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七十一章 麻子的心里话
抢完了金店,萧衍停下了脚步,这二十几个人,也许就到了该动用的时候了。国法什么,对付他们这些老油条,可以说是没有多少用处。但是有人对付得了他们,比如说:黑风寨。 黑风寨是什么地方? 黑风寨是一个令人觉得恐惧的地方,但是这一天,黑风寨易主了。落西山死在了自己的位子上,他的五个儿子,六个女儿,女儿以及婆家的人,全都死了。而五个儿子,除了一个色鬼消失无踪,其余的人全部伏诛。 坐在寨主大位上的麻子,脸上满是冷色,看着地上结拜大哥的尸体,他无动于衷。 这样的废物,即便是他不动手,迟早有一天,也会死在别人的手里面,这就是麻子的想法,但是这种发说不上正确,却也说不上有多大的错误。可是,杀死自己的结拜大哥,一点悲戚都没有,这样的人,实在是有些过于凉薄了。 人们常说,这世界上最重要的事情,就是感情。 感情分为好几种,有亲情,那是难以割舍的。有爱情,这是一种缥缈而又虚幻,甚至让人觉得虚假的东西。友情,这玩意觉得可信,兄弟情义和友情区别并不大。 当一个人可以割舍兄弟情义的时候,那么有多少事情,是他不能够舍弃的呢? 麻子的脸色很漠然,这么长的时间以来,这个山寨基本上都是由他掌控的。但是,当需要杀害自己的结拜大哥的时候,他并没有运用自己潜伏在这里的属下。因为,一个人如果背叛了一次,那么第二次背叛,就会更加容易。 他请来了锦衣卫,锦衣卫十三太保,在这个时候,已经全部换人了。 这位锦衣卫的六爷,便是新上位的,他是刘瑾的人。 “六爷,请坐。” 麻子的神色很平静,即便是面对锦衣卫的十三太保,他似乎也没有多少的拘谨。而对面的六爷,神色之间也没有多少倨傲,扭头看了看空无一人的大厅,眼中闪过了一丝笑容。 他缓声说道:“大哥,这么多年以来,辛苦你了。” 没错,麻子是锦衣卫里面的暗卫,很多年以前就是暗卫了。不过,这种事情,很多时候,即便是皇上也不知道。而六爷之所以知道,是因为六爷是麻子的亲生弟弟,兄弟之间要是不可信,这世间还有什么可信? 只是,六爷看着麻子的时候,眼中虽然有着笑容,但是殊无亲近之意。 此时此刻,两个人的身份已经不同,一个是名不见经传的小人物,一个是名闻天下的十三太保。这样的天地之差,即便是面对自己的亲生哥哥,也难以全面克制的住。 但是从小到大,对于自己的哥哥,六爷的心中,还是存在一定敬畏的,却也不想轻易得罪。 更何况,此刻身处苗疆,锦衣卫的人手带的少,如果真的招惹了自己的这位亲生大哥,六爷不敢保证自己可以活着离开这个地方。他的眼中闪过了一丝淡淡的疑惑,看着地上的落西山,眉头越来越紧。 麻子注意到了六爷的神色,他也没有以对方的大哥自居,这么多年以来,审时度势他学的多了。很多时候,亲生兄弟,甚至比不上路边的一位大婶。这并不是空xue来风,你越是不把对方当外人,便越是让人与你疏远。 这在古往今来的案例之中,那都是不胜枚举的。 “不辛苦,只是六爷这次来,是想要对付那个叫做萧衍的吧?我这边刚好有他的消息,只不过还需要六爷帮点小忙。”麻子说着话,就开始喝六爷窃窃私语起来,六爷的眼神也越来越凌厉。 最终,两个人达成了协议。 萧衍等待着黑风寨的回击,但是时间太长了,他终于是没有等到这一天。此刻,看着那熟悉的绣春刀,他的眼中闪过了一丝淡淡的杀机。这群锦衣卫,也许在中原地带,可以耀武扬威,但是在这个地方,却不一定吃得开了。 锦衣卫,没有几个人愿意招惹他们,但是要分什么情况。 就在这个时候,萧衍笑了起来,他看到了几个短裙苗,这是苗族的一个分支。或者说,是一支比较有风格的苗族,她们从来不穿内衣,而且短裙翘起的时候,下面可以说是一览无余。 这样的风格,对于自己的身体有着不可估摸的好处,但是坏处也是明显的,那就是容易招惹不好的事情。 比如说:色狼。 嗯,六爷不是很好色,但是对于平民女子,在京城的时候,可以说是想要干什么就干什么。此刻,看着这几位姑娘,不可避免的就想要强占。这样一来,顿时引来了那个姑娘的耳光,然后是几个姑娘的耳光。 这样一来,顿时让六爷心情超级不爽,但是那几个姑娘更加愤怒,这些蠢蛋,想要干什么? 而这个时候,属于这几个姑娘的亲族,也是出现了。 一时间,整个场面变得火爆了起来,六爷的脸色很差劲,就杀了一个人想要立威。但是这样一来,却招惹了不该招惹的事情,那就是,这个地方的风俗不一样啊。这些苗人很有血性,自己族中的勇士死了,他们抄除了自己的武器,开始和这些锦衣卫殊死搏斗。 锦衣卫的战斗力很强,但是这些从小就开始厮斗的苗族勇士们,也绝对不是所谓的弱者,双方的争斗随着苗族中人的数量增大,而呈现出了一面倒的趋势。六爷也被砍了好几刀,但是苗语他并不精通,只知道这些苗人正在骂人。 我去。 一阵阵的袭击,让这位六爷心力交瘁,最终死在了这些苗族勇士的刀下。 这一下子,顿时让这个地方,开始了喧闹。 锦衣卫十三太保的六太保死了,而他的属下,也只逃出去了三四个,事情大条了。 这些逞勇斗狠的苗族勇士,也许还不知道自己到底做了什么惊天错事,但是这些锦衣卫却是知道的。一直在客栈躲到深夜,他们才悄无声息的来到了县衙,并且找到了典吏。 典吏叫做宋鱼,他以前是一个卖鱼的,因为贿赂了一个南京的高官,才做到了典吏的位置。 他是一个市侩的人,当听到锦衣卫死在了清水县的时候,并没有像这些锦衣卫所想的那样,将那群刁民抓起来,讨好刘公公。他不想招惹这档子闲事,有句话说得好啊,人贵在有自知之明,宋鱼就是一个比较自知的人。 缓缓的靠在椅子上,宋鱼将这些大爷们安排好,就去拜见知县大老爷了。 虽然说典吏是管理治安的,但是宋鱼和知县差不多都是空壳,;两个人可以说是同病相怜。此刻,宋鱼找到了施向文,说了刚刚发生的事情,施向文告诉他,让他装病。 宋鱼并不是一个多么有主意的人,于是,第二天,他就一睡不醒,彻底病倒了。 凌晨的时候,朝着自己浇了几盆子凉水,那感觉叫一个酸爽啊,他是真的病了。 …… 萧衍看着那几个离去的锦衣卫,并没有追他们,他正想要让一些人知道这里的事情呢。死了一个所谓的六太保,算得了什么?不过是刚刚开始而已,等到刘瑾和谷大用都到了阴曹地府,这事情才算是翻篇了。 但是,萧衍的想法,不可能影响到别人的想法。 黑风寨里面,麻子的脸上,那几颗麻子不停的抖动着。想着自己的父母,麻子的心里面有些痛,为了不连累两位老人,他这么多年以来,从来没有回过家。三年前,得到了两位老人的噩耗之后,他以泪洗面,以酒遮掩。 这个世界上,没有比当一个卧底,更加痛苦的事情了。 看着自己的结拜大哥死去,他无动于衷,而自己的亲兄弟死在大街上的时候,他更是难以动容。他不知道自己是怎么了?自己还算是人吗?看着自己的女儿,儿子,想的并不是颐养天年,父慈子孝。 反而是,一幕幕你争我夺,弑父杀子的戏码。 这种戏码他并不陌生,但是却绝对不想要,但是人的一生,很多事情都不是由自己控制的。 麻子笑了,凄凉的笑着,给自己的弟弟报仇? 那是不可能的,以黑风寨的实力,想要掂量那位,实在是有些困难。他并不是一位真正的江湖大佬,黑风寨里面也许有一些好手,但是却并不是什么高手。对付一般人,也许是顶好的打手,但是对付萧衍的话,那可就差的有点远了。 他想要等到朝廷派来的人,锦衣卫就这么被杀了?没有一丝一毫的反应?那是绝对不可能的,那位刘公公,一定会让这件事情,达到一个无法收拾的地步。因为,只有这样,才有利于刘公公派来更多的人,来对付这个叫做萧衍的人。
英雄? 很多时候,英雄的另一个含义,就是舍身取义。 麻子以为自己就是一个英雄,但是却是一个非常现实的英雄,他卧薪尝胆多年,为的就是有朝一日飞黄腾达,荣华富贵。而萧衍的所作所为,却是让他不屑一顾,怎么会有这么愚蠢的人? 正义感爆棚的人,常常会愤怒下水沟里面的污秽。而世界的黑色能量,却总会觉得那些充满正气的小伙,可笑而又可悲。 这并不是可悲,而是愤怒。 也许,我们不能够改变这个世界,但是却绝对不能够让世界把我们彻底改变了。也许,在这个世界上,改变意味着可以更好的生存。但是这种生存,真的是你想要的吗? 萧衍并不知道自己想要做什么,但是他可以发誓,他变了,真的变了。 曾经那个无忧无虑的家伙,现在已经变成了一个杞人忧天的怨妇,曾经那个胆大包天,以为自己无所不能的小子,也成为了一个现实的人。但是他没有变的是他的骨头,骨子里面,他依旧是当初的那个萧衍。 麻子决定去见萧衍,去见那个充满传奇色彩,充满愚蠢的小子。 一间酒坊,萧衍坐在桌子上面,看着坐在桌子下面的麻子,眼中充斥着浓郁压迫感。他有一种冲动,一言不合,就杀掉这个麻子的冲动。这并不是说他冲动,而是因为他知道擒贼先擒王的道理,只要麻子死了,黑风寨即便不倒,那也更加轻松了。 麻子倒是风轻云淡,即便是面对萧衍,也显得那么的平静。 萧衍笑了,看着这个麻子的定力不错,他不禁有些佩服。面对他佩服的人,他并不想立即动手,他轻声问道:“早就听说二当家的智谋无双,这一次扳倒了大当家的,不知道二当家的滋味若何?” 这句话问出来,萧衍并不是瞎问的,也许这并不关乎大局,但是萧衍真的很好奇。 一个人害死了自己的结拜大哥,是否可以真的坦然面对? 麻子笑了,他回答这个问题,并不显得拖泥带水,甚至不觉得不好意思。他的回答也很令人无语,也很令人难受,他说道:“我十六岁那年,被仇家砍了十一刀,浑身上下都是伤口,没有一丝抵抗的能力。没有人会来救我,因为,一个没有用的人,是不会被锦衣卫看重的。” 喝下了一杯酒,麻子并没有抬头,低下头的他,显得有些沉闷和神秘。 “大哥来了,那一天他刚刚满了二十岁,花钱玩了怡红楼最为漂亮的清倌人。因为喝的酒多了点,就到了那条街,在街头晕晕乎乎的档口,就看到了我。那些人想要杀人灭口,于是,他们死了。不得不说,大哥名为落西山,当年的武艺的确不错,至少比我强上许多。” 说到这些话的时候,麻子的语气稍微有些些波动,但是并不明显,接着就显得死气沉沉的。 “我真的很感动,非常的感动,在他并不认真的提议下,我和他结拜成了兄弟。虽然他的结拜兄弟,至少十六七个,但是我想做最好的那一个。这些年,我鞍前马后的,做他最为忠诚的小弟,为他挡下了无数死劫。甚至动用了锦衣卫的力量,来帮他遮挡仇家。” “终于,他得罪了不该得罪的人,以我的能量,只能够陪他一起跑路。就在南疆,我的这位大哥,将我出卖了。那一次,我并没有动手,因为我觉得他可能只是一时糊涂。” “十几年的相处,他想要杀我有多少次?我也记不清楚了,但是我可以肯定的说一句话,那就是,无论如何,我真的真心对过他。” “那一天,亲手砍下他的头,他再也没有当初的意气风发。长年以来的安逸,他再也没有了当初的武艺,甚至抵不过我一刀。我很失望,当初的那个年轻人已经死了,我杀的不是大哥,而是一个内心和身体都一致腐朽的老人。” “杀一个陌生的人,我为什么要内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