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二卷 继续旅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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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儿啊,加把劲好不好!”明轩看着这正慢慢悠悠走着的马儿,显得很是无奈,怎么想办法也不能让它撒开蹄子狂奔起来,嘴边吊萝卜也试了,夹马肚子也用了,马鞭也狠狠的抽了,可是依然是慢吞吞的,比走路根本快不了多少。 “我们还有很远要走啊,你这慢吞吞的走到什么年头去啊,等我们到了青阳门时,人都老了。”明轩自顾自的跟马儿说着,也顺便排遣一下旅途的寂寞。 “王仪静这小丫头连个骑马都不会教!”明轩埋怨道,其实哪能怪得了人家,刚刚给明轩说了一下要领,明轩就以为自己掌握了,跟驾车差不多,骑上马就离去了,根本都没来得及细细解说。 昨日一战,明轩将赵龙击成重伤后,赵天霸护犊心切,也冲上了擂台,冲突差点一触即发,好在王守仁也冲了上去,稳住了场面,再加上这本来就是公平一战,还是赵龙主动约战的,赵家理亏,所以最后没有将事情继续闹大,不过这个仇怨明轩是结下了。 所幸明轩孤身一人,没有什么好顾虑的,不过也不想引火上身,当晚就收拾了一下行礼,今天一大早就匆匆告辞而去,继续了自己的旅程。 “哦,前面有个茶亭,休息一下,顺便打探一下消息。”一上午对着马大呼小叫的,弄得明轩口干舌燥,疲惫不堪。 “小二,上壶茶。”明轩找了个空桌子坐了下来。 荒郊野外也没有什么好茶水,就是普通人家喝的那种茶叶,明轩也是穷苦人家出身,倒也喝得痛快,几大碗灌下去,顿时舒坦了不少。 “老板,这里离共城还有多远啊?”共城便是明轩的下一个目的地,也是前往龙城的必经之路。 “小哥看来是第一次去共城吧。”老板嘿嘿笑道。 “你是怎么看得出来的?”明轩很好奇。 “看小哥是从常望城方向过来的,要去往共城,两城之间可有两百来里的路程啊,而客官是打马过来的,有经验的人都会选择清早出发,只要快马加鞭,不耽搁功夫,在日落之前便能赶到共城,可是小老的茶亭距离常望城只有五十里路,时近中午了客官才走到这里,可见客官是第一次出远门。”老板在这做生意多年,这点眼光还是有的。 “也是也不是。”明轩脸红了红,他确实是一大早出发的,本来也是想日落之前赶到共城的,可是没想到这马根本就不停他使唤,一路上老是慢慢悠悠的,比走路快不了多少,到了中午才走到了这里。 “客官这样子在日落之前是赶不到共城了,日落之后城门就会关闭进不了城,客官还是到前面三十里的来福客栈去投宿一宿,明天一早再赶往共城为好。”老板热心说道。 “如此,就多谢了。”明轩连忙道谢,出门在外确实不易。 没有办法,明轩只能选择投宿一宿再前往共城了,不过当务之急还是要把骑术练好才行,总不能这样一直慢慢悠悠的走下去,接下来的路上,明轩干脆不急着赶路,慢慢练习着怎么骑马,到了天黑才赶到了这家客栈投宿。 人们都喜欢依城而居,要么直接就住在城里,要么住得也会离城较近,这样不仅方便大家互通有无,也能图个热闹,可是这来福客栈却孤立的建在了一片荒凉之地上,前不着村后不着店的,在昏暗的晚上显得有点莫名的阴森,零星的灯光远远看去像点点鬼火,可是没有办法,明轩只能硬着头皮进了客栈。 “客官,打尖还是住店啊?”明轩一进门店小二就迎了上来,满脸笑容。 “大晚上的,肯定是住店,不过先给我炒几个小菜,我还没吃饭呢。”明轩拍了拍身上的尘土,随口答道。 “住店五两银子一宿,您打算住几晚?”掌柜的拨拉着算盘,也是满脸堆笑。 “什么!这么贵!”五两银子得让明轩采上好几天药了,虽然王家为了答谢明轩,硬塞给他不少银票,足足有几万两,也算衣食无忧了,但是有钱也不是这么花的啊。 “客官,这里前不着村后不着店的,开家客栈也很不容易啊!”掌柜的陪笑着。 “那吃饭怎么算的?”明轩赶紧问清楚,免得被黑了。 “素菜一两银子,荤菜二两,这地,买点菜都容易啊,进趟城都得废掉一双鞋啊。”掌柜的抱怨着,婉转着说服明轩。 “好吧,只能这样了。”无奈仅此一家,不住也得住了。 “好咧!客官您稍等,马上给您安排。”店小二一听生意成了,立马安排起来,牵马、唤菜、安排房间做得十分麻利。 店中还有其他的几个客人,两个中年汉子坐一桌正在吃着酒菜,杯盏交错,面色通红,看来喝了不少酒;一位五六十岁的老人家正哄着他那不到十岁的小孙女吃饭,另外还有一个与明轩年龄相仿的瘦小少年,一条腿踏在凳子上,毫无形象的啃着一只烤鸡,吃得甚是有滋有味。 明轩拎了个角落坐了下来,不一会儿小二就上齐了菜,也自顾自的吃了起来,中午就吃了一点干粮,真是有点饿了。 “小二!那座喝的是什么啊,也给我来一壶呗!”少年突然指着中年汉子那座大声嚷嚷起来,打破了客栈里的宁静,看人家喝的有滋有味嘴馋了。 “小哥是要喝酒么。”店小二立马跑了过来,不过却没有什么好脸色。 “酒?好!给我来一壶!”少年大大咧咧的嚷着。 很快店小二就给他上了一壶酒,少年拔开壶塞,直接嘴对嘴就喝了起来,不一会儿,竟将满满的一坛酒喝了个精光,那坛酒少说也有五六斤,看得明轩是目瞪口呆。 “这玩意怎么这么辣啊,肚子跟火烧似的!”少年长长的打了酒嗝,捏着鼻子拼命扇着,喝完了才反应过来,这少年的反应也太慢了吧,明轩感到好笑。 “小哥,你已经吃完了三只烤鸡,二只猪蹄,现在又喝完满满一坛酒,总该饱了吧?做您的生意真是亏死了。”小二苦着个脸说道。
“快了,快了,再给我上只烤鸡就好了。”少年又催促着小二去给他拿烤鸡。 “你们这里不是吃多少东西,给多少钱吗?怎么客人吃得多,你赚得越多啊,怎么你还说亏了呢?”明轩觉得奇怪,拉过小二问道。 “别提了,这小哥也是来住店的,给了掌柜十两银子,说不用找了,只要管顿饱饭然后住一宿就行了,掌柜以为捡了便宜,就满口答应了,谁知道这小哥这么能吃啊,光是吃的东西就快不止十两了。”店小二还是苦着个脸。 明轩顿觉好笑,也算是给这黑心老板一个教训了,这少年看上去瘦瘦小小的,年纪也不大,想不到居然这么能吃,等到明轩吃完了,这少年还在那里大口大口吃着,还不停的嚷嚷小二上酒上菜,惹得老板脸色都发青了,看来这次是亏大了。 忙活了一天,总算安顿了下来,明轩把豆豆放了出来,这小家伙说来也奇怪,现在还是与明轩第一次见到它时没有什么区别,依然瘦瘦小小黑不溜秋的,一般的小鸟刚出生的这段时间应该是成长最快的,可是它就没长过,而且吃饱了就睡,简直跟头猪似的,实在是一个好吃懒做的家伙,所幸有了王家的资助,现在它的食物不成问题了,以它现在一天一颗的食量,这些药材它几年都吃不完。 明轩也不多管它,每到晚上就打开袋子,血龙豆、火树根还是茜果,它想吃什么自己选择,反正它吃完很快又沉沉睡去了,倒也省事。 躺在床上,明轩回想起了昨日与赵龙的那一战,感触颇深,正如爷爷所说,人心叵测啊!较量不仅是实力的比拼,更是智慧的对决,要不是明轩长久的森林历练,反应够快的话,当剑被挑飞的那一刻,就有可能不知道怎么办了,到时候迎接自己的就可能是当头一锤,脑浆迸裂了,明轩还得要对提高与人对决的经验。想着想着,明轩沉沉睡去了。 …… 一阵窸窸窣窣的声音打断了明轩的美梦,在森林里生活久了,任何一点风吹草动都会将明轩从睡梦中惊醒,免得在梦中被猛兽吃掉都不知道。明轩坐了起来,发现声音是从楼下传来的。 “半夜三更的,怎么还会有人在聊天?”明轩奇怪,仔细的凝听起来。 “先对那臭小子下手!妈的!一顿吃了我二十两银子!” “那臭小子看上去也没什么油水,我看还是后面进来的那个小子油水比较足,光是一匹马就能值几百两银子!” “我看还是那两个中年汉子比较好下手,都醉得一塌糊涂了,可以神不知鬼不觉。” “都别争了!今天干票大的,一个也不放过!都去准备吧” …… 明轩愕然,敢情这家客栈是个黑店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