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百三十八章 战争刚刚开始
“相关人员请进场。【】” 洛杉矶法院的工作人员声音里面居然夹杂着一丝紧张。 也是,他们何曾见过这样的场面,平日里只在电视上,或者干脆在电视上都看不见的人物都来观场了,除此之外,还有海量的记者堵在门外,这简直比奥斯卡还奥斯卡。 如果不是他确定自己在洛杉矶法院里面,他都会以为自己来到奥斯卡现场了。 “一:禁止拍照。” “二:严禁大声喧哗。” …… 工作人员述说了一下法院的规则之后,立即说道:“现在请大家按照秩序入场。” 没有犹豫。 记者们早已经熟悉法院的规矩,他们按照秩序入场坐定之后,屏住呼吸,手中的镁光灯也不由自主的黯淡下来。 没有拍照,记者虽然说享受一些权益,但在法院这种地方,那些权益没有丝毫的作用。 李霖站在自己的席位上,在他旁边的是他的首席辩护律师马德里丁,除此之外,还有三个知名律师事务所在背后为李霖出谋划策。 本来只有一个的,但在劳联产联介入之后,李霖立即又请了两个律师事务所来帮忙出谋划策。 很简单,从理论上来说,律师这个行业也属于劳联产联,只不过律师平常和美国的富翁里打交道得多了,所以不怎么卖劳联产联的面子。 这才有了律师是富翁的走狗的说法 而另一边,莎朗.斯通和爱德华的辩护律师一个不知名的辩护律师。名字叫法德尔,是一名美裔法人。 “放弃治疗了?” “你死定了。” 李霖和莎朗.斯通同时在心底冷哼一声,目光有如实质的在空中交锋。 “各位听证、陪审团的阁下。先生们小姐们。”法官戴着法官帽,严肃的说道:“李霖先生控告莎朗.斯通小姐和爱德华先生歪曲事实,恶意诽谤,此案正式开始。” “情况很不妙啊。”坐在下面的斯蒂尔目不转睛的看着场上,“双方都没有证据,唯一的结果互相扯皮下去,而扯皮下去对李霖并不好。” “而且劳联产联已经介入了。陪审团也会受到劳联产联的影响,情况对李霖是大大不利。” “斯蒂尔小姐。” 斯蒂尔旁边一个记者抬起手中的照相机,扭了几下。“看样子你有些担心你旗下的歌手啊!” “是吗?”斯蒂尔淡淡的说道:“我一定都不担心,因为我们手里握着决定性的证据,至于你,你才应该担心。” “在这么严肃的地方。一不小心走火了。你麻烦就大了。” 记者一愣,不由自主的将手中的照相机放了下去。 “歌手李霖,你是否发誓你所说的一切均为事实,在上帝面前。” “我发誓。” 别说李霖并不信仰上帝,就算是他信仰上帝,他也敢发誓。 “莎朗.斯通小姐,你是否发誓你所说的一切均为事实?在上帝面前。” “我发誓。” 莎朗.斯通毫不犹豫的答道。 “爱德华先生,你是否发誓你所说的一切均为事实?在上帝面前?” “我发誓。” 爱德华也发誓。 到了现在。他已经没有退路了,从上法庭的那一刻起。他就只能死撑下去,正如莎朗.斯通所说,拖,拖下去,大家都没有证据,最后的结果就是拖到没人在关注这个案子了,大不了她赔偿一笔钱给李霖。 法官的目光扫了一眼陪审团和下面的记者,威严的说道:“现在开庭。” “原告方李霖控告莎朗.斯通小姐和爱德华先生恶意诽谤,并且声明《itsgoindown》这首歌的版权属于自己,不管是著作权还是发行权,都属于自己……。” “而被告方莎朗.斯通小姐和爱德华先生承认《itsgoindown》这首歌的版权归属于李霖先生,但否认《itsgoindown》这首歌的著作权同样属于李霖先生。” “爱德华先生声称《itsgoindown》这首歌的著作权属于自己,版权则出售给了李霖先生。” 法官‘叙事’完成之后,目光扫过李霖和莎朗.斯通还有爱德华,“现在,两位当事人是否还需要追加权利?” “我申请对大众开放。” 李霖淡淡的说着。 “我同样申请对大众开放。” 莎朗.斯通提出了同样的意见。 李霖申请对大众开放是为了在大众面前洗刷自己的名声,同时减轻陪审团对法官的影响,而莎朗.斯通之所以申请对大众开放,是为了给李霖泼脏水,让李霖名声更臭。 “两个都申请对大众开放了,看来有好戏看了。” 一名记者幸灾乐祸的说道,申请对大众开放就代表着此次审理将全面暴露在民众的眼中,在这样的压力下,没有人可以在里面弄虚作假。 但同样的,这也意味着一旦败诉,将承受难以想象的压力。 通常来说,只有在胜利把握极大的时候才会申请对公众开放。 但现在,两个都申请对公众开放,看起来是两个都认为自己的胜算很高,而当原告和被告都认为自己胜算很高的时候,这往往是火星撞地球的时候。 “两方意见统一,此案件对公众开放……。”法官更加面无表情了,他声音机械的说道:“现在,请原告和委托律师发言。” “我是原告李霖先生的委托律师马德里丁。” 马德里丁在第一时间站了起来,“此次。原告已经完全委托我处理了,我仅代表原告李霖先生在此发言。” “我问你,爱德华先生。《itsgoindown》的版权是不是属于李霖。” “是。” 爱德华毫不犹豫呃说道,此事是他们早就商量好的,没必要不承认。 他们来这里不是为了争夺一首歌的版权,他们的目地是抹黑李霖,将李霖现在的风光全部抹去,等到他热度冷却下来之后,哪怕是洗刷了污名。想要再次起来,都是不可能的事情,美国的唱片公司不会为一个失败过一次的歌手买单的。 “那我再问你。爱德华先生,《itsgoindown》既然属于自己,那你为什么要说是你自己的?” “我反对。”法德尔连忙站起来说道:“这是属于诱供。”
“反对有效。” 法官敲了一下锤子。 “我很好奇,既然《itsgoindown》这首歌的版权已经属于李霖先生。那为什么我不可能问爱德华先生?”马德里丁没有因为反对就不在问了。玩弄法律,他很精通。 “反对。”法德尔大声说道:“版权是版权,著作权是著作权,两者不一样,马德里丁大律师,请你不要混淆概念。” “我更好奇了,版权难道不包括著作权吗?” “反对。”法德尔又来反对,“版权是版权。著作权是著作权,请你不要混淆在一起。我的当事人只是气愤李霖将《itsgoindown》这首歌的著作权说成自己的,这才站出来指责李霖的。” 版权属于李霖,这是毋庸置疑的。 因为李霖早已经注册版权,在这一点上,除非莎朗.斯通和爱德华出示强而有力的证据推翻李霖的版权,让法院将版权判决给他们,否则的话是不可能将这首歌的版权夺过来的。 问题是,他们有证据吗? 没有,他们自己都是污蔑李霖的,哪里来的证据。 所以干脆承认版权是李霖的,但说著作权是自己的。 著作权比版权还不好界定,虽然说在注册版权的时候往往会将著作权一起注册了,但在界定的时候可不按照版权来界定,尤其是在爱德华一口咬定版权他卖给李霖,著作权却属于他,这简直就是一无赖。 但是外人不知道啊。 在爱德华和莎朗.斯通共同编制了一段故事,再加上媒体的推波助澜,他们认为李霖收购了爱德华的版权之后又强抢著作权,爱德华砍不过才站出来说话的。 这本身就是美国好莱坞的经典桥段,再加上李霖是华夏人,而且还被报纸披露具备红色背景,美国的民众就更倾向爱德华了。 可以说,这一场本来不会掀起什么风波的所谓的著作权纠纷,就是在媒体的推波助澜之下才闹得这么大的。 如果没有媒体的推波助澜,爱德华根本就掀不起任何风浪,因为版权在李霖这里。 “你们有什么证据证明《itsgoindown》这首歌的著作权属于爱德华先生?” “反对。”法德尔用力的说道:“应该先请李霖先生出示《itsgoindown》这首歌著作权的证明。” “还请爱德华先生告诉我,《itsgoindown》这首歌的灵感来自于哪里?” “反对……。” 双方刀光剑影你来我往。 没有证据的官司就是扯皮,看的是谁的律师压得过别人。 表面上看起来,法德尔每一次都反击了马德里丁,但至始至终,法德尔都被马德里丁压制得没有反击的余地,这本身就是一种胜利。 民众看的不是反击,而是气势,当马德里丁一直压制法德尔的时候,民众就会下意识的认为马德里丁是对的,这是底气的一种体现。(未完待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