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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章 稿酬

    第十章稿酬

    两个人终于都平静下来了,黄芩月不再为这突然从天而降的大馅饼而忐忑,好似整个人也在那么一瞬间散发出一种贵妇的气质,只是一闪而逝,唯一看得到痕迹的就是那原来时刻生计发愁紧绷的脸上多了一抹儿幸福的红晕,也不知是因为是不是自此走出了贫穷,还是因为自己的宝贵儿子有了出息,或是两者兼而有之吧。

    对于老妈似乎年轻了好多的具体的原因叶洛不会傻傻地去问,那换回来的最好的结果也只是温柔的一巴掌。有些事情不必也没必要去刨根问底,只要老妈高兴了那就是自己最大的收获,叶洛心里默默地想。记得这是自己少有看到的场景,母亲几乎一辈子都像一台动力充足的机器,日夜不停地工作为生活奔波。如今能让老妈幸福,叶洛心里是甜甜的、酸酸的,但又夹有一点庆幸,庆幸这一时刻来的不算太晚。

    “小洛,晚上想吃什么?妈给你做”黄芩月下地穿上鞋撸起袖子回过头对叶洛说,一副你想吃什么我就能做出什么的酒店大厨样子。

    “啊”好吧,叶洛这才看了看墙壁上的挂钟,好吗,两个人中午都没吃饭,好像净顾得去一遍遍地数钱了,而居然都没有一个人想起自己还有一个五脏庙在他们等着祭奠,也没听到阿黄在饥饿中可怜的**。看来金钱的力量是无穷的,不可小觑啊。

    (阿黄:阎王还不差饿鬼呢,主银你们能不能不要忽视我这个保镖...能不能不忽视...不忽视...视...)

    “妈,咱们吃烙饼吧”叶洛给出自己的建议,其实他到不是真的馋那么一顿饼,因为在梦里虽不是山珍海味吃个遍,但这一般面食还勾不起叶洛肚子里的蛔虫。叶洛之所以提出这样的建议是因为自己所处的年代,在这样的时间里,如果不是节日或是来亲戚的话,没有人会奢侈地给自己做上那么一顿面食。

    叶洛知道老妈一年到头吃的细粮都是有数的,不是不想而是吃不起,如今有这样的条件,怎能不借此改善生活呢。

    “咦,把它给忘了”用两手抱着脑袋躺下,叶洛这才看见刚才被忽视的夹在信封里的那张纸,“咦,刚才有吗”叶洛想了想。

    (信:你个**裸的财迷,你把我给**裸地忽视了...我要抗议这不公的待遇,同样是纸,为什么差距那么大呢,不就是他们穿的衣服比我花花些吗,有必要那样吗,论面积,哪张是我的对手)

    打开信纸,仔细地浏览:

    “叶洛:

    你好,又一次给你回信,你著的《诛仙》在我报上连载顺利,吸引了一批大量的书迷,对我报的发行量提高做出了一定的贡献,在此表示感谢,信中钱是你的稿酬......”

    信上对叶洛收到的四千两百元做出了了详细的解释,叶洛原来都没关心自己的稿酬怎样,原来现在的明报的稿费从千字一百五到六百不等,对于叶洛的这个新人,由于第一次,所以给的稿酬刚刚过最低线,给的是千字两百元,当然说明一下,这里的钱是港元,叶洛的一至四册总字数为三十八万左右,而港元对人民币的汇率是一百比六十五,所以叶洛的稿酬是四万九千四百多,不过这是税前,因为叶洛人不在香江,所以明报编辑部就帮他把个人所得税给交了,最后剩下的四千两百元才是他的最终收益。

    不过有一个好消息就是因为《诛仙》的畅销,编辑部最终决定将叶洛的稿酬提高到中等,即三百五十元,当然这只是他的后来部分才有的待遇,前面就不算了。对于此,叶洛是非常的高兴,难得啊,钱会愈来愈多的,算了下还有将近一百万字的稿酬,想了想好多钱啊?

    来信的编辑另一个就是催叶洛的手稿了,毕竟如果断档的话会造成声誉上的影响,无论明报还是叶洛。不过相信这种事是不会发生的,因为叶洛差不多已经在打扫尾声了。只是攥在手里没邮而已,害人之心不可有,防人之心不可无,什么时候都得留一手,这是叶洛在梦中得到的教训。尤其是现在自己正指望这本书翻身呢,就得更加谨慎。虽然信任明报那样的大集团,但谁知道会不会在半路上出问题呢。对于用信寄钱这个事,叶洛现在都还有些心惊胆战,若是被人半路截走这么大一笔钱,哭都找不着地方去。感谢这个年代,感谢这个年代里人们的朴素和cao守。

    “拜读《诛仙》,感觉创意新颖,愿再接再厉!”看到最后,居然出现一个大大的惊喜,信的末尾居然有一句写得行云流水、遒劲有力的的话。

    金大侠啊!居然能给自己留一句鼓励的话,简直无法想象啊。这比那四万多元都值得让叶洛心醉神迷,多么难得,多少人都寤寐求之,求之不得,辗转反侧啊。有时间一定将这话裁剪下来装裱在墙上。就是不知道金大侠获悉自己的作品是剽窃来的,会不会用他练得查拳用在自己的身上。不过现在已经没时间考虑这些了,叶洛还在手舞足蹈,他已经乐不可支地忽略一切了。

    对于金大侠只夸赞《诛仙》的创意,而没涉及情节和文笔等,叶洛并不感到意外,毕竟对一个能写出“飞雪连天射白鹿,笑书神侠倚碧鸳”总共十二本不因时代变迁而褪色的经典的作者,即便原版《诛仙》也未见能引起人家重视,何况现在的版本还夹杂着叶洛的私货呢,叶洛的写作水平肯定和肖鼎无法比拟。

    “不过若是让金大侠知晓《诛仙》的作者是一个十四岁,还未成年的孩子的话,也许会有多一句夸奖的话呢。”叶洛是人心不足蛇吞象,臭屁地想着美事。

    “到底要不要透漏自己的年龄呢,要不要呢,要,不要,要,不要......”叶洛掰着自己的手指头在那做着让人作呕的游戏。还好没被阿黄看见,否则叶洛以定会被狗仔鄙视,然后就成为全村的鸡鸭鹅猫,猪羊牛驴界里的笑料。

    “小洛,快来帮把手”黄芩月已经撸起袖子揉起了面,整个人散发着一股独特的气息。

    人逢喜事精神爽,干活也麻利多了,不一会儿,饼就已经擀好了。

    “来了,妈,多加点油”

    “好”

    “要金黄色”

    “好”

    “我来倒”

    “好,依你”

    “你个兔崽子,哪有这么糟弄的,放这么多”

    “哎呦,没事,反正没了再买嘛”叶的无辜揉了揉受虐的脑袋,看来老妈还是没适应新生活呢

    “由俭入奢易,由奢入俭难,不能有钱就忘本啦,要节约,知道么”听着老妈的说教,好吧,叶洛承认自己有些飘,有些浮躁了。

    “每个人的身边就应该有那能在关键时刻拉你一把的人,不是每个人都能被金钱或是其他砸到都能保持本性。”叶洛领悟了这句话。

    PS:金大侠:读者们可以给叶洛送上几朵鲜花,这孩子我是较肯定的。还不错,就当可怜可怜他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