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扒眼的苦衷
盛夏的傍晚,微风吹拂着杨柳,河水轻轻洗刷着河岸,远处的山野弥漫出一股诱人的清香,层林渐染的大山脚下,一个看似不大,但是足有三百来户的小村庄就这样静静地矗立在静谧的大山脚下。 小村庄的南面,是一条比较开阔的小河,河水清澈,透亮,折射出了里面光滑的石子,以及不时来回游走的小鱼,小虾;村间的小路蜿蜒,曲折,虽然充满泥泞,但是却也连贯了村里的每一个角落。 范家村虽说是县里的贫困村,但是追朔其历史,却比一般的村落还要早上个百十来年,因为从村子成立到现在,村子里面的人祖祖辈辈都是靠土地吃饭,从来没有人主动到外面去,从来就没有谁说起外面的世界,村子里面从来就没出过名人,甚至是连一个高中生都没有,所以别看范家村成立的时间比较长,但是真要论起名气来,除了它在区域地图上面被标注了一个名字,剩下的好像再没有啥了。 今天又是一个好天,如同往常那样,吃过晚饭后,不管是在屋里抠脚抽烟的男人,还是灶间忙碌的女人,都在此刻走出了庭院,尽情享受着金子般的阳光。范家村南面的一户庭院里也是这般光景,只不过此刻从屋里踱步走出来的是一个十八九岁的棒大小伙子。 只见走出来的这个小伙,上身穿着一件退色的跨栏背心,下身陪着一条前后都是褶的绿色大裤头,脚上踏拉着一双懒汉鞋,虽然衣着打扮,让人一眼看上去,会觉得这人不太利索,都是抛却这些,任谁看了这小子的长相,都会过目不忘。 五官端正,面目俊朗,身材适中,肌rou饱满,这小子既有帅哥的特点,又不失成熟男子的刚毅。按理说,村子里面到了这个年纪,早就该娶妻生子了,但是不幸的是高大宝的老妈去世得早,刚把发送老妈的钱还上,他的老爹就急急的先把自己的问题给解决了。 中年丧妻,留下幼子,可谓是家门的不幸,然而柳暗花明,他老爸时隔不到一年,又经历了第二春,并且后妈比老爸整整小了七岁,如狼似虎的岁数,老夫疼少妻,那本是天经地义的事,但是要说起高大宝为什么长得这么精神,岁数又这么的好,身体没病没灾的,几年下来家里多少有了点积蓄,他愣是找不到对象,这根还得从他老爹那说起。 高大宝的身后有三间大房,他老爸和后妈住在东屋,高大宝住在西屋,中间即是灶间也是一家人吃饭的地方,按理说,这么大的一个空间,加之东西屋都有门,没有什么太大的响动,住在对面的人是不会听到的,他老爸估计也想到了这一点,但是他没想到的是,自己的儿子嘴巴上面的胡须都长出来了,他下面的那个东西还能不发育吗? 庄家把式以土地为乐,这老高大哥文化没有,哪会想得这么多,于是乎小媳妇进门后,他还把大宝当做记忆里面,那个饿了就吃,渴了就喝,困了就睡的孩子看,结果他这一折腾不要紧,正处於青春发育期的儿子可就受不了了。 于是乎,只要以后天气晴朗,一到傍晚,这孩子总会往外面跑,开始老高还以为孩子贪玩,就没往心里去,每次想起来就嘱咐两句,想不起来,就由着他去,反正他是男孩,到不用cao太大的心。 有一天,大宝依旧出去玩,回来时,恰好老高正在灶间泡脚,一见儿子回来的比往天都早,并且脸上,身上还有划痕,于是老高就问儿子咋弄成这样?大宝说都是自己不小心弄的,老高虽然有点不相信,但是也没往心里去,直到第二天晚上他才知道,儿子身上的那一身伤,原来是躲在河边的树林里面偷看女人洗澡,让人发现并给抓挠成的那样。 获知事情的真相后,他虽然把儿子用皮带一顿好打,但是事情毕竟发生了,打死他也没用,尽管此后,老高从中发现了很多以前自己忽略的事,并适时收敛了自己的行动,但是儿子“扒眼”的劣迹,却被村里的人给牢绷的给记住了。
大宝叼着一岁老玉米,踏拉着鞋,刚走到自家门口坐下,还没等他嚼上几口,这时身后一个戴着草绿色军帽,身着褪色衬衫,穿着吊腿裤,摇头晃脑,叼着烟卷,挺着腰板,兀自哼着小曲“******”的猥琐男人随即走了过来。 大宝静静的坐在门口的马蹬上,随手将手里的老玉米放在嘴里,狠狠地来了一口,丝毫也不理会身后走来的那人。其实那人还没出现,大宝老早就从那人的下流声调中,知道了他是谁,虽然知道他是谁,但是大宝还是不想搭理他。 走来的这个人,叫吕二,吊了郎当,好吃懒做,不务正业,浑身全是懒rou,从小就不愿下地干活,要是把地里的活放心交给他,到了秋天那准保剩下的粮食,没有草籽多。 庄稼人,以土地为安身立定之本,按理说就他这个熊样,长得一点都不出奇,草次都不想拿的主,试想谁会肯把姑娘嫁给他,可这小子偏就有****运,不仅分文未花的来了个倒插门,还把老丈人哄得溜溜转,一年下来,吃人家的,喝人家的,末了他还背着她的夜叉老婆在外面勾三搭四。 吕二转过前边的巷道,老远就看见了大宝,一见“扒眼”正坐在门口啃玉米,于是他就来了坏心眼,想要借机刺激刺激一下这个村里的“偷窥狂”。说话间,吕二笑呵呵的就站到了大宝身后:“呀,这不是大宝吗!你搁着干啥呢?莫不是又瞄上了哪家的娘们?”大宝一听吕二狗嘴里吐不出象牙,于是他头也不回的答道:“叔,你咋这么说呢?没看到我在啃玉米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