可以毫不夸张的说古典自由主义重塑了当今世界的主流思想和观念。尤其是杰斐逊在起草《独立宣言》过程中基本上是完全采纳的洛克的古典自由主义精神的观念。而洛克是古典自由主义的鼻祖也是英国经验论的代表人物,但是洛克在政治哲学上的贡献远高于他形而上学的贡献。不管是英国的休谟、亚当斯密、爱德蒙伯克,法国的托克维尔、伏尔泰、卢梭,德国的康德,美国的托马斯潘恩、杰斐逊等等这些人在这块都没有洛克牛,而且基本都是从洛克这里吸取的营养继承了他古典自由主义的观念。

    霍布斯认为:如果一个社会没有管理者,那就会变成一切人对一切人的战争自然状态,在这个过程中是没有半点秩序和安全可言的,自然也更谈不上自由。但洛克却不这么认为,他完全相反,他觉得没有管理者社会也不会进入霍布斯状态,因为人类还有理性精神。洛克在自然状态的论述里:人们基于理性精神在一起生活形成自然秩序,人间没有至高无上的裁决,唯一的裁决就是人们心中的律法,而这才算得上是真正的自然状态。在理解洛克的自然状态之前,我们需要先知道什么是自然法。自然法的来源有很多说法,当今比较主流的说法是起源于古希腊,后来又被宗教学者演绎。他们觉得在远古时代先祖们根据理性和自然秩序进行生活,一切都自然有序,所以人间不存在至高无上的管理者,先祖们基于一种共同的价值观进行生活,而这个共同的价值观就是自然法。这个自然法里的自然其实最初的意思就是上帝,他们觉得自然赋予了人们绝对的善,自然法是独立于任何国家、任何政治机构和任何意识形态的一种体系。他类似于柏拉图理念世界里的善,是种至高无上的秩序,是独立存在的实体。自然法提倡天赋人权、人人平等、公平公正,所以在洛克的描述里,自然法他保障人类的三种权利:财产、自由、生命并且让这三种权利免除任何成文法的侵犯。

    洛克觉得只有在依托于神的精神下的理性原则,人与人之间才能实现真正的对等的尊重和和平共处,人们才会在没有管理者的时候产生秩序,因为只有这样所有人的价值才能实现最大化。但霍布斯的状态是一切人对一切人的战争状态,如果是这样那么每个人都得不到安全。所以,洛克认为这完全消解了人的理性精神,也完全不符合神的意志。因此洛克的自然状态是一群有德行的人根据自然法组成的一个共同群体,他不需要任何管理机构但不是一个没有管理者的乌托邦,理性在这里成为自然法本身,而自然法是那些所有人都认可的基本道德观念,比如:不可以杀人、不可以掠夺,不可以限制别人的自由。在人类文明的体系中,很多都进化出了自然法的影子,比如孔子的:己所不欲勿施于人,当你自己的生命不想受到侵犯的时候你就不要去侵犯别人的生命,当你自己的财产不想受到他人侵犯的时候你就不要去侵犯他人的财产,当你自己不想被别人剥夺自由的时候,你就不要去剥夺他人的自由。因此自然法呈现的是一种对等的尊重原则并基于对等实现所有人的权利最大化。

    在洛克的政治哲学中,财产占有非常重要的位置,他认为财产是政治权利中一项非常关键的因素,人们天生有权惩罚对自己财产进行损害的人,当你的财产被损害,你有天然的权利对侵害人包括性命在内的惩罚。所以这就是你觉得和现在的美国观念很像的原因,比如私宅不可闯入原则私有财产不可侵犯原则等等。因为美国的这些立国传承基本都是来自洛克的自然法中的财产的观念,而我们所谓的丛林法则是被霍布斯、马基雅维利以及后来的社会达尔文主义者制造出来的,他们是古典自由主义的天敌。我们需要洛克的古典自由主义精神的程度远远超过了我们研究马基雅维利这些人的观念,从洛克的观念我们可以看出在整个独立宣言的行文中一些基本原则都来自洛克的思想,比如:生命、财产、自由的基本原则都由洛克确定。所以从这点可以看出,洛克基本上才是真正的美国精神的缔造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