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零四章 期末考试
时间的年轮不停的在转动,你不知道自己会在下一口路口遇见什么人,什么事。就像那爱情是怎么开始的?只因那天,阳光正好,我恰好回头,看见你恰好穿了一件我喜欢的白衬衫,沐浴在阳光里,你的微斜的刘海遮住了眼睛,精致的侧脸下翘起的嘴角。恰好的,简单、纯洁、美好。 在马小云的公司到美国敲钟之后,在房小名要出狱之后,在仅剩下的好男人曾小贤离婚之后,飞速转动停止不息的时钟,已经悄然转到了阳市期末考试的时候。 那间温馨的小房子里面。 “今天,此时此刻,我秦云天,对着大地,对着天空,对着云,对着风,对着鲜花彩虹发誓,我一辈子都会爱柳雨墨,我会让她快快乐乐地过一辈子,直到老去,死去。我要让全世界知道,这整个鱼塘都被她给承包了!” 不想这一番感人肺腑的话语,却惹来小丫头一个漂亮的白眼,她呶呶嘴道:“好啦赶快去吧,不就是一个期末考试,搞得跟生死离别一样。” “切,”见没有把这丫头感动的涕泗横流,秦云天就觉得自己练的御女心经功力又下降了,随后他微微一笑,赶忙把脸凑上来:“那来一个吻别吧,赐予我爱神的祝福。” 接着一个温润的小嘴在秦云天的脸上轻点了一下,见这货还意犹未尽的样子,小丫头赶紧把他赶出门外,关上了门,免得一会这个禽兽突然就兽性大发。 要是知道自己亲爱的小丫头这这么想自己的,不知道秦云天会不会气死,或者,心肌梗死。 得到了爱神的祝福,秦云天就像是附了一个加血加蓝加攻加防加暴击经验的BUFF高高兴兴的走去学校,只觉得浑身上下都是用不完的智慧与力气,如同战神和智慧女神的结合,肌rou与大脑的交汇,文武双全。 期末考试的时候,秦云天一般都只带一两支笔就够了,至于书包什么的,嫌麻烦直接懒得背。考试之前,监考老师还特意的用金属探测器在每个同学的身上扫描了两下。不过也就是做做样子而已。 而秦云天呢,这货一进考场,发现好多人都在抓紧这最后一丝丝的时间赶紧复习,就唯有他一个人在四处闲看,想瞟一下有没有美女。 不过这一瞟可了不得了,秦云天忽然发现了一个穿着短裙黑丝的妹子。这么冷的天气,黑丝只齐膝盖,在裙摆和膝盖之间,露出的是绝对领域的那一片白花花的大腿,差点亮爆了秦云天的狗眼。 果真是要风度不要温度啊。就在秦云天准备仔细打量,顺带看一看妹子有没有穿安全裤的时候,忽然他眼睛一亮。 貌似,看到了什么好东西啊! 不过别想歪了,那是因为秦云天看见在妹子大腿的内侧,密密麻麻的写满了一行行小子,而且任何一个字秦云天都可以看清楚。要不是现在六感非同寻常,还真不一定看得清。这还得归功于前段时间,只,秦云天战胜心魔之后,迅速开始了修魄以及合魄的修炼。 修魄,即使修炼体内的天冲,灵慧,气,力,中枢,精,英七魄。 七魄名尸狗、伏矢、雀阴、吞贼、非毒、除秽、臭肺,指喜、怒、哀、惧、爱、恶、欲,生存于物质中,所以人身去世,七魄也消失。之后再随新的rou身产生“rou体及魄”则属于“阳世的物质世界”。 同时七魄凝为人身的血,第一就是眼睛的血,眼睛的血是涩的,第二就是耳朵的血,耳朵的血是冷的且不容易凝固,第三就是鼻子的血,鼻子的血是咸的,第四就是舌头的血,舌头的血是甜的,第五就是身体的血,身体的血是热的比较容易凝固,前五项为五根的血,分别是眼、耳、鼻、舌、身等五根,五根以外就是脏腑内脏之血,我们的脏腑分成红内脏和白内脏,红内脏就是心脏、肺和肝等,白内脏就是胃、大肠和小肠等,红内脏的血是腥的,白内脏的血是臭的。所以修魄也可以看成是修炼体内的五脏六腑和血液。 因而修魂期即是修炼自己的感官和灵识。七魄修炼完成,那么修行者的视觉,听觉,嗅觉,味觉,触觉等等都会大幅度的增强。特别是合魄之后,灵识更是会有一个质的飞跃。现在的秦云天,可以通过放出灵识来感知周围的一切。而所谓的灵识,大概也就是和电影里面的精神力差不多的东西。 不过这个妹子想出如此的作弊方法也还真是绝了。毕竟,就算是老师看到了,人家也不好直接掀开你的裙子来查看吧。方法虽好,就是冷了点。 开始发卷,第一科考语文,这都已经成了惯例。迅速回忆了一下脑子里面的知识,比如沁园春长沙,再别康桥,雨巷,诗经,战国策,史记,春秋之类的一大堆东西。秦云天的老妈叶灵是智商超爱因斯坦两倍的人,所以作为她的儿子秦云天肯定不会笨。像是平常的书本,他完全可以达到过目不忘的本领。于是考试这些东西也就是小儿科了,毕竟神州的应试教育多背背书,多刷刷题也就来了。 差不多一个小时,秦云天连题带作文都已经搞定,然后就准备提前交卷。可是监考老师却说只能提前半个小时。 问题是现在都还有一个小时啊!于是秦云天灵机一动,给老师说自己要去厕所。之后就是把自己的答题卡翻过来然后就可以出门了。当秦云天经过那个穿短裙的妹子身旁时,小声的说了一句:“大腿内侧真好看。” 便见那个妹子先是脸色一红,然后恶狠狠的瞪了秦云天一眼。不过脸皮厚如城墙的秦云天哪里会在意这么多,咧嘴一笑就走出考场,从厕所旁边的楼梯转出了教学楼。然后找了一个人烟稀少的地方,瞟了一眼看看周围有没有摄像头,确定安全以后起身一跃,翻墙出了学校 所谓熟能生巧,从小就经常逃课翻墙的秦云天,做起这种事情来肯定是轻车熟路的,虽然这并不是件什么好事。不过青春没有疯狂,不久和白纸一样,怎么证明自己曾活在这世上一场?在学生时代,一定要逃机会课,打两次架,跟老师对干几回才叫人生无悔啊! 说道打架才应该是必须的啊,不管为什么,为了某个妹子也好,为了尊严也好,哪怕就是几句口角,管他奶奶的先打再说!不过若是只是为了几句口角之争倒是有点过了,不过为了妹子是一定要打的!当然这只是说男孩子,大多数女孩子的话还是文文静静的在教室看书就好。 翻出学校的秦云天,此时正晃悠在一条人多嘈杂的街道。应该算是一条摆货的小街,卖杂货的,卖菜的,卖什么乱七八糟的东西都有。升斗小民在这种市井小街还是经常的事情,虽然秦云天出生富贵,不过他也没有那种娇气,对于这种场景是毕竟习惯的。 用秦轩的话来说,男孩子穷养,女孩子富养。所以从小秦云天就摸爬滚打在各种小巷,各种脏活累活都干过。而秦云天的jiejiemeimei就是当公主的环境里面长大的,虽然同样隐藏了身份,但是她们要什么有什么啊!不像现在的秦云天,还得为了生计奔波。 百无聊赖正在考虑该干点什么的时候,秦云天却忽然从内心里面感觉到了一股子悸动,好像,在内心深处有什么东西在呼唤着自己。放眼望去,远处一个地上的小摊子居然充满了灵气。而那个召唤,便是从那里传来的。 (PS:这本小说我曾经想到了好多的情节,但是**主要都压在后面,所以前面都是在铺垫埋下伏笔,不由显得有点无味,因此现在我要开始酝酿一个小小的**了。这一章提到了秦云天的jiejie和meimei,本来一开始是没有的,不过后来加上去了,嘿嘿。然后,准备开新卷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