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二章:马尾辫校花
每个少年心中都有一个马尾辫校花,她们穿着白色的裙子,漫步在开满栀子花的校园中,或颦或笑,或嗔或怒,俱是风景,定格成了少年心中最美的时光。 楚惜惜就是凌霄心中的马尾辫校花。 比起商清雪这个有暴力倾向的大胸警花,孙采薇这个高高在上的天之骄女,楚惜惜这种总爱梳着马尾辫的平民校花,更让他心动。 前者美则美矣,社会地位带来的强大差距,却让凌霄觉得她们不怎么真实,镜花水月。 而后者,却是实实在在地出现在他的生活中。 学校的走廊,她踩着细碎的步子。 吵闹的食堂,她小口小口的吃饭。 傍晚的自习室,她皱着眉头做自己并不擅长的数学题。 从进入师大的第一天起,这位姑娘就闯进了凌霄的脑海,怎么也赶不出来。 她是公认的师大校花,是一尾钟天地灵秀的小青鱼,而凌霄只是一个家境贫寒的普通学生,放在师大这湾不怎么大的池塘里,都是一条毫不起眼的灰泥鳅。 凌霄关注了她三年,她却并不认识他。 若不是半月前轰动整个师大的****事件,或许直到毕业,两人也不可能有任何交集。 凌霄丝毫不否认他是楚惜惜众多暗恋对象之一,所以在决定破罐子破摔,耍流氓的时候,他把第一个目标放在了楚惜惜身上。 或许你永远不可能爱上我,但我要你永远记住我。 这就是当时自觉小命不保的凌霄的想法。 很龌蹉,但也很真实。 或许是冥冥中的安排,凌霄返校上的第一节课,就走错了教室,见到了这个他一直心怀愧疚的姑娘。 见楚惜惜看着他的怯弱眼神,凌霄笑容苦涩。 楚惜惜脸色微白。 与学校里盛传她是某个富商之女不同,她来自于一个极其普通的家庭,甚至称得上是贫穷。 没见过自己父亲,母亲身体不好。 以她的样貌,这两年提出要包养她富家子弟不知有多少,甚至她不用点头,只需要稍微对这些人和颜悦色一些,生活都能大有改观。 然而她没有。 坚守初心。 这尾小青鱼,明明可以轻易得跳出生活的泥沼,却选择安静地充实自己。 读书,毕业,做一个人民教师,之后,相夫,教子。 归于平凡。 这就是她选择的人生。 她信守着这份儿安宁,不容许任何人将它打破。 而凌霄打破了这份儿安宁。 作为****事件的女主角,楚惜惜这些天过得不好,很不好。 流言能诛心,也能杀人。 大学校园这种地方,本来就是八卦的天堂。 这些天,她无论走到哪里,都会有些人对她指指点点。 蜚短流长,那怕她不愿意听,还是传进了她的耳里。 “瞧她那样儿,装得多清纯啊,其实背地里不知道有多sao呢。” “就是,为什么凌霄宁愿被开除也要摸她的胸啊,听说两人本是恋人,不过她劈腿了,这才让凌霄这么老实的人做出这种事情,要给她一个终生不忘的教训。” 她确实被****了。 凌霄前不久也确实失恋了。 然后这两个事件根本就没有任何内在联系。 但八卦的创造者们,可不会管这些。 楚惜惜这尾钟天地灵秀的小青鱼,清纯,美丽,温婉,是男生心中的女神,也是女生心中最大的假想敌。 你不是清高么,泼你一身脏水,看你还能不能出淤泥而不染! 学生之间的勾心斗角,虽然幼稚,但也足够伤人。 楚惜惜哭了好几次,差点就崩溃了。 但她没有。 生活的大风大雨中,她是一株小草。 小草稚嫩又脆弱,但足够坚韧。 她恨凌霄,但也不会去报复。 不是不愿,而是不屑。 本来事情已经快过去了,她也渐渐地舒了口气。 然而,她竟是又看了那个小眼睛男生,在被学校开除半个月后,又出现在了教室里。 第一时间,她把凌霄看做了一个有些背景的官二代。 要不然,他明明被开除了,怎会又出现在学校上课? 况且,凌霄根本没有选修俄语课。 他是来报复我的。 楚惜惜脸色煞白,捏紧了拳头。 “上课。” 年轻的讲师霍英东走上讲台。 前排的几个女生眼睛放光。 长着娃娃脸的霍英东相貌很年轻,私下里,不少女生都说他长得像林志颖,从圣彼得堡国立大学博士毕业,进入师大做讲师才不到两年。 他是师大最受女生欢迎的年轻讲师,主讲俄国文学。 讲课意气飞扬,旁征博引。 俄语说得比母语还流利,第一次登上讲坛,便背诵了一段《战争与和平》的经典桥段。 语调激昂,神采飞扬,让台下一大帮美眉惊为天人,尖叫连连。 当时楚惜惜就坐在第一排,她对这位绯闻不断的男老师没什么感觉,清清楚楚划出一条界线。 霍英东在有楚惜惜出现的课堂上,总是格外地富有激情,望向这朵师大准校花的眼神,七分含蓄,三分炽热。 他喜欢这个姑娘,喜欢她身上那份处变不惊的清冷气质。 她是一朵遗世白莲,也是他认定的真命天女。 他不是愣头青,知道循序渐进,在知道她身边没有任何值得他重视的竞争对手后,他愈发镇定从容。 他是书香门第,海归精英,自诩能完美地将这朵师大之花拿下。 两人现在接触不深,但他看得出来,楚惜惜对他,并不反感,甚至还有些崇拜。 今天他心情不错。 事实上,每一个能在楚惜惜面前显露自己才华的日子,他都会充满激情,自内而外,都有一种满足感。 扫视一圈,他准备讲课,却不由愣住。
他看到了一个小眼睛男生。 俄语课是小班,总共才二十七名学生,这个男生显然不属于自己班上。 当然平时有学生主动来听他的课,他并不会反感。 但问题是,他认识这个男生。 事实上在****事件之后,霍英东第一时间就调出了这名学生的所有资料。 凌霄,孤儿,隔壁中文系的一名普通学生。 凌霄最后被学校开除,他出了不少力。 他是社会精英,高级知识分子,便是恨极了一个人,也不可能如流氓地痞般冲上去打他一顿。 他知道社会地位的重要性,暗中出把力,凌霄就直接被学校扫地出门。 而现在,这个家伙,竟然出现在了自己班上,目光还时不时瞥向楚惜惜的方向? 他本想立马叫他滚出去,想了想,又改变了主意。 既然你主动送上门来,那就别怪我接下来羞辱你了。 他从容一笑,侃侃而谈:“今天我们继续来讲《战争与和平》,不过在开讲之前,我要提起另一部作品,他被誉为欧洲文学史十九世纪最伟大的作品,甚至超过了《悲惨世界》,有没有人知道的?” “是《复活》。”坐在前排的楚惜惜说道。 “不错。”霍英东点了点头。 “这本书,被称为托尔斯泰的最高峰,是荒诞的真实,现实的戏剧,对这个世界垂暮却不腐朽的悲悯。我们要讲《战争与和平》,就绕不开《复活》。” “事实上,读懂了这两本书,也就读懂了那个时代的俄国。” 霍英东侃侃而谈。 两本书不断拆开和重组,通过对比的手法,托尔斯泰的文学意境和艺术手法,被他阐述得极为清晰,富有条理。 课很快过去了一半。 这那年轻讲师很有些功底,连凌霄这种伪文艺青年都听了进去。 他甚至从隔壁桌借来了《战争与和平》和《复活》这两本书,中俄文对照来看。 文艺之心的强悍在这里表现得淋漓尽致。 自从拥有这个天赋技能后,他看书就特别快,记忆力更是妖孽级别。 再艰深繁复的书,只要看了,都能记得清清楚楚,哪怕过两天再复述,都能还原个百分之七十。 两本书,加起来近百万字,他花了二十分钟就看完了,甚至连那些俄文都记在了心里,虽然他并不认识。 而霍英东恰好讲完了课。 他敲了敲桌子:“好了,接下来给大家五分钟时间讨论,之后我会向大家提一些问题。” 学生们都讨论了起来,唯有楚惜惜,安安静静。 霍英东瞄了她一眼,很巧妙地掩饰住了眼中炽热。 最后目光定格在坐在最后排的凌霄身上,唇角微翘。 ………… ………… PS1:求收藏。 PS2:求推荐。 PS3:各种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