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九十三章 好能装比啊
为什么好看,为什么能够抓住读者的心,很大程度上是因为作者对情感的拿捏,对人物性格的描写和对故事情节张弛有度的把控。虽然篇幅较短,但其基本上把所有言情剧上会上演的各种狗血情节都一一来了一遍,而且因为各种铺垫,读起来根本就不觉得突兀。 他们之间到底发生了什么?这是现在于小红最想知道的问题。 很简短的一句话,却将女主角的形象跃然于读者面前。 七年后第一次见面,两人就这样擦身而过。 好遗憾,但是作者不可能就这样让两人不见面啊,毕竟是男女主角,所以后面钱包的这一幕顺势出现了。 “还真是巧呢?生活中哪有这么多巧合!”于小红撇了撇嘴,自言自语道。 一段时间后,赵默笙慢慢的适应了这个城市的生活。 杂志社的另一个摄影师因为有事将帮明星拍照的事情交给了赵默笙,而赵默笙赫然发现这居然就是自己大学时代的好友。 第一章到此就结束了,说实话,内容没有多出众,但是也规规矩矩,没有多少纰漏,反正主要人物,主要情节,还有一些悬念都成功抛给了读者。 还可以吧,这是于小红看过后的第一印象。 因为是第一天,所以白浅一下连发了两章。 于小红看到后面还有,就继续读了下去。 【“怎么,不认识我了?” “……少梅?” “呵!”她讽刺地轻笑一声,“可不就是我。” “阿笙,你跟萧筱认识?真是太好了。”一起来的同事兴奋地说。 “大一的时候她是我的上铺。” “大学里的上下铺可是最要好的。”萧筱的经纪人也凑上来说。 “不是要拍照吗?快拍吧!”萧筱不耐烦了。 她真的变了好多!默笙一边拍照一边想,镜头下的人不再是那个笨拙得可爱的少梅,那么她是谁呢?】 这一段话读完,于小红莫名地就联想到了自己和顾盼的关系。 靠,这女的真讨厌,自以为当了大明星,就以为多了不起一样,顾盼肯定不会这样的,于小红不屑一顾地从内心里狠狠地鄙视了这个叫做萧筱的人。 通过萧筱这条线,果然又联系到了何以琛。通过她给的地址,赵默笙终究还是去了。 向来缘浅,奈何情深。 这是赵默笙到达后却不见何以琛时最直接的心境。 简短的八个字,将七年来的思念表现地淋漓尽致。她觉得,他终究不是她的,即使她现在隐隐约约觉得这之间曾经肯定发生过什么。 向来缘浅,奈何情深。 于小红嘴里重复着这几个字,细细品味着。 明明很相爱,却最终没能够在一起。 浅浅姐是在表达这个意思吗?她歪着脑袋想了想又继续看了下去。 【“老美虽然自大,度量倒还是和身材成正比的。后来有一天老板居然拿着不知道哪弄来的文房四宝来找我要我写几个中国字,说他要挂在客厅。” “哇,真的假的?” “阿笙,你的字能看吗?” “哈,我露了一手郑板桥的绝活,先把墨汁统统倒在宣纸上,再装模作样勾勾弄弄了半天,把那些美国人唬得一愣愣地叹为观止。不过说实话那几个字要不是我自己写的我绝对看不出是什么。” “你写了什么?” “尔乃蛮夷!”】 扑哧,于小红读到这里,也忍不住笑了。 真是没想到,浅浅姐居然还会写这种搞笑的情节,没看出来啊。 本来轻松的情节因为何以琛的突然到来再一次变得严肃了起来。 【“这里面原来有一张照片,赵小姐知道下落吗?” “赵小姐可否把照片还给我?”】 原来这就是他来这里的目地吗?
对啊,照片上的人明明就是她,为什么何以琛还这么强硬地说出这种话来,于小红抱着和赵默笙一样的心情。 凭什么,明明是我的照片,你还有理了。 她这样想着,可是何以琛的后面这一句话彻底让她无语了。 我去,太霸道了,学法律就了不起啦! 前面两章,总体来说,于小红还是比较满意的。 特别是这个总是自以为是的何以琛,这家伙好能装比啊,这是于小红看完这两章之后最想说的一句话。 可是尽管总是这样装比,浅浅姐还是把他写得那么帅气,让人有一种欲罢不能的感觉。 而且,字里行间透露出,何以琛之所以这样,不是没有原因的。不过这些疑问今天是解决不了了,只有等到明天了。 新作一出,网上又开始了各种言论。 “看完一二章,觉得马马虎虎吧,差强人意。” “不会啊,我觉得很好看啊,文字细腻情感饱满,很合我的胃口哎。” “唉,我就说了我不喜欢看这种类型的吧,没办法,还是希望淋漓大大多写一些男生喜欢看的类型的,祝新作大火。” “什么玩意儿嘛,痴男怨女,一点意思都没有。” “原来淋漓大大喜欢何以琛这样的男人啊,还真是看不出来呢!” …… 一时间,众人议论纷纷,可见虽然不能让每一个读者满意,但总会让一部分读者感到惊喜的。 白浅知道,现在这个社会,女性的消费力是巨大的,特别是在娱乐这个行业,白浅想要在短时间内树立起一批铁杆书迷,这非女性不可。 一些男性读者不满,这是她一开始就预料到的事情,不过没关系,以后可以好好补偿他们,她脑子里,男性多的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