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千一百二十八章 褚建云番外(1)
我生来就自带诅咒光环的,虽然比不上残疾人缺胳膊,缺腿,可内脏上的毛病也是毛病。娘胎里带出来的,怨不得别人。 从小我就知道自己不能参军,不能报效祖国。我儿时的梦想也不是为了报国,因为那个时候我们家连饭都吃不起,更别提如武侠小说里提的精忠报国了! 我犹记得大雪夜,妈拿个背篓将我放在里头,背着我走了十里山路,去很遥远的外头看病。当时打满补丁的布袋里藏着妈辛苦劳累了一年的钱,妈本意是想将我治好的。可乙肝不是普通的病,加上当时的医疗条件很差,医生看到我就直摇头,扬言,这个孩子活不了多久。 我妈当时听着就急了,后来背着我偷偷抹泪,怨自己怎么就嫁给了我爸,得了这莫须有的病。多年来,我妈带着我寻医访友,耗尽了毕生的经历,而我的病始终没有好转。我就这样拖着拖着,度过了童年。 因为家里穷,我没上几年学就辍学了,辍学之后年龄还小就在田里帮着爸锄草,插秧。夏天天热,我刚将水稻插到田里去,就有蚂蟥爬上了我的脚,直直的钻入我rou里去,洗了一肚子的血。我当时怕极了,以为这辈子就完了,急得直哭,后来还是妈帮我将蚂蟥逼出来的。 我的青少年时期过的可谓是有苦有乐,那个时候可不向现在,有的吃,有的穿,我没读过什么书,靠着卖力气养活一家人。直到十五岁后,我进入一家餐馆当学徒,才算是彻底改变了我的命运。 当时我也属于文盲啊,不识几个字。因为没有上过学,我渴望读书,写字的日子,总想着出人头地,给家里带来好日子。于是我就拿我当时的工资买了书,碰到不会的就翻字典,一个个读,不懂的就去询问当地的老师。久而久之,我在餐馆打工三年,也算是积累了一定的文化跟经验。 要是别人,打工三年,也就想着安稳度过这后半辈子了。可我从小跟着爸妈吃苦,我不乐意过苦日子。加上妈为了我的病,将这几年赚的钱都搭进去了。从小我就立下誓言,不要让我妈在过苦日子。 于是,我没有向同伴一样嫌弃工资低,离开餐馆,而是将餐馆老板的本事学会了才离开了餐馆,用五年来赚到的钱租了一个小店面,开始卖米粉。我记得我开的第一家米粉店叫褚记米粉铺,当时我23岁,正是意气风发的时候。
开店,个中缘由不用多说,比打工要累得多,什么事情都要管,从早到晚就没好好休息过,我常常是打烊后,连澡都懒得洗,实在累了就躺床上睡着了。 生意差的时候,我是日夜愁啊,我不是一个轻言放弃的人,我跑遍了南康整个市,去各地取经,学办法。失败我不怕,就怕自己的信心被打击了,那样我的人生才算是完了。 在我二十五岁的时候,我的米粉铺升级了,成了一家当地特色餐馆。我的收入也有原来的工薪阶级晋升到小老板的阶层。我的父母为我感到骄傲,那一夜,我伶仃大醉,满足的靠在桌上,我想着,我适时候要找一个伴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