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五 第六十七章 炼丹
虽然房间已经被破坏,但是布置在炼器室和炼丹室下面的聚能法阵,却33没有完全失去效用,这也使得残破的金乌宫内,被林飞所看重的这处地方,依然是火系灵能最为活跃的所在。 用来炼器的房间并不一定适合用来炼丹,但是林飞刚刚获得了草木药经和长春化生功的传承,再加上他有药王鼎这件宝物在手,在火系灵能如此浓郁的地方炼丹,应该不是什么难事。 在熟悉的地方自然也有熟悉的好处,就当是故地重游好了,于是林飞毫不客气的上前一步,双手十指相扣轰出了一记金乌九印中的长虹印,顿时在金乌宫的顶部轰出来了一个大洞。 这处洞口所在的位置经历过林飞上一世的检验,再加上林飞现在有了金乌宫的平面图在手,自然使得他在进入金乌宫之后,有着一种如鱼得水一样的便利。 别看金乌宫的大半部分都已经沉浸在了熔岩之海中,但是除了已经被彻底破坏的地方之外,只要是还算完好的偏殿或是房间,都有禁制可以阻止熔岩的侵入,因此在金乌宫内行走,倒用不着担心是一直泡在熔岩之中。 对于昆仑界来说,金乌宫内最大的收获就是发现了大日金乌心经的残篇,但是林飞最不在乎的却是这一点,因此他没必要把整个金乌宫都搜索一遍,而是直接前往了打算用来炼丹的那一间炼器室。 虽然在炼器室里炼丹颇有一些古怪,但是以金乌宫的环境而言,想在昆仑界找到超出此地的炼丹之地还真的是不可能,因此林飞很希望在自己炼丹的时候能够有所收获。 前往金乌宫中的炼器室对林飞来说是熟门熟路,随着他越走地势越低,四下里的热浪也越发的灼热起来,几乎就像是空气都被点燃了一样。 片刻之后,林飞来到了一间圆形的石室之前,这里位于金乌宫的深处,虽然金乌宫被破坏的十分严重,但是这里却还能够保持着八、九分的完好。 只不过与圆形石室并排的几间房舍,却已经全都毁掉了,导致这里有不少流动的岩浆侵入进来,差不多将圆形石室给淹没了一半。好在圆形石室门户严密,岩浆渗入不到石室之内。 这样的一间石室,自然就是金乌宫中用来炼器的炼器室了,不论金乌宫有没有被破坏,这里都是整座宫殿中火系灵能最为浓郁的地方。 上一世林飞来过这里多次,但是还从来没有在这里尝试过炼丹,眼下也算是破天荒的头一遭了。 不论是炼器还是炼丹,都对火力有着极高的要求,但是在其他方面就各有各的法门了,因此炼器室不一定就适合炼丹,好在林飞的炼丹法门有着其独到之处,与常规炼丹大不相同,完全可以利用这里的充沛火力来达到炼丹的目的。 林飞还没有开始修炼草木药经,但是草木药经的通篇内容全都牢记在他的脑海之中,他早就从中选出了几张适合现在就用来尝试炼制的丹方。 目前昆仑界的炼丹之道,药王门是当之无愧的第一,不过药王门的主研方向是以治病救人为主,其主打的丹药基本上都是用来疗伤、祛毒或是辅助修炼所用,这也是由药王门的传世宝典药王本草经更像是医书的性质所决定的。 但是在上古时期,丹药之道就称得上是百花齐放了,还从来没有出现过一门独大的现象,而草木药经的性质更像是一本大百科全书,上面记载的内容极多,其中的丹方也涉及到了方方面面。 现在昆仑界最为缺乏的丹药是什么性质的?当然是用在征伐战斗上,用来提升实力的丹药! 妙灵堂推出的爆灵丹为什么会销售火爆?还不是因为服用爆灵丹能够激发修真者的潜能,在关键时刻哪怕只是突然提升十分之一的战斗力,也许就是生死之别! 但实际上爆灵丹只是一种相对低阶的丹药罢了,还需要与补元丹、补气丹相配合才能够减轻副作用,效果也不算是特别的好。
可就算是如此,爆灵丹依然销售火爆,能够为妙灵堂带来大笔的收入,否则的话妙灵堂也不可能发展的如此之快了。 至于上古时期的丹药,倒是有不少是专门用在杀伐之道上的,毕竟那个时代的修真界还没有建立起完善的法律体系,更多的是信奉“强者为尊”的法则,一向都是谁的拳头最硬谁就最有话语权。 因此,林飞要想在上古丹方中找出几种能够在现在的昆仑界销售火爆的丹药并不难,唯一的麻烦就是在现有条件下,能不能够将这些上古丹药炼制出来呢? 太过高阶的丹药想都不用想了,因为光是炼丹的材料就不可能凑齐,林飞只能够从一些低阶的丹药入手,必须保证炼丹的材料还能够在昆仑界找到才行。 选来选去,林飞从草木药经中挑选出来的上古丹方,其实也就只有两种。 这两种丹方,一张名为火灵丹,一张名为分元丹,都是现阶段昆仑界所没有的灵丹。 火灵丹只对修炼火系灵能的修炼者有用,服用之后能够在短时间内灵能倍增,爆发出超乎想象之外的战斗力,唯一的弱点就是丹药效力不能够持久。 不过,如果瞬间爆发一倍的战斗力还不能够解决问题的话,那么你所碰到的危机无疑是必死之局,那还有什么可抱怨的? 因此,这火灵丹对于火系修真者来说,绝对是无上神丹。 至于分元丹,就要更为神奇了。服用此丹之后,可以将体内灵能一分为二,但是每一份灵能在输出功率与持久力上,都和完整的灵能是一样的,相当于一下子就将体内储存的灵能翻倍,自然也是妙用无穷。 哪怕服用分元丹后有着不小的后遗症,往往需要数月甚至是一年半截的时间才能够恢复,但是在关键时刻这分元丹可是用来保命的,又岂有不大受欢迎之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