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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百零七章 再签条约

    第507章再签条约

    荷兰东印度公司作为世界上第一个股份制有限公司,它的权力也是大的惊人。

    包括但不限于,自行组建佣兵、发行货币,并且与其他国家签订正式条约,发动殖民战争,甚至还有对某地实行殖民统治等等,诸如政府机构才具备的权力职能。

    反正唐同江现在是挺懵的,他还在准备如何才能最快速度,最小伤亡攻下最后的几座荷兰城堡。结果转头这些荷兰人就直接投降了,不仅投降了,而且还把总督给抓了。

    这样也行?

    唐同江有些不能理解这些荷兰人的脑回路,还是说所有欧洲夷人都是如此?

    欧洲的概念已经在大明普及开来,还是皇帝专门提出,用以区分南洋土著与那些西方夷人。

    荷兰议会与陆军勾结,直接软禁总督,并与明军联络请降。

    唐同江虽然惊诧,但还是派兵前往接管了城堡。反正都已经打到这份上,荷兰人的城区都已失陷,只余区区几座城堡,也不可能再翻起什么风浪来。

    而且,就算荷兰人真胆大包天敢诈降,明军也完全有能力让他们从诈降变成真降。别的不说,单单每座荷兰城堡外围,就起码架设有不低于十门的虎蹲炮,还夹杂有同等数量的迫击炮。

    荷兰城堡,会议厅。

    明军已经将这里完全控制,那些荷兰陆军倒是没有被收缴武器,不是出于尊重,而是单纯不需要。

    区区穷寇而已。

    唐同江在亲兵护卫下,带着参谋官一起来至城堡里的谈判桌,跟着到来的还有荷兰人的代表团,还有几名文职人员。

    荷兰代表是此前议会上,带头发动政变的那个中年议员,刚一坐下便急不可耐的开口说道:“大明中国的将军大人,荷兰东印度公司可以向大明中国投降,并放弃巴达维亚、万丹、巨港、马六甲在内的所有殖民地。但我们要求大明中国必须保障我们的生命财产安全,大明国的舰队必须撤离巴达维亚港口三天,并允许我们带走在巴达维亚的个人财产。”

    唐同江冷笑道:“我军早已攻下巴达维亚、旧港、马六甲城,又何需你们荷兰人来主动放弃。而且,如今巴达维亚城破,你们的海师也被我大明福建海师驱逐。你们的城堡就算能坚守一时,也坚持不了多少时日,们有什么资格要求我们的舰队远离港口,还要带走你们的财产?”

    听到唐同江的话,那名中年议员心头一沉,巨港、马六甲果然都已失陷。沉吟了片刻,说道:“大明国这是主动挑起战争,大明国与荷兰是盟友,你们这样做是在背弃盟约。”

    唐同江笑了:“你是在说你们荷兰,先背弃了盟约,擅自走私我大明国的雪茄烟与瓷器。而且,你们所谓的巨港城,本就是我大明的旧港宣慰司,马六甲也是我大明的南洋属国满刺加。我大明如今不过是在收复失地,算什么主动挑起战争。真要如此说,你们荷兰无端侵占我大明国土百余年,这难道不该给个交代吗?”

    “……”

    中年议员沉默片刻:“巴达维亚已经为大明国攻占,我们愿意代表公司投降,并承认这里是大明国领土。只希望大明国也能遵循惯例,允许我们带走个人财产离开巴达维亚。”

    唐同江摇头:“不可能,战前我就与你们说过,只要你们献出巴达维亚,我可以允许你们带走私人财产。但如今巴达维亚已经被我大明收复,你们的财产现在都是属于我大明国的战利。不过你们能主动请降,我大明国如今与荷兰仍为盟友,倒是可以酌情考虑,交还你们的部分财产,并放你们安全归国。”

    中年议员沉思片刻,点头说道:“好吧!但我要求,我们每人必须保留50000荷兰盾的财产,并且我们在城中的情人、子女也要交还给我们。”

    50000荷兰盾,差不多就是一万两白银。

    唐同江说道:“想都别想,最多只能给你们保留5000荷兰盾。至于你们的情人子女,如果还活着的话,你们可以自行带走她们。”

    中年议员明白自己只能接受,随即说道:“可以,那我们开始签条约吧!”

    唐同江对着身侧一招手,参谋官将一份早就草拟好的条约递上前,条约内容非常简单,总共就三条:

    第一,此战是因荷兰背弃盟约,将雪茄烟、瓷器、金鸡纳树在内的垄断商品,擅自走私他国。故而大明国才对荷兰发动战争。

    第二,荷兰巴达维亚、巨港、马六甲皆为大明国之旧港宣慰司辖地,此战大明国为收复失地,荷兰不仅不得谴责,还要赔付大明军队开拔之资。

    第三,荷兰必须无条件承认巴达维亚、巨港、马六甲皆为大明国领土。

    中年议员迅速看完,倒是与预料中没有太大出入。决定既下,没有多加犹豫,直接签下了自己的名字,然后是剩下十六名议员挨个签名。

    等到全部签完,唐同江这才露出笑容,然后安排人先行带着这些荷兰人离开城堡,并按照约定给他们带上5000荷兰盾的财产与他们各自的情人子女,坐船离开巴达维亚。

    至于他们接下来是回国,还是直接前往南菲律宾,那就不关唐同江他们的事了。

    唐同江在搞定了这些荷兰议员,紧接着又去找到被软禁的荷兰总督范克隆。这份两国之间的条约不仅要荷兰东印度公司议会签字,还要东印度公司的总督盖章,这是必要程序,否则荷兰政府有理由不承认条约。

    说起来蛮奇怪的,无论殖民地总督,还是议会、官员,居然全都是隶属于东印度公司管辖。

    范克隆看过条约内容,忍不住说道:“我若是就这么签名,回国以后荷兰总部不会饶过我的。”

    唐同江嗤笑道:“你也可以不签,我现在就可以砍下你的脑袋,并且派快船送往南京,献给我们的陛下鉴赏。”

    赤裸裸的威胁!

    范克隆沉默片刻,最终还是从心的在条约上签名盖章。

    有一说一,明军这次来还算是救了这位荷兰总督一命,在另一时空的巴达维亚,三年后这位范克隆总督就会因为感染瘟疫而去世,还因此引爆了后面的红溪惨案。

    因为荷兰议会认为,是中国人带去的瘟疫,害死了他们的总督和大批荷兰人,然后就神经病的要求,将所有爪哇岛的中国人全部屠杀。

    范克隆签完了条约,就被唐同江一并释放,还同样给了5000荷兰盾的财产作为路费。

    不过,为了防止荷兰总督与荷兰议会互相甩锅,而各自在路上暗杀对方,所以大明很贴心的将两派人分成两拨离开。

    接下来就是等着这两派人要么一起回国,要么一起去南菲律宾,反正肯定不会各自去不同地方,因为他们肯定要互相推卸责任,狗咬狗一嘴毛。

    这样,本就虚弱的荷兰也将更加没有精力,对大明实施报复,虽然大明不怕荷兰人,但真要是荷兰不顾一切,总归还是会给大明造成一定损失。

    尤其荷兰人就是一群神经病,要不是还需要这条疯狗牵扯西班牙人和英国,而且南菲律宾也要靠荷兰人去屠杀……治理,大明早把他们轰出远东了。

    不过这份不平等条约一签,荷兰虽然还有安汶岛及周边大片群岛,这里也是荷兰香料群岛的主要货源地。但失去了巴达维亚这块核心殖民地,荷兰对香料群岛的控制力将会大幅度削弱。

    若非上上任总督跟大明合兵,攻占了南菲律宾群岛,打通了到美洲的航道,怕是荷兰在远东的势力也将被完全清出局。

    但即便如此,荷兰至少在东南亚,已经被彻底踢出局了,今后只能一心发展南菲律宾殖民地,还有尽可能的守住安汶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