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604章 最好的宿体,李凤仙!
蚩尤一族所有人心中都有一块圣地,就如同信佛之人所向往的极乐世界,亦或是十字教徒所向往的天堂,这个地方被他们称之为神州。 原因无他,那里是他们先祖的故乡。 魔界事实上并没有其他五界人眼中了解的那么简单,以为在其他五界眼中,那是一个肮脏的地方,就算有可以进入的办法,他们也绝对不会进入。 无论人神,都以为魔界只有魔族一家独大,事实上,魔族只不过是一个统称罢了。 蚩尤族只不过是众多魔族的其中一个族群而已,剩下的还有天魔族、古魔族等,连带九黎魔族一共有八个种族,共分为三大魔国。 古魔族是魔界的原始居民,拥有绝对的统治力量,是魔界当中最为骁勇的魔族,同时也拥有着魔界最大且最好的资源版图,以魔尊踏天为首。 其次是天魔族,又称翼魔族,族人全都背生双翼,也属于魔界古老的种族之一,其版图只有古魔族的二分之一,但是却拥有着魔界第一强者暗夜魔君。 第三则是由蚩尤一族统领的九黎族,所谓九黎族。 九黎族是这三大魔国当中,最为特殊的存在,因为只有他是多种族的结合体,简单来说,就是九黎是一个大杂烩国家。 除了领导者蚩尤族以外,剩下的种族已经血脉相通,是一个多种族融合的存在。 尽管如此,九黎族仍旧是三大魔国中最弱的存在,位于魔界最为边缘的位置,版图仅次于古魔族,但是却地处荒凉资源稀少,还有人口也是最多的。 唯一的优势,就是掌握着魔界最大的魔晶矿。 上一任魔皇在世时,拥有着不次于魔尊踏天的力量,其他两国多少要给一些面子,虽然资源稀少,却可以进行一些生活物资上的贸易。 整个九黎算不上富饶,但也算是整体小康水准。 可是随着上一任魔皇的去世,九黎瞬间成为其他两国眼中的肥rou,面临两难的抉择。 如果魔尊踏天亦或是暗夜魔君知道在这个剑拔弩张的罐头,九黎族公主离开了魔界,一定会不择一切手段,将九黎族的魔晶矿脉给瓜分掉。 可惜,这一次九黎公主的行程十分隐秘,除了几个上一任魔皇的几个心腹以外,根本没有人知道九黎暗中在时空缝隙中开辟通道的消息。 虚影感叹完以后,虚空中伸出了一颗巨大的头颅,大概轮廓是人头的样子,但是五官和脸型却远远要比人类狰狞的多,就像是某些电影中描绘的怪物一般。 “公主,我们的时间不多了,如果被踏天或是暗夜发现的话——” “我知道。”虚影抬手打断了巨首的话,说道:“你回去吧,三个月后,无论我有没有找到称霸神州的办法,我都会回去。” “属下遵命。”巨首说完,便将头颅给收了回去。 只是眨眼的时间,那道虚空裂痕便恢复到了之前的样子。 至于虚影,稍作停留,便开始移动起来。 她就像是一个灵魂一把,移动速度看起来十分缓慢,但实际上跨越的距离却十分巨大,颇有种缩地成寸的感觉。 没过多久,虚影便停下了脚步,她伸手在虚空中摸了摸,“结界吗?噬魔族的结界相比,真是差远了。” 话音刚落,虚空便一阵波动,就像是掉落了石子的湖面,而在这荡漾之中,可以隐约看到一个碧丽辉煌的浮空宫殿。 虚影闪入结界之内以后,便朝着主殿后方的寝宫飞去。 广场上有两个玩西洋棋的男子,其中直长中分白发的男子忽然停下了动作,说道:“波塞冬,你有没有觉得刚才好像有什么东西飘过去了?” 坐在对面的蓝色波浪发男子,皱眉感应了一下,“没有。” “没有吗?”白发男子挠了挠头,无奈的叹了口气,“看来是我多心了,我们继续下棋吧。” “可以,不过在这之前你是不是应该把刚刚偷偷放上去的Queen给撤掉?因为你的乱指挥,它刚刚已经被我的K给吃掉了。” 白发男子尴尬的笑道:“被你发现了吗,真是狼狈。” 虚影无视两人,直接到达了寝宫当中,只不过寝宫当中,除了神后赫拉以外,没有任何人。 “苏璃。”虚影淡淡的喊了一声。 神后赫拉听到这句话,身子瞬间一僵,连忙放下手中的奢侈品,跪在了地上,“苏璃,拜见主人。” “看来你在神州混的不错。” “全都是仰仗主人为我的魅惑之术加强,要不然,我也无法俘虏这个世界上最强男人的心魂。”赫拉吞了口唾沫,“其实我现在在人间的身份是神后赫拉,不知道主人能够不要再叫我之前的名字了?”
“随便。”虚影显然不是很关注称呼这种东西,“我让你办的事情怎么样了?” “自从主人说上一个可以占用的rou身死亡后,属下便立马搜查了这个世界上所有的人类。” “我不想知道过程,你只需要告诉我结果就好了。” 赫拉不敢再啰嗦,说道:“现如今这个世界上只有一个人的rou身,是您可以占用的,但是有一些小问题。” “什么问题?” “这具rou身的经络有些问题,可能无法长时间承受您的降临,最多……只能让您降临五十天左右。” “只有五十天?”虚影似乎对这个结果有些不大满意。 赫拉惶恐道:“希望主人您能够了解,除了这个人以外,剩下的人类当中,不是灵魂反抗意识强大,就是无法承受您降临时所带来的力量,这个人是唯一符合条件的了。” “好了,告诉我,那个人叫什么名字,居住在什么地方。” 赫拉不敢迟疑,立马说道:“那人居住在燕京,名字叫做……李凤仙!” …… 实验的事情解决以后,沈欢就回到了钟馗和夏天姑姑的住所,没待多久,楚歌便因为担心秦韵的情况返回了自由之岛,临走前还邀请沈欢一同前往,但是沈欢拒绝了。 毕竟这一次他离开华夏的时间也不短了,是时候回去陪陪林妙诗了。 楚歌走后宋可馨也因为要整理SR的动乱后遗症,返回SR的总部。 幻影倒是留了下来,因为她答应过要当沈欢三年的奴仆。 面对这样的情况,沈欢感觉很无奈,幻影除了眼睛有毛病以外,也是一个绝色美女,这带回去林妙诗要是不吃醋,沈欢把自己的头给割下来。 幻影的性格就那样,一旦认定某种事情,根本不是交流可以改变的。 和钟馗夫妇道别以后,沈欢想了大半天,总算是想到怎么处理这件事事情了,“走,咱们去帝国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