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六章 文抄必备名场面当场写歌
沙! 沙! 沙! 陆远拿起一旁的铅笔,唰唰唰地直接在酒店留言簿上写出了歌词。 只见他运笔如飞,行云流水般地一气呵成,期间几乎没有什么停顿。 写好词,陆远又在字与字的间隙填曲。 这一回,速度倒是慢了下来。 一旁,袁韬彻底化身黑人问号脸。 写歌是这么写的吗? 写歌和写诗的其实是差不多,可以分为苦吟派和天成派。 袁韬在大多数时候都是苦吟派,先写初版,然后慢慢改,直到满意为止,一首歌写几年,也不是不可能。 这也是绝大多数创作人的常态。 文章本天成,妙手偶得之,天成派是所有创作人追求的最高境界,就像是棋魂漫画里,棋手们追逐的神之一手。 “戏一折,水袖起落, 唱悲欢唱离合,无关我, 扇开合,锣鼓响又默…… …… 台下人走过,不见旧颜色, 台上人唱着,心碎离别歌, 情字难落墨,她唱须以血来和, 戏幕起,戏幕落,终是客……” 嫉妒使人面目全非! 袁韬酸了,他也是创作人呐,陆远当场写歌给他带来的冲击力,丝毫不下于小撒听到那句‘我从来没有碰过钱,我对钱没有兴趣’。 不对! 陆远是他们华艺音乐的音乐人啊! ‘我还酸什么?’ 队友越强,我越强! 我躺好了,您随意! 不过,即使能原地起飞,袁韬也避免不了恰柠檬,你说你当场写歌,就写歌吧。 关键是随便写写就是一首质量很高的歌。 起码,这个词写得就不错,比他苦吟一两个月写得还要好。 ‘TMD,天才真是不讲道理!’ 后槽牙都快咬碎了! “呼!” “搞定!” 不一会儿,陆远脸不红心不跳地放下了铅笔。 抄歌这种事,就像底线一样,被突破的次数只有零次和无数次的区别。 抄啊抄啊,就抄习惯了。 现在的他,完全免疫了抄歌的羞耻感。 袁韬觉得嗓子有点发干,轻轻地抿了一口香槟之后,这才发问。 “小远,你平时写歌都是这么写的吗?” “怎么可能!” 陆远摊了摊手:“也就偶尔这样吧,十回能碰到个两三回?” 袁韬目光幽怨的盯着陆远,一如小撒看着马芸,半晌,他缓缓抬起手来,竖起大拇指。 “牛!逼!” “哈哈。” 陆远终究还是有那么一点点羞耻心的,打了个哈哈,然后将留言簿推到了袁韬面前。 “袁总,您给看看,这首歌放在彩铃端,可以吗?” 其实,彩铃和后世的斗音神曲有一些相似的地方。 彩铃突出的就是一个抓耳。 一般而言,彩铃的时长是在30—60秒之间,而且随时都会被接听,一首彩铃想要出彩,必须在极短地时间内突出重点。 15秒,足以判处一首彩铃的死刑! 彩铃端歌曲和唱片端歌曲,创作理念完全不同,一首歌,只要高潮部分足够出彩,剩下的片段,哪怕只是简单的重复堆砌,也不影响彩铃的热卖。 同理,斗音的背景音乐也差不多,在短视频时代,如果旋律无法在几秒钟内吸引用户? 来人,给朕换一批! 直接划过,那是必然的。 因此,斗音神曲和彩铃神曲,有着异曲同工之妙。 赤伶能从万千BGM中杀出重围,高潮部分绝对足够抓耳,不止如此,赤伶还引得一批实力唱将翻唱。 成名歌手,通常不会随便翻唱某首歌,能被大规模翻唱的曲子,歌曲本身的质量,肯定是没问题的。 所以,陆远直接掏出了赤伶。 他也想看看,斗音神曲和彩铃神曲,谁能更胜一筹? “唔,这首歌的词,写得确实不错。” 看完词曲,袁韬眉头微蹙道。 “只是,这首歌的曲子,有一点点怪啊。” “你看,这里,这里,还有这里。” 袁韬手指所指的地方,恰好是戏腔的那几段。 “这样,袁总,我给你唱一下吧。” 言罢,陆远轻咳了几声,而后发了几個音开开嗓。 开嗓结束,戏腔乍起。 “台下人走过,不见旧颜色, 台上人唱着,心碎离别歌, 情字难落墨,她唱须以血来和, 戏幕起,戏幕落,终是客……”
“嘶!” 听到这刚柔并济,难分真假的吟唱,袁韬浑身汗毛倒立,情不自禁地倒吸了一口凉气。 戏曲,还能这么唱? 用流行唱腔演绎戏曲,虽然不是陆远独创,比如周董就在《霍元甲》中有过尝试。 但周董的唱法,更偏向流行。 陆远唱得戏腔,刚柔并济,传统戏曲部分占比更足。 男声能把戏腔唱成这样的,袁韬只想到了一个人。 2006年星光大道年度季军——李玉纲。 啪! 啪! 啪! “除了好,我再也找不到别的词了。” 袁韬心悦诚服的拍了拍掌,他是真的服了。 小远这个嗓子,绝对是上天的厚赐。 老天爷对小远真是太偏爱了,不仅给了他无与伦比的嗓音,还给他了掷果盈车般的相貌。 当然,最离谱的还是创作天赋。 如果不是亲眼所见,不,哪怕是现在,袁韬心里还是留有疑虑的。 这小子,会不会早就写好了? 今天正好赶巧,然后拿出来装逼? 不过,即便是早就写好的,袁韬也是服气的。 好就是牛! 甭管时间长短,能激发出高潮,就算赢! “行,那就九月份,或者十月份以单曲的形式上架吧。” 眼见袁韬满意了,陆远索性定下了日期。 “对了。” “关于这首歌的MV,我有点想法,回头,我先整理一下思路,然后以文本的形势发给您。” “还有,袁总,麻烦你帮我联系一个人,我想让她出演MV女主角。” “谁?” 陆远微微一笑,还能是谁? 当然是他的前女友咯。 如果不是前女友反复提起沪机重工,他哪记得这只大妖股? 这只股票,给他带来的收益至少有五千多万。 陆远从来不是一个小气的人,有恩必报,前女友送了他几千万,他也不能小气,至少得回礼几个亿。 报答! 必须好好鲍挞鲍挞! 一次送上几个亿,四舍五入一下,先送她个一千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