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四章
谭月和ERIC带着伤,俩人乖乖的坐在餐桌边低头进食。用进食来形容无非就是再怎么样的山珍海味,现在他们俩人因为前面的乌龙而觉得索然无味了。 “要不要喝点酒?”ERIC本想打破沉默。可是却迎上了谭月诡异开朗的笑容,他马上就闭上了嘴。 刀叉切割着碗盘发出刺耳的剔骨声,让ERIC有些害怕,而谭月却从头到尾都挂着那个可怕的笑容,这更让ERIC觉得今天晚上睡觉得小心一些。大狮子也是爷们一个,害怕归害怕,咽了咽口水之后,应该吼出来的心声还是得吼的。 哐当…… ERIC挺起胸膛亮开了嗓子,扔下自己的刀叉。眼皮一掀。“我错了,大小姐,我真错了,我只不过是关心你,怕你因为刚才的事情想不开,割腕上吊,刚才全在我的脑子里转了一遍,看在我流了这么多血的份上,你能不能再给我一次机会?” ERIC瞬间大狮子变大猫,可怜兮兮的眼神巴望着谭月。他这一辈子最不怕的就是横货,要是来个男人,要打要杀随便来,可是遇到女人就不行了。大狮子的个性就是如此,保护弱女子是品格底线,就算遇到眼前这种不弱的,他也不能随之任之。 “你别不说话啊。你给我一个机会嘛。你怎么样才肯原谅我?”ERIC看着不说话的谭月更加着急,这小妮子真是折磨死他了。来一刀就也就算了,可是看着她生气的程度也不是不可能来一刀,所以ERIC一边想着一边把自己的刀和叉子往后收了一收。双眼紧紧的盯着谭月手里的刀,以防万一。 谭月倒是的确放下了刀。只不过ERIC不知道,她的微笑比刀还吓人。 “我说什么你都会答应?” ERIC点头如捣蒜。 “不惜一切代价?” ERIC点头如捣蒜。 “我要很多钱也可以?” 依旧点头,蒜已经变成蒜泥了。 “我要很多男人你也给我?” 点头加叹息,蒜泥变成蒜沫。 谭月转转眼珠子,想了想,而等待答应的ERIC就像是临期判刑似的难受。心里还盘算着,得给多少钱?自己能不能留住现在住的房子?不过一想到她要男人的话,那还是给房子吧。 谭月微笑着看着他。“我想了想,决定保留这个机会。下次用,到我需要用的时候,你不会变卦吧。” “当然不会!”说起这话的时候,他是带着情绪的,这话让他很受伤啊。堂堂男子汉,说好了就是说好了。 谭月满意的点点头。“那行,就写个契约吧。当你欠我的。哪天我需要用的时候会来找你。防君子不防小人,但是应该走的形势还得要走。行吗?” “行!” ERIC就这样在一张纸巾上印上了自己的手印,而谭月也同样得到了她最需要的承诺。ERIC的一次帮助,兴许在哪一天,她会真的用的上。 前脚按完手印的ERIC后脚就完全“葛优瘫”状的软在椅子上,总算结束了。把一件大事儿给办了。 “明天咱们进城玩玩吧。我听说这里有好多好玩的地方,我来了这几天跟坐牢一样,这么回国太可惜了。”ERIC这脑回路也简单,前脚得到原谅,后脚就开始当炸子鸡了。可惜提议刚一说完,到他从瘫软状态回过神的时候,谭月早就不知道什么时候已经离开餐桌,回到房间了,而回答ERIC的,只是一声无情的关门声。 相较谭月的心情,谭静如现在是得意极了。虽然正在和程磊夫以及股东们开着会。她刚收到线报,陆宜和赵静的事情发展还挺顺利,已经约着吃过第二次饭了,一看到自己的后台有戏,谭静如看程磊夫的眼神也更深邃了一些。 “静如,我觉得我们和红天合作的计划应该赶紧推一推了,毕竟公司还是需要资金的。”程磊夫目标明确的说着。 在场所有的老股东们都知道谭氏经营每况逾下。反正现在脱手大家也有的钱分,何乐而不为。可是不知为什么,谭静如从最着急的那个人,突然变成了不着急的那个人。总让他们起疑。 谭静如虽然不擅经营,但是她八卦和捅软肋的功力也不是一般人。“老程,现在红天的价钱可不是咱们当时说的理想的价钱。谭氏再不济也是有品牌价值的。对了,听说你大儿子在和蒋蜜谈恋爱,你们前阵还见过了,什么时候发喜糖啊。” 谭静如这么一说,哗然一片。价钱不好影响到的是每一个人的钱。而这亲对亲,门对门的利好又是在程磊夫这一边的。在坐的股东心里突然之间就都明镜了。可是谁也不好得罪,大家只能选择沉默。 程磊夫早就有了准备,他也不可能被谭静如就这么一句话顶回来。“不管我和红天是什么关系,当然啦,年轻人嘛自由恋爱,我也管不着。主要是我的股份也都在谭氏里。还是觉得趁价钱好的时候卖掉比较好。要是不想推进我也没有意见。不过弃掉红天再找别家,那一切流程得再来一次,也不容易。反正你是老总,我还是听你的。” 程磊夫跟着谭静如前前后后跑了这么久,当然知道谭氏也好,陆宜的新公司也罢,到底是多缺资金。这一军僵的漂漂亮亮的。不管如何,在坐股东都是最现实的人。不现实也不可能当初帮着他们把谭氏搞到手了。 而他万万没想到的是,谭静如这次不慌。 “没关系,我们等的起,我已经在谈一部分的股权转让,台湾的赵家。”谭静如这么一说,现场更是沸腾了,谁都没想到,会议的高潮居然在这里。赵家一点儿也不输给红天。赵家居然愿意直接支柱谭氏。那说明谭氏的股价也许会更有前景。 程磊夫自然也是错愕的一个,他知道谭静如在防他,可是他却不知道谭静如这次居然做的这么无声无息。他心里才明白大事不妙,他必须抓住红天,这场决斗要是输了,谭静如也不会再放过他。 谭静如的大功臣,陆宜还有赵静,现在正坐在露天广场吃的快餐炸鸡。 陆宜看着一脸吃相难看,但是却又有一种另类天真的赵静,不由的伸出手递给她一张纸巾。却被无情的推了回来。 “吃炸鸡就得弄脏手,不然吃的不香。”
这么几天的相处,陆宜倒是一直在被她莫名的理论所折服。吃面条一定要加醋。吃披萨一定要用辣。吃烤rou得吃原味的。这次不是陆宜当导游,倒是这个小丫头带着他去了好多他这个本地人都不知道的饭店。只不过他一直有一个很奇怪的疑问。 “这个炸鸡全世界都有,为什么还要吃?”这几天跟着她跑了这么多吃的地方,陆宜最大的感觉就是赵静不像是一个做作的女孩,虽然是吃货,但是她吃的也没有多当地,多特色。 赵静听完只不过耸耸肩膀。又说出了她的另类理论。“我小时候就发现其实这个世界有很多新奇的东西,如果要一个一个试过来那肯定是需要花很多精力和时间的。然后我就在想,我到底是因为美味喜欢吃东西呢,还是因为心情?你猜?” 赵静说到这里兴奋的看着陆宜,暖洋照在这张毫不造作的脸上,发丝轻扬,倒是有一种别样的风情。 “心情?”陆宜试着回答。 赵静重重的点头。“哇,你好聪明!就是心情,当我发现今天吃的炸鸡和这个人,明天吃的炸鸡和那个人的时候,心情是最重要的,甜酸苦辣都在这里头。所以,只要是好吃的,我可以一直重复吃。当地特色这种都是浮云,最重要的就是珍惜当下的心情。哪怕是不好的,那也是一种不一样。” 陆宜听完她头头是道的分析又不得不佩服她,看上去是很诡异的一种理论,但是听起来又很动人。他陷入了沉思,想起了和乐乐吃饭的每一个瞬间,突然心里有些难过。 赵静的声音又再次响起,“哎,你是不是想到了回忆?味道就是这样,用心吃东西,还是用眼睛,或者用舌头。都是不一样的效果。我和你在一起,就用心吃的很开心。要不要给你也换一下心情?” 陆宜很讶异这个女孩居然这么细心的看出了自己的心事。所以说有的时候说因为个性而爱,个性就是魅力,而赵静有一种像精灵一样的魅力。 赵静起身向陆宜伸出手。“走,带你去改变心情去。” 不知怎么的,陆宜没有多加思考和负担的就把自己的手交了给她。好像真的可以变的更轻松似的。 天色渐暗,走在前面奔奔跳跳的赵静不停的在说着。 “我听说南湖晚上有一个夜市和我们台湾的差不多。哇,我今天还没有吃过内脏,我们一起去。” 赵静自说自话的任由快乐洒在她的身上,陆宜也被感染到了这一丝纯净。好久好久,他没有这么笑过了。 同样的时候,同样的余辉下,谭月也被ERIC拖着走进了泰国的当地夜市。而人高马大的炸子鸡先生,拉着谭月的手,生怕像被走丢一样。 用他倔强,还有自作潇洒的声音告诉谭月。“我小时候一直跟我mama去逛夜市。我们那个时候也没什么钱,我妈就给我买一个冰淇淋然后看着我吃……” 谭月从他眼里的此时快乐。就像看到那天夜里的彼时哀伤一样。她不忍心抽开自己的手。让他牵着,好像就犹如安慰一样。任由他牵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