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一章 既如此,干一碗
青衫魏颉扫了那四个呆若木鸡的官兵一眼,见他们全然面无人色,已没半分再战之意,便用鼻子“哼”了一声,眼神凛冽,语气冷冰冰的说道:“想活命就赶紧滚。” 四人如蒙大赦,无不落荒而逃。 看着四骑渐行渐远的背影,魏颉绷着的那根弦终于松了下来,长舒一口气,看了眼手中的血灵剑胚,此物嗜血第一,沾了人血后反倒光泽更甚从前了。不用震落猩红刃身上沾的新鲜血渍,直接将剑胚放回了金鞘之中。 “哇——” 一个少女的尖锐哭嚎声猝然炸响,骑乘在马背上的魏颉耳膜一震,吓了一大跳。 卜倩正自顾自哭得异常惨烈。 “别哭别哭,已经没事了。”魏颉以为她是因为太过害怕恐惧才会哭得这般厉害,尝试着出言安慰道。 “你这个骗子!”卜倩转过头看着魏颉,两眼通红,噙满晶莹泪水,泣声叫喊:“你不是说你叫‘大哥哥’的么?你干什么骗我?!” 魏颉苦笑一下,心下万般无奈道:“敢情这小丫头是因为这个才哭的?”于是柔声致歉道:“卜倩,是我错了,我不该隐瞒自己的名字,对不起!” 听到魏颉主动承认错误,卜倩心情得到平复,勉强抽嗒嗒地停止了哭泣。 魏颉见其不再继续嚎啕,清了一下嗓子,正色道:“卜倩,我隐瞒自己的名字确实不对,但天地良心,我真的没有要骗你的意思,我只是想稍微晚一点儿告诉你我的真名……嗯,这个叫‘保留神秘感’!” “神秘感?”卜倩貌似挺喜欢这个新鲜的词汇。 魏颉点了下头,道:“对,就是神秘感!你看啊,一个人怎么可能姓‘大’呢?我之所以让你喊我‘大哥哥’,一来是喜欢你这么叫我,二来呢,就是为了保留一定的‘神秘感’,让你打心眼儿里好奇,我的真名到底是什么?” “原来是这样,可我真的以为你就叫‘大哥哥’啊!早知这样,我也不告诉你我的真名了,现在搞的我没有神秘感了……”卜倩有些委屈的说道。 “卜倩,我现在不也没有神秘感了吗?咋俩算扯平啦!”魏颉瞧她已不再生气,眯眼嘻笑一下,又伸手摸了摸她的那颗小脑袋。 “别摸太多,会长不高的。”卜倩嘟嘴娇嗔着说道。 魏颉笑了笑,嘴上答应道:“好,不摸啦。”说完又转而去玩她的两根黑亮小辫子。 “你刚才说你喜欢我叫你‘大哥哥’?”卜倩问道,“那我以后还是继续这么叫你好了,可以吗?” “好哇,你就这么叫好了,我爱听!”魏颉微笑道,“那我也不叫你真名了,得给你取一个好听点的昵称,让我想想……就叫你‘小萝卜’,怎么样?” 卜倩显然蛮喜欢这个听起来很好吃的昵称,连连点头道:“好,以后你喊我‘小萝卜’,我叫你‘大哥哥’,这样我们就都有神秘感啦!” 二人一齐哈哈大笑了起来。 与朝廷骑兵血战带来的恐怖氛围随着这一笑,彻底烟消云散。 “适才厮杀之际,这些人死得着实有些蹊跷啊……”魏颉从马背上跃至地面,俯身查看起了那几具刚躺下没多久的官兵尸体,“嗯,并无外伤,难道真的是被活活摔死的?这群胆小如鼠的东西,被人随便那么一吓,竟然连马都骑不稳了!” “大哥哥,他们是坏人吗?”卜倩略显急迫地问道,“师父说了,坏人的话杀多少都无所谓,好人的话就不能乱杀了,乱杀好人的话是要偿命的!我不知道他们是好人还是坏人,只是刚才情况太过危急,我才……”声音压着把头埋低了下去,再也不敢抬起来。 魏颉微微一笑,开慰道:“这些官兵不过是朝廷的狗腿子,虽不算坏人,却也算不上半个好人,死便死了,他们如若不死,现在躺在地上的就是我们了。” “那就没事啦!”马背上的少女卜倩大喜道,“这样就算被师父他知道了,也不会怪罪我了。” 魏颉盯着那个身穿葱绿色衣衫的小丫头,心下嘀咕道:“这傻丫头又开始不知所云了。” 青衫剑客遂一本正经的说道:“好人坏人这种东西啊,哪有什么固定的标准?全凭你自己来定义了,比方说你欠了我钱不还,即便你平日里尊老爱幼,是个口碑极佳的大好人,在我这儿,你就是坏人,是个欠银子不还的乌龟儿子王八蛋!”顿了顿,又道:“你别管这些官兵是不是好人,他们既然都拿着刀来砍我们了,那对于我们来说,他们就是不折不扣的坏人!死几个坏人而已,又属于正当防卫,没什么大不了的。” 卜倩目不转睛的瞧着站在地面上的大哥哥魏颉,似懂非懂地点了点头。 “此地不宜久留,保不齐会有更多的官兵要来,那可就对付不了了。”魏颉肃声道,“月渠镇是去不得了,反正我们现在有马,大不了绕点远,走其他的路……对了,你会骑马吗?” 卜倩摇了摇拨浪鼓似的小脑袋,“我师父没教过我。” 魏颉“嗯”了一下,那袭青衫翻身重回马背,双手握住缰绳,笑着对坐在身前的绿衣小丫头说道:“小萝卜,你可坐稳了。” 甩缰策马,一骑绝尘而去。 ———— 泸州,南陵郡。 此郡古名“金陵”,昔日吴国国都淮宁城朝天宫的所在,文学繁盛、人物俊才、山川神秀、气象恢宏,素有“淮南佳丽地,金陵帝王州”之美称,吴国覆灭后成为大禹王朝太皇太弟嬴昆的封地之一,又因皇叔嬴昆封号双字并肩“金梁王”,故此避嫌而改名为“南陵”。 青衫魏颉与绿衣卜倩同骑于马上,已赶了将近一天的路,提前储备在行囊里的水和粮食都已用得一干二净,半点儿不剩。 “大哥哥,我肚子饿……”坐在前头的卜倩轻声抱怨道,“我想吃鸡腿,吃大米饭。” “我也饿啊,咱再忍忍,前头应该就有人家了。”魏颉好言安慰道。 又前行了数里,一条宽阔无边的大江横在眼前,江畔挺立了个身穿寻常棕色布衣的男子,背影寂寥,正望着波光粼粼的江面兀自出神。 魏、卜二人下了马鞍,魏颉牵着马缰缓步走上前去,颇为礼貌地询问道:“这位兄台,不知此处可有酒家?” 独自望江的棕衣男子匆匆转过身来,仅是看了魏颉一眼,立时精神振奋、神采奕奕,拍了拍自己并不如何结实宽厚的胸脯,翘起个大拇指,朗声说道:“有啊,这条‘莫愁江’的上游,不仅有万家酒店,更有十里桃花,边饮酒边赏花,何其快哉!” “当真有万家酒店、十里桃花?!”魏颉瞪着眼睛惊愕道。 “放心,此言断然不假,公子随我一同前往便是。”男子笑容甚是灿烂迷人,叫人几乎不能不相信他的夸张言语。 魏颉略微点了点头,牵着缰绳,与依旧上鞍骑马的卜倩一同跟随棕衣男子依江而行。 三人不多时便来到了莫愁江上游。由于此处海拔地势颇高,即使已到了端阳五月,山上仍有红白桃花开放,只不过远不及男子所说的“绵延十里”那般匪夷所思而已。正应了“人间四月芳菲尽,山寺桃花始盛开”这一传世名句。 复行了几里路,遥望见一家露天小酒肆,肆前插着根杏黄旗杆,一面揽客酒旗在和煦春风中不住的舞动。待走近后,魏颉瞧到酒旗上面写有“万家酒店”四字,便即心中明了,虽觉受到了一定的哄骗,却仍开口笑道:“原来这便是‘万家酒店’啊。” 一直走在最前面的布衣男子扯着嗓子大喊道:“王福,上一桌子好菜,再取两坛我珍酿的桃花酒来,我要与这位公子对坐同饮!”
白眼翻得朝天的店小二只得屁颠颠的跑去仓库拿酒,边跑嘴里边嘀咕着骂道:“掌柜的又要猪鼻子插葱充阔佬了。” 布衣男子朝魏颉行了个江湖人的抱拳礼,道:“在下姓万名纶,字文煌,生平最喜爱与人结交,初见面即觉公子气宇不凡,心生无限仰慕之情,若公子不嫌弃,在下愿与公子交个朋友!” 青衫佩剑的年轻人欠身还了一礼,朗声回应道:“小弟姓魏名颉,字正气,承蒙兄台赏识,实在荣幸之至!” 很快小二王福便抱着两个大酒坛走了出来,万纶接过坛子后,笑着解释道:“此酒名唤‘桃花’,是我自家精心酿造出来的,因酒香可飘十里,故又称‘十里桃花’。” 当即掀开了酒盖,一股浓郁醇厚的气息顿时扑鼻而来,魏颉闻得阵阵醉人的妙绝酒香,不由得衷心感叹道:“十里桃花,名不虚传!” 三人坐于店外露天空地处的椅子上,沐着习习春风,同桌共饮佳酿桃花酒。 “好酒!”魏颉举杯大声道,“想不到世间竟有如此美酒啊!” 万纶仰头大笑,赞声道:“酒水再美,却也美不过人,魏公子品貌超群,实乃在下生平罕见!” 魏颉坦然受之,快意而笑道:“万兄慷慨豪气,亦是小弟从所未见!” “既如此,干一碗!” “干!” 万、魏二人皆仰头一饮而尽。 少女卜倩喝不了酒,实在肚子饿得紧了,只顾低头享用喷香的好吃饭菜,细嚼慢咽,模样动作颇为矜持稳重。 魏颉和万纶两人则是杯盏不停,坐在位子上喝着酒吃着菜,好不快活惬意。 “在下忽有些技痒,容我耍上一段剑舞,来给魏公子助助兴!”万纶红着脸高声道,“王福,取我剑来!” 王福一听这话,腹中不禁暗骂道:“掌柜的又要丢人现眼了。” 万纶万掌柜接过店小二递过来的一柄普通铁剑,走至开阔地带,像模像样地挥剑舞动了起来。 魏颉坐在长椅上,饶有兴致的远远观看了一会儿,心下暗道:“万兄为人不错对我脾气,武功却是这般稀松平常,动作杂乱无章不说,还满是破绽……” 舞毕,额头上满是汗水的布衣万纶手提铁剑,喘着粗气走了回来,拱手低头道:“献丑了。” 青衫魏颉则相当捧场的大力鼓掌道:“万兄原来还是习武之人呐,佩服!” “唉,算不得什么习武之人,也没人教过我一招半式,都是胡乱自学的。”万纶笑着摊了一下手,“魏公子,万某这块没用的砖头已抛出,就等你的璞玉啦!” 魏颉一听这话,暗自揣道:“此时我若出手卖弄一番,岂非令万兄难堪下不了台?还是回绝了为好。” 正欲推辞,基本没有“武艺”的掌柜万纶却抢先说道:“想来魏公子见万某是个乡野粗俗之人,不愿一展功夫了,那也无妨……” 此言一出,魏颉深知此刻若再作推辞言语,反倒显得是自己恃才自傲、居高无礼了,不得以只好回应道:“万兄何出此言?小弟这就献丑一番!” 但见那名青衫剑客手持一柄血灵剑胚,身形倏然一闪,眨眼间便已飞掠至了空地,施展开了一套极其高妙、华丽,底层武者只怕一生都难以企及的上乘剑术——当年父亲魏魁传授的《大漠星辰诀》。 气势磅礴好似大漠尘嚣。 剑影晃动恰如星辰闪烁。 “好,太好了!”在一旁观剑的万纶掌声不断,“妙极,实在妙极!魏公子剑艺精妙绝伦,令在下大开眼界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