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〇六章 大墓xue
“那么,第二种,就是变成蚂蚁,从墓碑的缝隙里爬进去!”唐风嘿嘿一笑,颇有几分老顽童的模样,动作也是极为夸张。【】小 周易哑然不语,卧槽,变成蚂蚁?孙悟空七十二变么? “嘿嘿,综合两种办法,第二种成功的概率太低,只有第一种办法,便是劈开这墓碑,然后大摇大摆地走进去。”唐风像是早有了盘算,笑着道。 众人都是看着唐风,因为此时此刻,唐风的分量无论如何,都要比任何人都重一些。 毕竟从他祭起仙神之气,踏空而行,寻找到了这大墓xue,便是最好的明证。 不过,大墓xue的墓碑,诚如唐风所言,是利用那种富含某些坚硬矿物质的岩石做成的,难以用灵力劈开。 摆在众人眼前的第一道难题,便是如何将大墓xue的墓碑劈开,然后像唐风所说的大摇大摆走进去。 周易听了唐风的两种办法,也是别无他法,唯有此种办法听起来稍微靠谱。 ………… “啊!不要,我不要做太监,我码字,我更新,我要封神……”高阳冷汗湿透了衣衫,挣扎着清醒了过来,拍了拍胸脯,幸好只是一个梦。 原来他刚才做了一个梦,梦到自己被一群阴阳怪气的太监拖拽着拉入一座高筑的城墙中,然后又被带到一间幽暗的小屋子里,一位太监手中晃动着明晃晃的的匕首,狰狞的笑着,几名小太监扯下他的裤子,那狰狞的太监挥刀斫向他的裤裆…… 他睁开了眼,尼玛,这是什么地方?我怎么会在这里了?这是什么地方?开什么国际玩笑,穿越了?还是重生了?坑爹呀! 高阳头脑里冒出一堆子念头,百思不解之际。耳畔竟然响起一个机械电子的声音,“恭喜您,太监系统已经激活,您的作者等级:lv0,人气指数:1,人品指数:-999,健康指数:39,性指数:38,所有指数上限999,下限-999……” 高阳又一次吓尿了。太监!他在心里又一次回荡起这个名词,手不自觉地摸向裤裆,啊,谢天谢地,阿弥陀佛,丁丁还在。可是,怎么变得那么小了?这严重缩水,蚯蚓那么细小,难怪性指数才38呢! 不对不对。我的人品指数无下限了?纳尼,这是什么节奏?节cao碎了一地,还有这健康指数,哦。嘘忒,以前哥在大学,六块腹肌,身体素质一级棒。 自从毕业之后。高阳沉溺网络创作,那真是餐风露宿,吃了上顿。没了下顿。尽管有一个土豪老爸,但他才不屑靠他爸呢! 因此,瞒着他的土豪老爸,蜗居在最繁华的都市凤城,过着贫民窟的生活。虽然艰辛,但贵在踏实。 高阳总估摸着哪里不对劲,但又说不出来。 “太监系统启动,您的首项任务:您目前是太监作者蚕番东少,作者等级lv0,您需要构思一本新书,设定书名、大纲、主线,然后稳定更新,每更新一章不低于三千字的章节,获得1点人品值……” 那个电子声音又萦绕在耳边,“完成时间凌晨十二点之前,等积累了人品指数,会有意外惊喜,每更一章,所有指数增长1点,断更一次,所有指数都降低3点……” 高阳靠了一声,骂道:“你妹啊,这增降不对等嘛,脑残!”骂归骂,既然都被坑了,那只好在坑里蛙跳登天了。 他看了一眼时间,嘘特,九点一刻了,还有两小时四十五分钟。 怎么办?莫说开新书,现在一点思路都没有,而且现在还没搞清楚到底怎么回事。怎么开新书?写什么类型? 玄幻吧,大神多如牛毛,哪有他蚕番东少的立锥之地! 仙侠吧,忘语大神一本凡人修仙高不可攀,根本超越不了,还有番茄等等大神林立。 都市吧,老五大神人家动不动就日更三章,一章三千字,更要命的还不定时爆发十更,爽劲十足。 历史吧,月大神等等早已稳站江山,哪有自己一席之地。 武侠吧,放眼望去,都是东方姑娘爱上神雕大侠,早已是满目疮痍,惨不忍睹。 其他科幻、游戏、动漫,又不是他的菜,不擅长的领域,贸然进入,那就是自掘坟墓,嫌命长。 不对,自己貌似不在那个蜗居的贫民窟里了,感觉这是一栋豪华的别墅,装饰都是高端大气上档次的瓷砖,还在墙壁上挂着一幅幅山水画。他被那个电子声音给搅浑了,这才开始注意起了环境。 这到底是在哪里?难道自己尼玛的狗血穿越重生了? 电脑就在面前,可是崭新的iphone被人咬一口的苹果电脑,他嘘了一口气。等等,给我的大学同学打个电话,说哥已经穿越了。 他看了一样,电脑显示器旁边,他习惯放手机的位置,一台苹果牌的“爱疯6s”,还土豪金的。不是吧,他揉了揉眼睛,亮瞎了眼,怎么会这样?苹果牌“爱疯6s”都还没上市吧。 嘘忒,我到底是穿越到过去了,还是未来?打个电话给我那帮大学死党看看! 他手颤抖地拿起那台土豪金的“爱疯6s”,看着那屏幕上的时间,他傻眼了,2002年4月1日。 不是在做梦吧?2002年乔布斯都还没研究出风靡世界的“爱疯”吧!他抬起手,狠狠地掐了一下脸庞。 “哎哟,痛死了!”嗯,会痛,那就不是梦,可尼玛这手机也穿越过来了?那乔布斯岂不泉下有知,死不瞑目了。 “咚咚……” 突然传来一阵敲门声音,高阳吓了一跳,立即警觉起来,双眼瞪着那高雅的门。 “阳少爷,老爷和夫人有事找你呢!”一个声音略微甜美的女子声音传来。 阳少爷?尼玛,这到底怎么回事呢?门被轻轻地推开了,一位衣着浅蓝色衣衫的佣人模样的三十左右的少妇笑盈盈地走了进来。 “阳少爷,老爷、夫人听说你熬夜写书,辛苦不堪,特让我上来叫你下去喝点燕窝、雪参补补身子。”佣人少妇笑着说。 “呃,我……我……”高阳毕竟对于这陌生的环境太不熟悉了,一时之间不懂怎么回答,摸了摸肚子,只好笑道,“被你一说,我还真是饿了。”
佣人少妇便顺水推舟地说:“那阳少爷就跟碧云下去,老爷、夫人等着呢!” 高阳没辙,只好一边查看这家子的住宿环境,果然是一栋豪华的别墅,所有的材料都是“高大上”,走出卧房,回廊的别墅中央,垂吊着偌大的圆形吊灯,略微浅鹅蛋黄色格调,流露出极其豪华的气息。 雅致的客厅,一位衣着笔挺西装的中年男子,蓄着浅浅的胡须,国字脸,身材魁梧,有几分威严肃穆,中年男子对面是一位衣着浅粉色系绸缎旗袍的少妇,显得雍容华贵,一副贵妇人的独特气质。 高阳心里琢磨道,这就是所谓的“老爷、夫人”,也就是自己的“父母”。 怎么办?高阳心里是十五只桶打水——七上八下,忐忑不安,难道要喊这两个陌生的中年夫妇为“爸妈”? 可是,容不得他多想,那位看起来高贵的少妇早已笑盈盈地对他喊了一句:“阳儿,怎么样?你的书有头绪了么?” 高阳头脑一懵,难道自己现在侵占的原身体的人也是一个网络写手么?不科学啊,如果现在真的回到了2002年,那应该网络都还只是起步阶段吧,至少三少、番茄、土豆等等大神都还没封神的。 “我要码字,我要更新,我要封神,我不要做太监!”残存在高阳脑海中的一点原来身体主人的意识冒出了这个念头,直接刺激他的神经,他脱口而出。 衣着旗袍的贵妇笑容尴尬了一下,脸色僵硬了了一会,旋即又笑着说:“阳儿,你这是说什么话呢,虽然你天生……是比别的男孩子小了一点,但有总比没有的好,怎么会是太监呢!” 高阳错愕之余,心里犯疑:难道之前的这个身体的主人丁丁太小,被人称之为“太监”?还是患有什么先天性缺陷? “我要码字,我要更新,我要封神,我不要做太监……”高阳竟然不受控制的被那点残存的记忆驱使着他再一次说了这么一句话。 西装中年男子面容一沉,压低声音说:“阳儿,你不要着急,我和你妈这些年都在寻访名医,我们一点会找到最好的医生把你的……医好,毕竟我们高家,你是一脉单传。” 旗袍贵妇亦是上前一步,白皙的玉手轻轻地抚摸着高阳的头,安慰着说:“阳儿,你别害怕,我和你爸哪怕是耗上所有的积蓄,也一定把你这病治好。” 病?高阳诧异不解,难道自己裤裆里的丁丁像蚯蚓那么一点,是因为患上了某种疾病?哦,天痿,即:先天性阳~痿。难怪当自己说到“太监”,“父母”都面色凝重,原来那个身体的主人患上了天痿。 不对,高阳立即从大脑中回过神,我并不是“天痿”,而是因为之前太监了二十本书,被读者愚弄,植入了某种病毒,让我的性指数降为38。(未完待续。。)u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