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山院 - 历史小说 - 风俗通义校注在线阅读 - 第26节

第26节

    同时并辟,为侍御史〔一四〕,举茂才〔一五〕,不幸早陨。【】威都官至武都太守〔一六〕。

    〔一〕类林一引无“字”字。

    〔二〕钟本“威”误“成”。

    〔三〕“合”,拾补云:“疑含。”案类林作“称”。

    〔四〕拾补曰:“疑脱使字。”

    〔五〕拾补曰:“之字衍。”器案:原文不脱不衍,卢校俱非是。察谓察举,汉书文翁传:“少好学,通春秋,以郡县吏察举。”授谓授职,后文“封祈、周乘为太守李张所举,函封未发,张病物故,夫人于柩侧,下帷见六孝廉曰:李氏蒙国厚恩,据重任,咨嘉休懿,相授岁贡云云。”即察授之事也。

    〔六〕器案:“恐灼”不辞,疑当作“恐猲”,汉书王子侯表上:“葛魁侯戚,元鼎三年,坐缚家吏恐猲受赇,弃市。”师古曰:“猲,谓以威力胁人也。猲音呼葛反。”又下:“承乡侯德天,鸿嘉二年,坐恐猲国人、受财臧五百以上免。”此“恐猲”连文之证,“猲”、“灼”形近而误。

    〔七〕“密”,钟本误“褒”。

    〔八〕淮南齐俗篇:“故有大路龙旗,羽盖委緌,结驷连骑,则必有穿窬、拊楗、抽箕、逾备之jian。”论语阳货篇:“譬诸小人,其犹穿窬之盗也与。”穿逾即穿窬。

    〔九〕“响”原作“飨”,今从郎本、郑本及类林改正。

    〔一0〕史记郦生列传:“郦生曰:举大事不细谨,盛德不辞让,而公不为若更言。”自称为公,与此相同。

    〔一一〕类林“汝”下有“阳”字。

    〔一二〕朱藏元本、胡本、郎本、钟本“威”误“戚”,郎本校云:“一本作威都。”

    〔一三〕续汉书百官志五:“每郡置太守一人,二千石;丞一人,郡当边戍者,丞为长史。”

    〔一四〕后汉书何敞传注引汉官仪:“侍御史,周官也,为柱下史,冠法冠。”

    〔一五〕“才”,胡本作“材”,古通。汉书武纪:“元封五年诏:其令州郡察吏民有茂材异等,可为将相及使绝国者。”注:“应劭曰:旧言秀才,避光武讳称茂才。师古曰:茂,美也。”后汉书黄琬传:“旧制,光禄举三署郎,以高功久次才德尤异者为茂才四行。时权富子弟多以人事得举,而贫约守志者,以穷退见遗,京师为之谣曰:欲得不能,光禄茂才。”

    〔一六〕汉书地理志下,武都郡注引应劭曰:“故白马氐、羌。”

    太尉掾〔一〕汝南范滂孟博〔二〕,天资聪叡,辩于持论〔三〕,举孝廉〔四〕光禄主事〔五〕,京师归德,四方影附〔六〕。父字叔矩〔七〕,遭母忧,既葬之后,饘粥不赡,叔矩谓其兄弟:“礼不言事〔八〕,辩〔九〕杖而起;今俱匍匐号啕〔一0〕,上阙奠酹,下困糊口〔一一〕,非孝道也。”因将人客〔一二〕于九江,田种畜牧〔一三〕,多所收获〔一四〕,以解债,负土成冢〔一五〕,立祀。三年服阕,二兄仕进。叔矩以自替于丧纪〔一六〕,独寝坟侧,服制如初,哀犹未歇。郡举至孝〔一七〕,拜中司〔一八〕勾章长,病去官,博士征,兄忧不行〔一九〕。司徒梁国盛允字子嗣,为议郎,〔二0〕慕孟博之德,贪树于有礼〔二一〕,谓孟博:“家公〔二二〕区区〔二三〕,欲辟大臣,宜令邑人廉荐之。”孟博厉声曰:“老夫〔二四〕年尊,绝意世事〔二五〕;又海内清高,当路非一。”退而告人:“子嗣欲德我,我不受也。”子嗣亦以恨,遂不得辟。孟博病去受事,而常干宰相之职。

    〔一〕“太尉掾”三字,各本误入上条“武威太守”之下,拾补云:“圆围误在此案指“太尉掾”三字下,当移三字之上。文选王文宪集序注引太尉范滂辨于持论,盖脱一掾字。”器案:文选赠河阳诗注引作“太尉掾范滂,天资聪叡”,今据移正。

    〔二〕后汉书范滂传:“滂字孟博,汝南征羌人也。”注:“征羌,解见来歙传。谢承书曰:汝南细阳人也。”按来歙传:“以歙有平羌、陇之功,故改汝南之当乡县为征羌国焉。”

    〔三〕汉书严助传:“朔、皋不根持论,上颇俳优畜之。”师古曰:“论议委随,不能持正,如树木之无根柢也。”又儒林传:“仲舒通五经,能持论,善属文。”案:持论谓坚持所立之论也。

    〔四〕孝廉,注见本书序。

    〔五〕唐六典一引汉官仪:“光禄勋有南北庐主事、三署主事,于诸郎之中,察茂才高第者为之,秩四百石,次补尚书郎,出宰百里。”通典二二职官四:“主事二,汉有之。”原注:“汉光禄勋有南北庐主事,主三署之事,于诸郎之中,察茂才高第者为之。后汉范滂字孟博,自光禄四行迁光禄主事,时陈蕃为光禄勋,滂执公仪诣蕃,蕃亦不止,滂怀恨,投板,弃官而去。郭泰闻之曰:若范孟博者,岂以公礼格之。蕃乃谢。又胡伯蕃、公沙穆并为之。”案汉书张安世传:“为光禄勋,郎有醉,小便殿上。主事白行法,安世曰:何以知其不及水浆邪如何以小过成罪。”此即光禄主事也。后汉书张霸传:“举孝廉光禄主事。”注:“光禄卿之主事也,见汉官仪。”独行戴封传:“后举孝廉光禄主事。”又戴就传:“太守刘宠举就孝廉光禄主事。”注:“风俗通曰:光禄奉举就为主事。”

    〔六〕文选答宾戏:“其余猋飞景附,霅煜其间者,盖不可胜载。”张铣注:“如影之附形。”三国志魏书司马朗传注引司马彪序传:“朗祖父俊字元异,博学好古,倜傥有大度,长八尺三寸,腰带十围,仪状魁岸,与众有异,乡党宗族,咸景附焉。”又辛毗传:“今刘、孙用事,众皆影附。”抱朴子外篇正郭:“声誉翕熠,秦、胡景附。”颜氏家训勉学篇:“何晏、王弼,祖述玄宗,递相夸尚,景附草靡。”

    〔七〕后汉书范滂传注引谢承书曰:“滂父显,故龙舒侯相也。”

    〔八〕礼记丧大记:“既葬,与人立,君言王事,不言国事;大夫士言公事,不言家事。”即此文所本。拾补谓“礼不言事辨”句,非是。

    〔九〕“辩”,胡本、郑本作“辨”,辨杖即治杖,犹辨装之为治装也。“起”,吴本误“记”,钟本作“立”。

    〔一0〕易同人:“先号啕而后笑。”

    〔一一〕左传隐公十一年:“糊口于四方。”说文:“糊,寄食也。”

    〔一二〕杜甫遣兴诗:“问知人客姓。”人客字本此。

    〔一三〕宋本、朱藏元本、仿元本、两京本、胡本、郎本、钟本“畜”作“蓄”,古通。

    〔一四〕宋本“收”作“全”。

    〔一五〕“冢”,两京本误“家”。

    〔一六〕礼记文王世子:“丧纪以服之轻重为序。”郑注:“纪犹事也。”吕氏春秋十月纪:“饬丧纪。”高注:“纪,数也。”

    〔一七〕至孝,为汉代选举之一科。后汉书安纪:“永初五年,诏举至孝与行卓异者。”桓纪:“建和元年,诏举至孝、笃行之士。”献纪:“建安五年,诏三公举至孝二人,九卿、校尉、郡国守相各一人。”赵咨列传:“大司农陈豨举咨至孝、有道。”荀爽列传:“太常赵典举爽至孝。”繁阳令碑阴有至孝夔君威。

    〔一八〕唐人以中丞为中司,则此谓御史中丞也。

    〔一九〕朱彝尊曰:“东汉风俗之厚,期功之丧,咸得弃官持服,如贾逵以祖父,戴封以伯父,西鄂长杨弼以伯母,繁阳令杨君以叔父,上虞长度尚以从父,韦义、杨仁、刘衡以兄,思善侯相杨着以从兄,太常丞谯玄、槐里令曹全以弟,广平令仲定以姊,王纯以妹,马融以兄子,陈寔以期丧,皆去官;范滂父字叔矩,以博士征,因兄丧不行;圉令赵君,司徒杨公辟,以兄忧不至;陈重当迁会稽太守,遭姊忧去官;至晋而嵇绍拜徐州刺史,以长子丧去职;陶潜以程氏妹丧自免:见于史传及碑版,如此之多。盖古人尚孝义,薄禄位,故能行其心之所安也。通典曰:安帝初,长吏多避事去官,乃自非父母之服,不得去职。自是因咽废食之见,后人于父母之丧,且有不去官者矣。”

    〔二0〕“嗣”元作“翩”,今据孙诒让说校改。札移曰:“案后汉书桓帝纪李注云:允字子代。与此不同。水经获水注云:卢城城东有汉司徒盛允墓碑:允字伯世,梁国虞人也。郦引碑文,最为可据。后汉书注世作代者,唐人避太宗讳改耳。此作翩者,实当为嗣字,嗣与世音正相近也。汉隶嗣或作见隶释汉石经残碑尚书,与翩形近,故传写易误。前愆礼篇河南尹太山羊翩祖,后汉书羊陟传作字嗣祖,翩亦

    嗣之误,是其证矣。”器案:孙校是,今据改。“嗣”、“世”古通,史记韩世家:“景公问曰:尚有世乎”即借“世”为“嗣”。又据郦引碑文,“子”亦当作“伯”,“伯”古通作“百”,

    如“伍伯”作“五百”之比“百”草书作“”,又讹为“子”耳。又案:孙所引桓纪文,见延熹二年,又“三年七月,司空盛允为司徒。”

    〔二一〕国语周语上:“树于有礼,艾人必丰。”晋语四:“树于有礼必有艾。”

    〔二二〕器案后汉书王丹列传:“丹征为太子少傅,时大司徒侯霸欲交友,及丹被征,遣子昱候于道,昱拜车下,丹下答之,昱曰:家公欲与君结交,何为见拜丹曰:君房有是言,丹未之许也。”此子称父为家公者,应氏此文,则又可称人之父为家公也。世说新语政事篇:“袁公问陈元方:贤家君在太丘云云。”即其此类。刘表与袁谭书,称谭父绍为太公,后汉书袁谭传晋简文与郗超语,谓超父愔为尊公,晋书简文纪此亦称人父为公之例。颜氏家训风cao篇:“昔侯霸之子孙,称其祖父曰家公。”则祖父亦称家公也。

    〔二三〕广雅释训:“区区,爱也。”文选古诗:“一心抱区区。”后汉书何敞传:“臣敞区区,诚欲计策两安。”

    〔二四〕“老夫”,胡本、郑本作“老父”,御览八五九引亦作“老父”,寻上文“允谓孟博家公”,及应氏案语,自以作“老父”为是,当据改正。

    〔二五〕御览引“事”作“仕”。

    谨按:礼:“父为士,子为天子。〔一〕”武王建有周之号,谥大王、王季,言王业肇于此矣〔二〕。越裳〔三〕重九译,献白雉,周公荐陈祖庙,曰:“先人之德。〔四〕”有天下,尊归于父,此人道之极〔五〕。前汉诏曰:“〔六〕海内〔七〕大乱,兵革并起〔八〕,朕被坚执锐〔九〕,自率〔一0〕士卒,犯危难,平暴乱〔一一〕,偃兵〔一二〕息民,天下大安,此皆太公之教训也〔一三〕。今上尊号曰太上皇。〔一四〕”春秋之义,“因其可褒而褒之”〔一五〕。孝经曰:“敬其父则子悦。〔一六〕”叔矩则其孝敬〔一七〕,则粥身苦思,率礼无违矣。则其友于〔一八〕,则褒兄委荣,尽其哀情矣〔一九〕。则其学艺,则家法〔二0〕洽览,诲人不倦矣〔二一〕。则其政事,则施于已试,靡有阙遗矣。君子百行〔二二〕,子产有四〔二三〕。凡在他姓,尚宜褒之,况于父乎敬意之至,犹用夷悦〔二四〕,况于宠族乎抗〔二五〕爽言以拒厚旨,抑所生〔二六〕以为己高,忍能厉然独享其荣,若乃不令之下愚〔二七〕,流货贿〔二八〕于权嬖,此罪人也。田辉讬疾,上也;刘矩屈体,次也;范滂吾无取焉耳。

    〔一〕礼记丧服小记:“父为士,子为天子、诸侯,则祭以天子、诸侯,其尸服以士服。”此似有脱文。

    〔二〕礼记大传:“牧之野,武王之大事也,既事而退,柴于上帝,祈于社稷,设奠于牧室,遂率天下诸侯,执豆笾,逡奔走,追王大王父、王季历、文王昌,不以卑临尊也。”疏云:“中庸云:周公追王太王、王季者,谓以王礼改葬耳;不改葬文王者,以王礼葬故也;此太王、王季追王者,迹所由兴,故追王也;所以追王者,以子为天子,而不以卑临尊,若非王迹所由,不必追王也。故小记云:父为士,子为天子、诸侯,祭以天子、诸侯,其尸服以士服。是也。”

    〔三〕“裳”,拾补作“常”,古通,胡本误作“尝”。

    〔四〕御览七八五引尚书大传:“交趾之南有越裳国,周公居摄六年,制礼作乐,天下和平;越裳以三象重译而献白雉,曰:道路悠远,山川阻深,音使不通,故重译而朝。成王以归周公,公曰:

    德不加焉,则君子不飨其质;政不施焉,则君子不臣其人;吾何以获此赐也其使请曰:吾受命吾国之黄耇曰:久矣,天之无别列风淮yin雨,意者,中国有圣人乎有则盍往朝之。周公乃归之于王,称先王之神致,以荐于宗庙。周德既衰,于是稍绝。”是应氏此文,原本尚书大传,而陈氏定本、皮氏疏证俱未引以为说,何也。

    〔五〕汉书高纪:“六年诏云:子有天下,尊归于父,此人道之极也。”

    〔六〕见汉书高纪六年。

    〔七〕“海内”,汉书作“天下”。

    〔八〕汉书有“万民苦殃”句。

    〔九〕汉书“朕”下有“亲”字。师古曰:“被坚,谓甲胄也。”又陈胜传注:“师古曰坚,坚甲也;锐,利兵也。”

    〔一0〕汉书“率”作“帅”。

    〔一一〕汉书有“立诸侯”句。

    〔一二〕吕氏春秋荡兵篇:“古圣王有义兵而无有偃兵。”高注:“

    偃,止。”

    〔一三〕汉书有“诸王、通侯、将军、群卿大夫已尊朕为皇帝,而太公未有号”二十二字。

    〔一四〕汉书作“今上尊号太公曰太上皇”。

    〔一五〕公羊传隐公元年:“公及邾娄仪父盟于昧,与公盟者众矣,曷为独褒乎此因其可褒者而褒之。”

    〔一六〕广要道章文。

    〔一七〕左传文公十八年:“夫莒仆,则其孝敬,则弑其君父矣;则其忠信,则窃其宝玉矣。”此文拟之,每句第一则字作动词用,第二则字作副词用。

    〔一八〕后汉书史弼列传:“陛下隆于友于。”注:“友,亲也。尚书君陈曰:惟孝友于兄弟。”惠栋曰:“蔡邕石经论语云:书云:孝于惟孝,友于兄弟。包咸云:孝于惟孝,美大孝之辞也。友于兄弟,善于兄弟施行也。所行有政道,即与为政同。今流俗本作孝乎,梅氏伪撰尚书,以惟孝属下读,改孝于为孝乎,遂失本真也。”钱大昕曰:“案袁绍传亦云:友于之性,生于自然。六朝人好用此语,三国志陈思王传:今之否隔,友于同忧。吴三嗣主传:友于之义薄矣。许靖传注:处室则友于不穆。晋书长沙王乂传:友于十人,同产皇室。东莱王蕤传:曾无友于之情。孝友传论:笃友于而宣范。宋书庐江王袆传:克敷友于。桂阳王休范传:先帝穆于友于。范泰传:

    孝慈天至,友于过隆。南齐书豫章王嶷传:友于之爱,垂友于之性,朕友于之深。王思远传:友于甚至。梁书陈伯之传:朱鲔涉血于友于。南史齐文惠太子传:太子见上,友于既至。梁临川王宏传:武帝于友于甚厚。袁彖传:辨谳之日,友于让生。北史李顺传:笃于友于,见称于世。李谧传:幼事兄玚,恭顺尽友于之诚。薛聪传:友于笃穆。房彦谦传:上划圣主友于之意。要皆滥觞于后汉也。”器案:惠、钱说是,惜失引应氏此文。又陶潜庚子岁五月中从都还阻风于规林诗:“一欣侍温颜,再喜见友于。”南史刘湛传:“友于素笃。”可为钱说补证。苕溪渔隐丛话前集十二引洪驹父诗话:“世谓兄弟为友于,谓子孙为贻厥者,歇后语也。”

    〔一九〕器案:哀读为爱,乐记:“直而慈爱者。”郑注:“爱或为哀。”管子形势解:“见爱之交,几于不结。”形势篇“爱”作“

    哀”。吕氏春秋报更篇:“人主胡可以不务哀士。”高注:“哀,爱也。”淮南说山篇:“各哀其所生。”高注:“哀犹爱也。”释名释言语:“哀,爱也,爱乃思念之也。”论语阳货篇:“有三年之爱于其父母乎”爱又借为哀。并哀、爱通借之证。

    〔二0〕后汉书质纪:“先能通经者,各令随家法。”注:“儒生为诗者,谓之诗家,礼者谓之礼家,故言各随家法也。徐防传:“伏见太学博士弟子,皆以意说,不修家法。”注:“诸经为业,各自名家。”

    〔二一〕论语述而篇,孔丘两言“诲人不倦”。

    〔二二〕说苑谈丛篇:“百行之本一言也。”孔丛子连丛子上与子琳书:“学者所以饬百行也。”东观汉记鲍永传:“仁者百行之宗。”诗氓郑笺:“士有百行,功过可以相除。”孝经音义引郑玄孝经序、高诱吕氏春秋孝行览注并言:“孝为百行之首。”书钞六三引钟离意别传:“正色乡党,百行优备。”论衡累害篇:“动百行,作万事。”邯郸淳鸿胪钟纪碑铭:“内苞九德,外兼百行。”类聚二三引程晓女典篇:“丈夫百行,以功补过。”类聚四七引陆机吴大司马陆抗诔:“质文殊涂,百行异辙。”文选嵇叔夜与山巨源绝交书:“君子百行,殊涂而同致。”南齐书陆澄传:“王俭答澄书曰:仆以此书

    孝经,明百行之首,实人伦所先。”刘孝威奉和简文帝太子诗:“百行纪司成。”敦煌遗书有百行章,备列百行之目。

    〔二三〕论语公冶长:“子谓:子产有君子之道四焉:其行己也恭,其事上也敬,其养民也惠,其使民也义。”应氏谓此为百行之四,盖先儒旧说。

    〔二四〕家语五帝德:“四海之内,舟舆所及,莫不夷悦。”尔雅释言:“恞,悦也。”

    〔二五〕文选西京赋注:“抗,举也。”尔雅释言:“爽,差也,忒也。”

    〔二六〕诗小雅小宛:“毋忝尔所生。”

    〔二七〕诗小雅十月之交:“不宁不令。”国语齐语:“寡君有不令之臣。”令,善也。论语阳货篇:“唯上智与下愚不移。”

    〔二八〕大德本、朱藏元本、仿元本、胡本、钟本“贿”作“财”。

    巴郡太守〔一〕太山但望〔二〕伯门〔三〕,为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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