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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三十四章:相当的浮夸

    接下来几天,陆羽又开始三点一线的生活。

    白天在倾城集团呆着,守着自己的未来老婆,工作很闲,就利用这段时间看了好一些书。

    书单是夏晚秋给他开的。

    除了让他脑袋疼的英语教材外,最多的就是经济学的一些入门书籍,主要是经济学入门绕不开的两个大部头,曼昆的《经济学原理》和萨缪尔森的《经济学》。

    前者稍微简单一些,最大的特点就是简单易学,基本上所有理论都配有案例,非常直观。

    后者难度要略高,但有前一本的基础,陆羽勉强也能啃得下来。这本书文字和论述非常严谨,陆羽这初学者真读进去了,也能发现里面蕴含的严谨和逻辑的美感。

    为了读懂这两个大部头,陆羽还系统学了一整套高等数学,跟他在语言方面天赋平平不同,他数学天赋竟是出奇的高,一本线性代数三天就啃完,统计学用了两天半,也就是微分和积分麻烦一些,但陆羽估计,他一周就能啃下来。

    这速度,让智商高达一百七的苏倾城都惊为天人。

    陆羽倒是知道原因。

    数学跟易理,本就想通。

    他数学水准原先只有高中水准,却跟陈道藏学了三年的《周易》、《连山》和《归藏》,就好像无形之中练了九阴真经这种绝世内功,再去学五虎断门刀太祖长拳这种简单的功夫,自然事半功倍。

    什么东西都讲究一个厚积薄发,陆羽在大山里的三年,学了许多稀奇古怪的东西。

    乍一看没什么用,但这些东西,就像是内功一样,不经过时间的发酵,是看不出门道的,陈道藏教给他的东西,那是道,大道的道。

    而他现在学的,只能称为术。

    道术道术,道在术的前面,掌握了道,再去学术,那还不得一飞冲天。

    或许他自然都没有发觉,现在的他,在许多方面,都可以称为万中无一的绝世天才。

    一块蒙尘的宝器,渐渐地,开始展现出独有的夺人光华。

    宝剑还是妖刀,谁知?

    晚上依然是跟着夏晚秋,鞍前马后,俨然夏总裁的贴身男秘书,有苏氏集团的高层摸清楚了他的底细,悄悄递了橄榄枝,要约他吃饭。

    陆羽想也不想,直接拒绝。

    不是不近人情,而是想表明一个态度。

    他陆羽在苏氏集团,就是夏晚秋的人,这叫站队。

    墙头草在什么时候都混不开,凭他那点道行就想左右逢源、吃了东家吃西家?

    他又不是二傻子。

    其实做人不复杂,自知之明四个字就能解决许多问题。

    读一本三国演义就以为自己是诸葛亮,研究一本厚黑学就以为自己是刘大耳,这种傻-逼活该被人生吞活剥。

    于是就有人开始传流言蜚语了,说他陆羽就是夏晚秋养的一条狗。

    这话夏晚秋亲自告诉陆羽的,陆羽听了,只笑骂了一句:“夏姨,别说,我陆羽还真就是你养的走狗了,你叫我咬谁我就咬谁,咬不死他我是你生的。”

    夏晚秋哭笑不得,沉默片刻,极为认真地说:“陆羽,你夏姨这人可不养走狗,只养心腹。”

    心腹。

    简单两个字,由夏晚秋这样的女人口中说出来,含义可一点都不简单。

    受宠若惊谈不上,但心里还是有点触动的。

    心腹哟,那可是挨着心肝脾脏的位置,放在象棋里面,就是帅身边的那枚士。

    士这枚棋子在象棋中极为特殊,只能围绕着帅走,使命就是护着帅,但一不留神,也能把帅给害死,还有个专业的术语,叫“闷宫”。

    夏晚秋愿意把陆羽放在这个位置,这份信任,很难不让陆羽触动。

    他这人什么都不怕,就怕别人对他好。

    投我以木桃报君以琼瑶什么的太扯淡,但他至少不会做白眼狼。

    夏晚秋见他这个样子,忍俊不禁:“怎么,你还感动了?”

    “感动。”陆羽老实交代,“姨,我能不能问你个问题?”

    “你说。”

    “你当年怎么会嫁给苏少商?”

    夏晚秋微微皱眉,“怎么突然问这个?”

    “我说实话你别打我。”

    夏晚秋点点头。

    陆羽嘿嘿一笑,说道:“姨,我觉得你这样的女人,该配个特虎的男人才对。我不是瞧不起苏少商,只是觉得我这便宜岳父身上阴柔气息太重了些,却也修炼不到曹正淳、魏宗贤那种九千岁的级数,不上不下的,看着特别扭。实事求是,我觉得他配不上你。”

    夏晚秋怔住了,却也没恼怒,沉默了一会儿,她叹了口气,说道:“陆羽,其实这个世界终归还是你们男人说了算的,男女平等?当真了那就是真的傻。全国三十四个省,你不信做个统计,各省官员挑十个最大的官儿,男人占得比例至少在百分之八十以上,真的是因为女人做不得官么?”

    夏晚秋苦笑一声,“你虽然不说,但我看得出来,你其实是贵族出身,你背后的家族底蕴至少比苏家高两个档次,我不知道你因为什么原因单枪匹马来江海这座城市白手起家,你不说我也不打算问。”

    “姨跟你不同,我来自一个打开最精确的卫星地图都找不到名称的贫瘠山村,记事起印象里我爸就一直躺在病床上,他死了后我妈就改嫁了,继父是个酒鬼,我从那个村子走出去后,就没有再回去过,只记得那是一个有小溪有青石板有狭窄小巷的地方,阴沉沉。”

    “没感受过贫穷的人,真的很难想象什么才叫真的穷人,我既然走出来了,就没打算再回去。我是个女人不错,但我也有我的抱负,我要的东西,只有苏少商能给我。爱情?别说我不信这个,即便信,也不会在苏少商这种男人身上。”

    陆羽眼瞳微缩。

    本以为夏晚秋是大家闺秀,才能酝酿出这么让人心折神往的女王气质,没想到还有这样灰色调的人生经历,不禁刮目相看。

    夏晚秋紧紧抿着唇,眉宇间看不到丝毫颓丧哀伤。

    陆羽问:“想过回去么,我是说衣锦还乡那种。”

    “没读书前我觉得生活的那个村子很大,我从村头跑到村尾,需要花半个小时。后来到镇上读书,知道这个国家有960万平方公里,十岁左右孩子,没有什么概念,就觉得再大也不可能比镇子大多少吧,你说好笑不好笑?后来到了县城,觉得镇子变得很小,县城很大,再后来就到了上海,这才知道什么才叫真正的大城市。”

    夏晚秋伸了个懒腰,曲线毕现,接着说道:“其实一开始是有怨恨的,那些嘲笑我的,白眼我的,伤害我的,也想一个个报复回去,后来学会了煮茶,渐渐地也就心平气和了,往事再不堪回首也已经风流云散,何必,反正那个地方我这辈子都不会再回去。”

    “姨,那咱俩儿风格不一样,要是我,我得弄一个车队回去,几十辆车那种,劳斯莱斯打头,后面清一色奥迪A8,那叫一个拉轰,然后让村长乡长县长全都在村头站着,至少晾他们三个小时,还必须得放三个小时的鞭炮。”

    夏晚秋白了他一眼,吐出两个字:“浮夸。”

    “这不叫浮夸。”陆羽正色道。

    “那叫什么?”

    “相当的浮夸。”陆羽表情严肃。

    夏晚秋笑了,笑得极为开心,风情万种,极为撩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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