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狄那在心中暗暗骂道,可表面上还是不得不装出一副善意微笑的样子,耐心地对面前曾经自己一起zuoai的人形傻瓜解释道:“创世神?我从一生下来就没见过这个家伙,你见过他吗?试问一下天界所有的神,有谁看见过这位传说中伟大的神?恐怕谁也没有。既然是这样,那我们还有什么理由非得遵守一大堆他所制订下来的所谓规矩?为什么,不由我们来制订一些新的,符合我们自身利益的新规矩呢?” “对哇!我怎么就没想到这一点?”粗神经的阿斯卡顿时恍然大悟。 “更何况,你还是天界最厉害,实力最强悍的雷神。你说的话,根本就没人敢顶撞。你所定下的规矩,也根本就没有人敢于违反。难道不是吗?我亲爱的主神大人?”阿狄那不怀好意地笑了笑,娇嗔着把柔软的身体贴紧了雷神庞大的腰躯。 “美人,我听你的。你说得对,莫顿这个老家伙的确得死。他要不死,咱们的日子就不会好过。” 心情大慰的雷神满足地在自动贴上来的美女屁股上狠狠捏了一把后,忽然仿佛想到什么似的拉起阿狄那白嫩的小手,急匆匆地走回了宝座,凑近其耳朵悄悄说道:“对了,我差一点儿忘了。杀了这该死老东西,那小东西该怎么办?我们连白龙斯维娜都已经杀掉了,总不能再把他的儿子留下吧?” “恰恰相反,尊敬的主神。我想,这个叫做董国平的小家伙我们倒是可以绕他一条性命。不,不是可以,而是应该,我们根本就不应该动他一根毫毛。”随着迷人的声音在阿斯卡耳畔响起,水神的眼睛里也泛出一片阴险与狡诈的目光。 “哦?这是为什么?”智商发育不足的雷神显然无法了解美人内心盘算的计谋。 暗自在心里再次将对雷神母亲进行了千万遍反面问候后,阿狄那不得不再次对雷神阿斯卡重新进行一次新的阴谋与策略教育。 “我们是神,神是做什么的?是掌管世间一切事务的唯一主宰,也是善良与光辉的唯一代言人。因此,我们所做的每一件事,都必须要有一个合理合法的解释。就拿杀掉大龙神莫顿与剿灭龙族这两件事来说,如果不是传说龙族拥有灭神剑,可以威胁到我们的存在,那么这样的决定肯定不会获得大多数人的支持。同样的道理,既然现在已经证明灭神剑只是一个传说,那么杀掉莫顿以绝后患也会得到大部分神的同意,更何况这还是莫顿他自己要求一次来换取那个小东西的生命。所以,目前我们绝对不能动那个婴儿。” “可是,就这么放了他的话,如果日后这小子长大来找我们报仇怎么办?”头脑简单的雷神冷不防冒出这么一句。 “看不出嘛!这个蠢货忽然还能想到这一点?”水神颇有几份惊讶地重新打量了一下自己的情夫,同时也在脑子里很快地盘算了一下后,带着自己特有的招牌式微笑慢慢说道:“尊敬的主神,您好象忘记了一件很重要的事一个自身能力低下的人,是无法威胁到任何一个神存在的。” 一位先哲曾经说过一句很有名的话:“只要是在有人居住的地方,正义与欺骗总是会伴随着繁荣一起,以双胞胎的形式出现在社会的每一个角落。” 这句话尽管说的不是那么很正确,但就其意义而言,也多少可以看出人类的智慧究竟有多少被运用到合理的方面。尤其是以赫亚这样一座临海的商业贸易都市来说,更是显得这位早已化为白灰先哲的过人之智。 贩卖奴隶、逼迫妇女****、盗卖各种珍贵的物品……几乎所有人类社会中所能想到的丑恶行为在这里每天都有发生。当然,并不是所有的人都会对此抱以赞成和许可,也并不是所有的道德卫士都能容忍此类事件的发生。甚至就连政府,一些这块大陆上的国家也纷纷颁布各种法令,禁止在本国领土内进行此类所谓的“贸易活动”。但是却没有任何人能够抗拒金钱那无与伦比的强大诱惑力。也难怪,从事这类肮脏龌龊的买卖所获得的利润实在可观。如果要以从事正经生意的行当比较,其中的获利已经超过了十倍还不止。在这样难以抵挡的诱惑下,各地的国王与领主们也纷纷在自己的领地内开设了一个个“自由贸易都市”,并且声明:“在此类城市中进行的任何商业活动均属合法。”由此,也就不难看出高高在上的大人物们表面上和暗地里对这些背后交易的实际态度。 有人计算过,如果是以在各个王国间进行的传统行业运输粮食生意相比较。同样是拿出一百枚金币为成本,所获得纯利润不过十二、三枚金币,最多也不会超过十五枚金币。这还必须得是在年成好、运输途中一切顺利的情况下才能有这样的收获。而贩奴则不然,你只需要用同样多的钱从奴隶贩子手中买下一个健壮的家伙,用皮鞭让他免费给你种上一年粮食,那么其中的获利至少也有二十枚金币。如果你嫌这样钱赚得还不够多、不够快的话,还可以交纳一百枚金币的费用,跟随一些民间捕奴团,越过大洋到对面那些未经开化的蛮荒大陆上去,抓他十几个野蛮人回来就可以发财。以一名奴隶一百枚金币的市价计算,一趟下来怎么着也能赚个千把枚金币。以赫亚所在中央大陆两个铜币就能买到一袋五十公斤重大米的生活水准,和一枚金币兑换一百枚银币,一枚银币兑换一百枚铜币的汇率,根本就已经是一名小型富翁的所有财产。要知道,一枚铜币那可是能换一百个角子。这笔钱足够一个三口之家很好的过上一个星期了。 所以,在赫亚这座临海的港口城市里,除了一些从远道而来的大型商队和其它国家开来的贸易船只,几乎根本就看不到一个正儿八经,老老实实做生意的本地人。从事“另类贸易”活动的人占据了这里居民数量的百分之九十,而剩下的则是一些以从事酒馆、旅店生意为主的聪明人。当然,他们口袋里的钱也并不因此就见得要比别人少。掺水的劣质大麦啤酒和肮脏得几乎连整年都不曾洗过一次的白色床单,都说明了这些看上肥头大耳的家伙脑袋里其实并不完全都是一团没用的豆腐渣子。 “有钱就有一切,没钱谁会拿你当人?所以,尽管一杯大麦酒只值两个角子。但是老子仍然要把它兑上四杯水,再加点糊弄人的调料,变成五杯。而且价格上也得随行就市,卖它十个角子一杯。别怨我,我也不想一下子就把它涨价五倍。这都是赫亚商业行会规定的法律哦!” 这是位于赫亚城东南角一家名为“红斗牛”酒馆老板坎森。诺威尔的生财之道。眼下这个精明的家伙正满脸堆起过度夸张的笑容招呼着一帮子刚刚迈进酒馆大门的财神爷。 每个行业都有各自固定的经营对象。就像妓院的熟人是嫖客、菜市场欢迎家庭主妇一样,酒馆也有其固定的一批客人。小商贩、冒险者、还有凭武力吃饭的雇佣兵等等,所有这些非主流职业的人都喜欢光顾坐落在中央大陆各地的小酒馆,特别是在赫亚城里像“红斗牛”这样位置靠近码头的铺面。倒不是因为这里的酒味道好或者价格便宜,恰恰相反,所有喝过坎森。诺威尔卖出大麦酒的人,无一例外都会觉得这家伙的心黑透了。把一杯香浓可口的啤酒弄得跟放糖的凉水一样,还能卖到那么高的价钱。这种行为根本就和那些以盗卖死人尸体为生的掘墓贼没什么两样。像坎森。诺威尔这样的人,简直就是头顶生疮,脚底流脓坏透了。 尽管如此,坎森。诺威尔的“红斗牛”酒馆里,依然每天都坐满了一群群肩扛大刀,身穿盔甲的佣兵。被白蚁蛀食得到处都是斑驳孔洞的木桌上,也依旧摆满了一杯杯价格不菲的掺水饮料。当然,天底下没有白吃的午餐。这些甘心忍受欺骗与压榨的顾客也不是那种钱多了没地方花,硬要往别人口袋里塞的傻瓜。他们之所以呆在这里喝着淡而无味劣酒的原因其实很简单就是为了能够找到一个出得起大价钱,雇佣自己做保镖的主顾。一方面让他们出钱为自己买更多的好酒,另外一方面也能够让自己口袋里那几个可怜的角子数量增加一些。 现在走进酒馆的这批人显然正是能够令雇佣兵们心动的角色。 一袭充满异国风情的白色长袍,一张蒙在干净丝绸围巾后面不知究竟的脸,一双透射出谨慎与小心光芒的眼睛。所有的一切都表明,这个刚刚走进酒馆大门的客人来自遥远而神秘的东方大陆。 仔细探究别人身份是雇佣兵们一般都不会去考虑的问题。他们最关心的就是钱,就是对方能够出到多少钱来买自己的命。而这个异国客商显然属于那种很有钱的主儿,这一点从他手上戴着的钻石戒指就可以看得出来。特别是跟在其身后那几名随从腰间沉甸甸的钱袋更是让几名潦倒的佣兵瞪得鼓出了自己的双眼。 “哦!我说怎么今天房顶的喜鹊叽叽喳喳叫个不停,原来它是早就知道有贵客上门啊!呵呵!尊敬的客人,欢迎光临本城最好的酒店。相信您一定是听过‘红斗牛’独家釀造大麦酒的名声,这才专程找来的吧?来来来,请这边坐。”肥胖的酒馆老板殷勤的鞠躬与献媚的微笑换来的后果就是脸上和腰间的赘rou层层叠加,很快在其颈、腹部形成一个又一个明显粗大的rou体救生圈环绕在一起,那模样活像个用双腿站立的软体菜青虫。巨大的身体压力使他那张酒色过度的脸憋得涨红青紫,再加上炎热的天气,酒馆老板的脑门上很快就渗出了一滴滴散发着油亮光芒的透明汗珠。 不过,这样努力艰苦工作并不是没有回报。几秒钟后,坎森。诺威尔欣慰地看到在他的殷切招呼下,白袍客人及随从等一行五人,终于按照他的意愿把屁股结结实实地压在了“红斗牛”中央唯一一套还能算是干净且完整的椅子上。 “斯威森,去地窖里拿一桶最好的大麦酒来,要最清凉的那种!萝莎,快去后院摘点最新鲜的果子来给客人。斯普文特,你这该死的家伙,你怎么当的堂倌儿?这是几位大爷能用的杯子吗?你瞎了眼了,没见人家有多高贵吗?快把这该死的木头酒杯换了,要最高级的那种,闪闪发亮的那种。对!就是银制的那种!” 小酒馆里乱哄哄的,被老板使唤得鸡飞狗跳的堂倌儿和吧女手忙脚乱地按照他的命令到处忙活着自己要做的事。众多的佣兵与冒险者们也神情冷漠地看着现场混乱的局面。这种事情每天都会发生几次,早就已经见怪不怪。他们最关心的,只是这些被坎森老板尊称为“贵客”的家伙究竟会不会看上自己拥有的武力。 与此同时,“红斗牛”本来就不大的门口悄悄溜进两个看上去只有十一、二岁的小孩,慢慢走近了距离白袍客人不远的一把椅子后面。用充满天真无邪的眼神好奇地打量着这些来自另外一块大陆的客人。特别是其中一个较小的孩子,更是直勾勾地盯着其中一名客人腰间的烟袋看个不停,一根胖嘟嘟的小手指头也不由自主地放进了自己rou乎乎的小嘴里慢慢吮吸着。 老板的叫骂很有用,不多时候,酒和水果摆上了桌面。酒没有掺假,都是品味十足,百分之百的优质大麦酒,清凉可口。水果也很新鲜,都是刚刚摘下来的葡萄和醋栗。表皮光滑诱人,颜色也很鲜艳。特别是那些盛在竹篮里的葡萄,枝条的断口和果实表面还泛出些许微小的水珠,令人看了不由得食指大动。 “最好的酒给最好的客人”。这也是“红斗牛”酒馆老板坎森。诺威尔最常说起的一句口头禅。难道不是吗?既然人家出得起一个银币,那我为什么就不能卖给他一杯只值一个铜币的纯正啤酒呢? 白袍客人的谨慎与小心很快就消失了,在酷热难挡,热得几乎连汗都流不出来的天气里,没有什么能够比一杯清凉的麦酒更使人心动的东西了。在仔细交代堂倌儿用草料喂养好门口那几匹拉运货物的骆驼后,这些刚刚坐定的客人似乎也放下了自己戒备的心理,专心享用起面前的美酒与水果。 酒馆老板笑了,看得出,酒得味道很好,他们很满意。最重要的是:他们有能力为自己享受的东西买单。 人在快乐是时候总是心情最好、最容易接受陌生事物的时候。两个可爱的小男孩很快就被其中一名白袍客人所发现,其脸上天真的表情与忽闪的大眼睛使人忍不住想要抱起来亲昵一番。当然,他也不能免俗。更何况,在可爱的小孩与放荡的妓女之间虽然都可以获得某种心灵与rou体上的慰籍,但其中的安全保障绝对不可同一而论。女人可能在你满足身体需要疲惫地躺在床上后,用一把锋利的小刀捅进你的身体,只为了能够获得你的钱财。但是小孩会吗?更何况这个孩子长得是那么可爱,可爱得让人看了忍不住想要抱起来狠狠亲上一口。 在仰脖灌下一大口凉爽的麦酒后,浑身放松的白袍客人心情大好地将距离自己最近的孩子抱到了大腿上,顺手从桌上拿过一串甜美的葡萄塞到他的小手里。然后,大声豪笑着向同伴们炫耀着自己怀里的小可爱。这一举动很快感染了同桌的其他人。很快,另外一名孩子也被他们抱上了椅子,一同参与到喝酒的乐趣当中来。 不可否认,这两个孩子都相当可爱,rou乎乎的小脸上被两团红扑扑的粉晕所笼罩,随口说的孩童话语更是令几名白袍客人乐不可支,一个个笑得连眼泪都流了下来。却丝毫没有发现,随着两个孩子不停地在他们身边前后跑来跑去,他们的小口袋里似乎也多了什么东西。 快乐的时光总是在飞逝。在彻底解决了炎热给身体上带来的烦恼后,五名白袍客人也惬意地伸了个懒腰,招呼老板过来结帐。这顿酒喝得实在舒服,舒服得令人简直不想站起来。麦酒醇香的滋味和清凉的口感,再加上新鲜的水果,实在是一种无上的享受。 “总共是三十个银币零六个角子。就算三十个银币好了,零头就当我请各位喝酒,也希望能帮小店宣传宣传,欢迎下次再来。”乐呵呵的酒馆老板脸上得表情得跟朵盛开的菊花似的,笑意盈盈地报出了酒水的价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