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十四章 昨日之心莫提,看今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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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煮鱼来喽,今天就一更,不分章了,慢用。求收藏、求推荐、求包养啊…… —————————— 几个地痞流氓而已,自然不需要如何担心,从古至今这些连真正黑暗的角落都接触不到,只能横行乡里、欺压没什么背景的小店的所谓帮派,都从未断绝过。 朱顶不以为然,却觉得很新奇。 帮派啊,大明时期的帮派在华夏史上是过的最滋润、同时也是最悲催的,究其原因,因为大明有个叫做六扇门的刑部衙门,专司江湖与民间团体。 六扇门与民间帮派的关系,真的可谓是顺我者昌,逆我者亡,没有一点儿转嬛的余地。 放在之前的朝代,哪怕是蒙古人统治的时朝,世家门阀和京中大老爷们对于江湖门派和民间的帮派,或多或少都有所染指,可到了老朱当皇帝,不好意思,你们想多了! 朱元璋是从一个乞儿开始,一步一步的杀到皇帝宝座的,所以他和历史上的任何一个皇帝,包括同样是草根出身的刘邦都不一样,刘邦身后有崔氏、有张良家族、有萧何一脉等等或明或暗的帮衬,才能让他最后击败了楚霸王,登上了天子宝座。 可是朱元璋刚起家的时候,只不过是郭子兴帐下的一个小将,刚受重用没多久还被排挤在了权力核心之外,所以最开始的时候根本就没人看好他,身后几乎没有什么世家门阀的支持,单纯就是靠当年的八百乡勇披荆斩棘建立了基业。 他这人心眼儿可不大,而且相当记仇,老子当年赤手空拳打江山的时候,你们袖手旁观或支援我对手,偶尔还下下绊子使使阴招,现在天下初定,你们就想搬凳子上桌、伸筷子吃菜?可以啊,老老实实的当我的臣民,老老实实的按我的规矩走,再想像以前那样超脱百姓之外,坐在家里当大爷?做梦去吧! 所以,在还没有建立大明的时候,朱元璋就极为重视控制民间的武装力量,而松散的民间帮派,更是他的重点监测对象,在社会底层摸爬滚打过的他,从不会小看这个从来上不了台面,却可以在关键时刻釜底抽薪的行当。 帮派不可杜绝,却再也不容许他人染指,所以一个帮派的兴衰,就要看六扇门捕快大老爷们的心情如何了。 而这些自称虎鲨帮的混混,来到店里闹事的缘由不是为了早就已经交到三年之后的保护费,而是因为一件连狗血都算不上,但是放在寻常百姓身上却如天塌的事情。 明州城六扇门淄衣捕头全大海有次外出公干,追捕一名恶贯满盈的采花大盗回城,随便进了店里来吃点馄饨,见到美艳动人的朱玲珑之后,一见倾心。 于是,徐翔坤和朱玲珑小两口,在这个还不熟悉的城市里刚落下脚来,还没享受几天甜蜜的日子,麻烦就不断的上门,不是今天有几个泼皮霸着桌子不走,就是明天有个像老鸨子一样的媒婆登门威逼利诱讨休书,把个徐翔坤逼的想要杀人。 这事儿,大虎本不想忍,但是终究还是忍了,他们的身份实在不能见光,更怕查,一旦被有心人曝露,如全大海这样的小吏固然得不到什么好下场,可是他和朱玲珑将会更惨。 拐带公主炸死私奔,这件事一旦被有心人利用起来,到时候别说他远在家乡为他建了衣冠冢的奶奶,就是太子朱标恐怕都会因为这件事而失了继承人大位! 但是,好在在这间不大的馄饨铺子的众多食客里,竟然有一位武艺高强的侠客,来自声名远播的华山一脉,人长的帅气,为人也颇为和善,名字叫做独孤放响。 可今天这些小混混却不是这位独孤大侠打发了的,出手的人是让朱顶万万没想到的一个人,把个暴力基因爆表的徐、辉祖都看得傻愣愣的,可想场面是多么血腥。 胆小怕事并有些羞涩的楚大胖子,暴走了! 那是一个前来驱散食客的、有两撇小胡子的瘦小汉子,或许是觉得膀大腰圆的徐、辉祖不太好欺负,或许是因为楚中天不管不顾的一个劲往嘴里划拉食物让他看着眼馋,总之在几句很不客气的催促之后,这汉子终于无法忍受楚中天的无视,一怒之下就把那张小桌子一掀。 然后,他面对的不是徐、辉祖砂钵大的拳头,而是楚中天那一双如同到嘴的rou被抢走而暴怒后的猛虎红瞳! 朱顶听说过杀人杀红眼,见到过哭红了眼,自己也被沙子迷红过眼,可是因为一口吃的就红了眼的,他没见过,但是今天在这个他觉得有些胆小的胖同桌身上,他见识到了什么叫做吃货口抢食的后果! 那瘦小汉子被楚中天红红的眼睛吓得后退了半步,然后他便措手不及的迎上了向楚胖子猛扑过来的肥胖身躯,直接就差点被压背过气去。 这还不算完,这时候的楚中天就像疯了一样的轮着自己胖胖的拳头,一下一下的砸着那人的脸面,几乎拳拳见血,不时还狠狠的来上一口,更是不管不顾于其他混混敲打在他身上的棍棒,只是逮住那个瘦小汉子往死里揍。 被楚中天的表现惊得有些错愕的朱顶和徐、辉祖,到底是不如那些成天混迹市井斗殴无数的混混,等到楚中天被几棒子打在背上、发出的嘶吼都不似人声之后,才想起来动手解围。 接下来的战斗自然法善可陈,就算有重重限制的朱顶,就算没什么机会参与乱战的徐、辉祖要对付起来几个泼皮也根本费不了什么力气,更何况,楚中天的发疯给那些泼皮带来的震撼实在是太大了。 那个瘦小的汉子太惨了!从被楚中天压倒到,再到朱顶和徐、辉祖合力把胖子拉离那个汉子,其实并没有用多少时间,那汉子就已经被摧残得不成人形了! 两只眼睛肿胀的根本不可能睁得开,一张脸上不是红肿出血就是深深的牙印,一只耳朵更是被撕下来一半,躺在地上直打摆子,出气多进气没多少! 不光那些扛着瘦小汉子就走,连句场面话都没留下的泼皮看着楚中天的眼神像看疯子,就连朱顶这种见过大场面的主儿,也是被他惊到了! 一碗馄饨被打翻,能把一个有些胆小羞涩的人弄疯,敢信? “狗蛋儿,半年不见胆子见长啊,连jiejie的店你都敢砸了?” 在一众泼皮仓皇而逃,回过神儿来的楚大胖子,在同样吓得浑身发软的伙计陪同下,出门找个旮旯大吐特吐去了之后,一直没有露面的朱玲珑不知道什么时候站在了楼梯的转角处。 她那双明亮的眼睛看到了朱顶,显得喜悦与兴奋,却把这种情感掩饰的极好,然后全部反馈到了不知道是吓得还是高兴的浑身发抖的徐、辉祖身上。 小店就此歇业,朱顶亲自下厨拾掇了一桌菜肴,只是上桌了几样,就让已经吐的没了半条命的楚中天瞬间回魂,用两只还有些红的眼睛,可怜兮兮的看着和他一起等候的朱玲珑和徐、辉祖,仿佛不让他吃上一口,就是做了什么天怒人怨的事一样。 “今天怎么关的这么早?那个姓全的又找人来闹……” 徐翔坤推开店门,脸上浮起一丝怒气,但是当他看到正端着最后一道菜走进大堂的朱顶之后,嘴里的话戛然而止,眼角甚至开始泛起泪花儿。 终究因为还有外人在场,兄弟相认的狗血桥段也没有上演,可就是席间徐翔坤频频向朱顶投来的询问和惊喜的眼神,已经让朱顶的心里一片暖阳。 但是今天桌上的主角必然不会是他们,而是重新变得欢脱的朱玲珑和变成了一个乖宝宝模样的“狗蛋儿”徐、辉祖。 “这么说你还是改名字了?早晚的事儿,母……母亲曾经说过,雄英的身子一直不见好,怕是不能长大,家里的基业恐怕要让老二继承,父亲也早有这个心思,就是这名字哪有允恭好听,还不如狗蛋儿叫着顺口呢。” 早就变成了应声虫的徐、辉祖这回再也按捺不住,怯怯的开口反驳了一句:“姐,我同窗可还在呢,你能不能不总叫我小名?我有大号,你爹我伯父赐的啊!” “呦,长大了啊,不怕你这个翘家的jiejie了哈,忘了小时候我对你的好了啊……” 朱顶见到朱玲珑摆出一副幽怨的架势,竟起了一身的鸡皮疙瘩,毫不犹豫的从她身上撤回目光,加入到了与楚中天抢食的行列。 徐、辉祖也终于败下阵来,赌气一样的开始大口大口吃起东西,一时之间大堂里除了咀嚼的声音,没有再发出其他的杂音。 “今天,吓到你们了吧……” 终于吃饱喝足的楚中天放下碗筷,低下头,用极小的声音说道。 一顿不中不晚的餐食,直吃到了入夜,席间朱顶和徐翔坤并没有过多交流,甚至连眼神都没有多传递几下,但是兄弟已用默契约定。 朱顶三人走出馄饨店的时候,已经满天繁星,早就过了一更三点的时辰,街口立起的夜禁栅栏依稀可见。 五个身着青色锦衣佩戴单刀的汉子见三人走出小店,便迎了过来,对徐、辉祖请安道:“少爷,小的已经知会六扇门,想来那些腌臜泼皮再也不会扰乱您的兴致。” 徐、辉祖仰着小脸点了点头,回过身问朱顶二人:“你们住哪?现在夜禁了,恐怕你们走不多远就得叫巡夜人逮了。” 朱顶倒不客气,一伸手要来一块青衣侍卫身上的腰牌,也不和徐、辉祖道别,拉着楚中天就走向了另一个街口。 “我今天是不是吓到你了。”用从徐、辉祖那里讹来的腰牌打发掉一队巡夜人之后,楚中天幽幽的说道。
朱顶微微一愣,这个他在饭桌上已经提起过,并得到了大家的原谅,一时不明白怎么又说起来了。 不等他搭话,楚中天用略带伤感的语气接着说了起来。 “想听听我的故事吗?” “我,无父无母,被师父一手带大,可是她只爱她死去的儿子,她不爱我。 我师父是个疯子,一个很可怕的疯子,从她儿子死了之后,她就疯了。 我是她唯一的弟子,是她的继承人,可她不爱我,甚至眼中从来都没有我,只有她那个死去的儿子。” 一滴眼泪,悄然从楚中天的眼角滑落,朱顶甚至不知道该如何安慰。 “我五岁那年,师父的疯病更厉害了,我们那个小屋子除了我们以外,谁进来,她就会杀了谁,连把我一手带大的奶妈也被她一剑刺死。 我被她当成了她死去的儿子,用一根绳子拴在柱子上,一直在她眼皮底下,哪里都不许去,像一条狗,但是她却经常忘了喂我。 那段时间我饿坏了,你没有经历过,你不知道那种对饥饿的恐惧,我饿坏了,吃一切能吃的东西,甚至……甚至自己的粪便……” 说到这里,他已经泣不成声。 “就在我快饿死的时候,是方爷爷冒着生命危险把我带出了那间屋子,但是师父的武功实在是太高了,方爷爷本来就不如师父,还要护着我,重伤之下再也没能起床,没过两年就去了。 我很想他,从小到大,只有他最疼我。” “再后来,师傅的病突然有了好转,在正常的时候总会按排一队人保护着我,然后教我练功,教我一些其他的东西,其实我的武功很高的。 可是那些护卫并没有活下来多少,师父总是时好时坏。她太爱她那个死掉的儿子了,但是我却很恨。” “小时候的那种饥饿,让我作下了病,我会吃掉眼前一切能吃掉的东西,所以我从来不敢去厨房或者果园,甚至连那种街上卖包子一类的地方我都不敢去,我第一次离开家到外面的时候,差点撑死。 现在,我十三岁了,长大了,但是那个病也越来越严重了,我不能容忍别人和我抢事物,我会发疯。 或许,是因为我是一个和疯子一起长大的人吧。” “再后来,师父的病一天天的见好,能教我的时间越来越多,但是始终不敢走出那间屋子,我便从十一岁那年就开始学习着打理家业,好在,我还不算笨,上手很快,总算没让她老人家失望。” “但是我还是辜负了她老人家,我背叛了她,因为她要复仇,为她死去的儿子复仇,但是对手很强大,强大到她疯的时候想起那个男人就只会蜷缩在角落里发抖。” “我不能看着她的基业就这样毁了,那个男人即便在我眼里,也强大到不可战胜。 所以,我带着一半的家底跑了出来,在师父闹的最欢的时候。 我背叛了她,但是我救了她,因为我爱我的师父,她是我唯一的亲人。 所以,我恨她的儿子,他夺走了所有本该属于我的爱。” “吓到你了吧,我自己都不知道为什么会和你这个只认识了一天的人说这些,说这些本应该烂在肚子里的话。” 朱顶在沉默,他没有过那样的经历,不知道该如何出言安慰,他抬起手,想要拍一拍胖子的肩膀,可是那只手却因为对方的下一句话,悬在了半空。 “大宝啊,你说,我是不是应该杀了你?” 在楚中天的眼中,朱顶清晰的看到了浓郁的杀意和疯狂! 但是,他还是落下了那只手,轻轻的说了一句:“别闹。” 两个人拾起暂停的脚步,继续前行,沉默着走在只有星光的巷子里,一路无言。 终于,他们到了楚中天租住的那个院子门口,沉思良久的朱顶终于打破了寂静,诚恳的说道:“作为回馈,我也告诉你一个关于我的秘密,我们相互保密怎么样?其实我不叫赵大宝,我叫朱顶,据说是狗蛋儿他哥。” 说完,随意的挥了挥手,权作告别,身影在拐角消失不见,他走的太过最易洒脱,没有看见楚中天眼中的惊骇与茫然。 愣了很长时间之后,楚中天抬眼看了看璀璨的星空,喃喃的说了一声:“过去的,总要过去,路还很长。” 之后,推门而入,结束了他第一天的学生生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