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十七章
许丹薇来找自己是为了什么?谢意映百思不得其解。 两个人怎么说也算是前任情敌,虽然上次把话说的挺开的,但也就是化干戈为白开水,总不能真的化干戈为玉帛, 哪个小姑娘会把以前喜欢过的男人的现任妻子当闺蜜的啊? 但是要说是来找自己茬,也不至于,她知道许丹薇是个聪明姑娘,上次把话说到那个地步,她肯定是想明白了。 那她来是干什么? 谢意映最后还是没得出结论,只坐在椅子上试图对来人摆出一个高深莫测的笑容。 许丹薇倒是一副寻常表情,看到谢意映的样子甚至还笑了一下,她在卸下了满身盔甲之后,其实是一个很能跟人和乐相处的人。 今天穿了一身松花色的衣裙,进屋便脱去了白色大氂,她一向很喜欢这些沉静典雅的颜色,也衬得眉目婉约。 谢意映一直觉得所谓古典女子,无非就是她这个样子,娥眉曼只,容则秀雅。 反观自己,真是不提也罢。 ……周瑾真的不后悔娶了自己吗? 许丹薇哪里猜到谢意映的内心腹诽,只坐在一旁,理了理衣裙后开口:“想跟人说说话,不知为何,想来想去,竟觉得只有你合适。” 谢意映不明白自己是怎么从撩妹小能手转换成妇女之友的,但听了这话还是点了点头:“你想跟我聊什么?” 许丹薇大概是还没考虑好自己究竟要不要跟谢意映推心置腹,只琢磨地看着她,然后有些自嘲的笑了一下:“你当时找到我,忽然说了那么一堆话,真的让我很吃惊。” 嗯,吃惊是正常的。凡战者,以正合,以奇胜。故善出奇者,无穷如天地,不竭如江河。你还没瞧见我抱着三皇妃唱皇妃的时候呢。 谢意映瞧着今天大概也是个长谈,点心垫一垫也起不到持久的效果,想了想对人说:“留我这儿吃午饭?” 许丹薇自然没有拒绝的理由。 谢意映也是转画风小能手,不顾刚才还是深沉的话题,托腮开始定菜谱。 “茶香鸡喜欢吗?皮薄rou嫩,油润入味,淡淡的茶香还能解腻,说着我都要流口水了” “可以。” “那来一份茶香鸡,茶叶用黄芽茶叶。嗯……腌笃鲜喜欢吗?这好像是江南一代春天时常会喝的汤?我记得你之前几年是在江南住来着。” “喜欢,确实春天会常喝,很鲜。” “蒜香排骨怎么样?啊我好想吃rou……就是不知道你吃不吃蒜?” “吃的。” “那蒜香排骨一道!然后……南乳猪手!美容养颜!” “好。” “嗯……还需要蔬菜。一道茭白,一道笋煨白菜,再加一个芙蓉豆腐。” 谢意映说起菜的神情与之前截然不同,兴致勃勃,整个人都光彩焕然,表情也变得生动愉悦。许丹薇瞧着她,一点儿也不想打断她,只笑着说:“好啊。” 谢意映舔了舔嘴唇:“我年前得了一坛上好的梨花白,让我埋梅树底下去了,正愁什么时候喝它呢,择日不如撞日,今儿就把它挖出来,怎么样?”她的眼睛闪闪发光,显然是越说越上瘾。 酒是年前谢意尧送他的,可能为人哥哥的都是这样,明知道她衣食无忧,吃的用的都是进贡的上品,然而一看到好东西,还是尽心留意着,想法设法给她淘换来。 看许丹薇没拒绝,她又一挑眉梢:“我再给你做个布丁,保准你没吃过!” 在这个欠缺材料的时代,她为了做出布丁试验了七十多次,这精神头放在爱迪生身上,就发明出了电灯。 给自己做甜点吃,这一点许丹薇就很是意外了。这规格待遇放自己身上……是不是有点高啊? 实际上只是谢意映做点心的兴致来了,而且许丹薇对她来说,确实可以是一个一起吃饭的人。 吃饭唠嗑的人选,说来简单,实际难选,对于谢意映来说,甚至比一起去森林里探险的人还难选。但是许丹薇……她总觉得这个姑娘在古典雅致之余,还有一点,说不清道不明的,现代意味。 当然谢意映知道她肯定不是从现代穿越过来的,但是就这么一星半点的熟悉感,就已经足够让人怀念珍惜了。 布丁端上来的时候,许丹薇阅尽千帆也觉得吃惊,她将小碟子转了一圈,笑开来问人:“这叫什么来着?” “布丁,”谢意映把小勺子递给她,“用勺子挖着吃,特别嫩,瞧着是不是像鸡蛋糕?但是比那个要甜~” 科学上讲,心情不好时,大脑里需要一些血清素或多巴胺与肾上腺素,而甜食或高淀粉食物,可以快速满足这个需求。其可以令人快速愉悦的原因是因为甜食吃下去后会使胰岛素快速增加,而胰岛素会使酪氨酸与苯丙氨酸在血中浓度降低,使色氨酸在竞争上处于优势,很快进入细胞中转换成血清素,进入脑中,使人产生愉悦感。
也不知这科学依据准不准,反正女孩子的心情是一门玄学,许丹薇在吃完一份布丁之后心情明显舒朗开来。 “你真的不讨厌我呀?”她的声音带着一点点的少女娇俏。 谢意映舔了一下嘴唇准备喝第一口酒,闻言对她敬了一下:“真的不讨厌,我觉得你也就是……嗯……不太甘心,所以想做点儿什么,但是真要说想要伤害我,那我没感觉出来。你这样的人,要真是想对我做点什么,一定会比那些小伎俩有效的多。” “这样啊……”许丹薇举起杯子抿了一口酒,香气扑鼻,惹的人忍不住想再去尝尝,“所以你也只是吓唬我一下,小惩大诫?” “嗯,”谢意映淡定自若地点了点头,“谁没点儿过去的事儿呢,既然已经是过去的事儿了,说开了就好了嘛。而且感情这种事情啊……本来就是没办法轻易放下的吧,你那几年的时光都是与这段感情纠缠在一起的,若是忘记了和那个人的过往,不就是把过去的自己也背弃掉了吗?”然后她咬着杯壁对人弯眼笑开,“怎么样,是不是特别好喝?” 话半实半虚,其实只说了部分。没有说出的那一半是,我还不够喜欢他啊,所以对他的过往,介意什么呢? 是的,她不够喜欢周瑾。她相信周瑾对自己也是如此。 他们两个从内心来说,都是冷情冷性的人,绝不会轻易动心。只不过二人表现方式不同,她惯性对谁都好,而周瑾会将内心情绪都掩藏起来不提。 记得有一次魏梧问自己为什么明明不喜他的行事风格,却仍旧会把他朋友看待。 那时是怎么回答他的? 她说: 这世界上薄情寡义的人越来越多了,偶尔遇到你这么一个深情款款的人,就觉得特别可贵。 而许丹薇听了那段话,只垂下眼睛,内心想了些什么谢意映也瞧不出来,半晌才抬起眼睛,举杯饮尽杯中酒,笑道:“是呀,很好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