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十四章 路遇故人
这天晚上发生的事情,只有郑和与阿天还有那些隐在背后的人清楚,府上其他的人都只知道事情的一星半点。蓝星月只知道闯进她的闺房的刺客后来被哥哥抓住了,金润文兄妹只知道被抓住的刺客是从小生活在他们家里的金云,至于其他的是事情他们就不清楚了。 修整了一天,第二天依然是个万里无云的好日子。尽管金润文兄妹内心忐忑不安,心急火燎,但是心急吃不了热豆腐,面对偌大的马府,府中守卫众多,想在一干人的眼皮子底下捣鼓出动静来,无异于自报身份,自取毁灭。于是他们只能行尸走rou一般地干等着,等着时机主动出现,他们好逮着机会找到他们的父亲。 因为金润文兄妹的缘故,这几天应之阳前来马府的次数多了起来,这天上午,他又驾着自己的专用马车来到了马府前的大门口,下了车径直朝大门口走去。现在马府的人,特别是关门的下人几乎都认识了应之阳,知道他和蓝星月的关系不一般,每次应之阳来敲门,他们都不需要进去通报,便将应之阳迎进门去。 应之阳带着他的贴身跟班小金子,很快找到了蓝星月。应之阳提议,今天天气好,又碰巧大街上有集市,想带着金润文兄妹一起去逛集市。 蓝星月觉得这个提议很不错,她也是个喜欢热闹的人,反正闷在家里也没事做,不如出去走走,晒晒太阳,去去身上的霉气。 金润文兄妹一听这个提议却是一副没啥兴趣的样子,应之阳总是热情似火,挽住金润文的胳膊说,你俩想做宅男宅女啊?今天可是赶集的好日子,大家都从家里跑到大街上去了,我们躲在家里要干什么呢?走走走,跟我们一起去大街上凑热闹去! 金润文兄妹拗不过应之阳的盛情邀请,便无奈地答应了。蓝星月嘴上没说什么,心里很是纳闷,这兄妹俩好生奇怪,好像对马家的这座宅子特别感兴趣,到了这里后的几天,就喜欢在宅子里到处逛,却不喜欢出门去逛应天城,住了几天,也没有要离开的意思,真是一对奇怪的人。 蓝星月的疑惑只是在脑海中一闪而过,在应之阳的催促下,没有多想下去。 一行人稍作准备,穿戴整齐,浩浩荡荡地出了大门,坐上马车,朝着集市的方向奔去。 赶集的日子果然与平时大不同,今天各种各样的摊贩在路的两边排得挤挤挨挨,摆在摊铺上的商品琳琅满目,令人目不暇接,一行人看看这样,又摸摸那个,欣喜之情溢于言表。 应之阳在此时淋漓尽致地表现出了购物狂的本质,只要大家脸上显出了对某物的喜爱之情,他便毫不犹豫地替大家买下来,周围的商贩见了他,像见到了散财童子,都喜笑颜开地争相要将他留在自己的摊铺前,希望他在自己的摊贩前能多停留会,好一件一件地将摊贩上的货物收入囊中,他们赚了钱,能早点回家休息。 这样一路走走停停,时辰已到了午饭时分,抬头看看天空,太阳正挂在头顶。应之阳摸摸肚子说,我饿了,你们有没有饿?我们就在附近找家饭馆,先把肚子填饱了再逛吧! 大家齐齐地点了点头,从来没有这么意见高度一致过。 蓝星月吃惯了山珍海味,想尝尝民间小巷里的特色小吃,大家也觉得这个提议好,便在附近就地找了一家路边摊,一行人找了一张大桌子坐了下来。 摊贩的女主人穿着白色的围裙,笑盈盈地走过来,招呼大家:“几位客官,都想吃点什么?” 蓝星月抬起头来,正好与女商贩四目相对,蓝星月一愣,觉得这人有点眼熟,不等她细想,对方已经喊了出来:“瑾薇?呀,怎么是你呀!?你不认识我了!?” “呃,你,你是,那个……”蓝星月只是感觉眼熟,却想不起来再哪里见过。 “瑾薇,你真是贵人多忘事啊!我是芷兰!以前一起做事的芷兰。”女商贩说着脸上的笑容隐去了大半,大概她是不满蓝星月这么快就将她从记忆中抹去的缘故。
“哦!芷兰!是你呀!”蓝星月一下子想了起来,当日大家都被关在皇宫的牢房里,她与这个名叫芷兰的女孩有过一些交谈。尽管更前面的记忆不复存在,但她穿越过来后,与芷兰在牢房里曾待过几天的时间,知道两人都是曾在宫中当差的宫女,可能关系相熟,所以对方对她一直挺热情的。 于是她也热情起来:“芷兰,想不到会在这里遇到你!你后来没有回老家去吗?还是你家就在应天?” “说来话长,我们待会再叙旧吧,别让这么多人饿着肚子眼巴巴地看着我们聊天。”说着,招呼一桌子的人点餐。 蓝星月一时疏忽,遂歉意地笑了笑。 点了吃的东西,芷兰来拉蓝星月,说:“瑾薇,你来瞧,这里还有你的一位老相识呢!” 说着,将蓝星月拉到了藏在后面的灶火处。这一瞧,蓝星月立马就认了出来,这不是当日与她一起抱着孩子打算逃出城去的前朝太监丁福天嘛! 蓝星月一下子来了劲,惊喜地喊道:“丁福天!你在这里呀!?真想不到还能在应天遇到你!” 丁福天同样非常激动,一把将大勺子扔到了锅子里,油腻腻的双手使劲往身上的白大褂上搓,蓝星月看他的架势,心想古时候也兴握手礼吗?你要和我握个手吗? 可是丁福天的手像苍蝇黏在了黏黏纸上,一直搓着就没有再离开过那件白大褂。蓝星月遂放弃了要与他握个手的想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