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6章 怪胎神童
夜幕越来越暗,天边有淡淡的白色月儿冉冉升起,对面的镇上相继亮起灯火,河中的灯光倒影煞是美丽。 莫小忆关上窗,轻轻牵住白尘的手道:“老婆,我们去外面看月亮吧!” 白尘莞然一笑,温驯地点点头。 莫小忆拉着她出房门,穿过长廊,准备上西边的露天晒台看山村夜景,拐过一道弯,才发现另外两名年轻游客正坐在那里聊天。 “嗨,你们好,我叫贝克汉斯,来自英国。”开朗的贝克汉斯笑着用非常流利的汉语打招呼。 “我叫汤劲锋,汉斯的同学。”憨厚温和的汤劲峰则微微扬了扬唇,显得文质彬彬。 莫小忆也跟着向对方介绍了自己和白尘。 贝克汉斯十分殷勤拉过两条小竹凳请二人就坐。 四个年轻人一见如故,坐在明月下天南地北瞎侃,气氛甚是热络。 汤劲锋不是个健谈的人,只偶尔说几句,莫小忆的话也不多,倒是白尘兴致勃勃妙语连珠,象个好奇宝宝那样什么都问。 当然,最活泼的要算贝克汉斯,大部分时间都是他在侃侃而谈,普通话说的简直比不少国人还好。 据说他的父亲对中国文化十分感兴趣,不仅支持meimei嫁到中国,而且还从小便教汉斯学中文,因此酷爱中国历史的汉斯最终还是选择来到中国上大学,并且选的就是历史系。 自从知道中国有个美丽而神奇的纳西,贝克汉斯便满心向往,刚放暑假就拉着好友汤劲锋匆匆赶来了,比莫小忆早来两天,两人打算在这里过完炎热的假期再回去上学,这点倒是与莫小忆的计划不谋而合。 四个人聊着聊着便聊到了老板娘。 贝克汉斯喋喋不休讲起前天在街上听来的关于老板娘的故事。 老板娘是十年前来到纳西镇的,虽然她的来历十分神秘,但善良的纳西人还是接纳了她。 六年前,老板娘忽然消失了几个月,再次回到纳西七个月便生下了西米乐。 没有人知道西米乐的父亲是谁,老板娘也从不跟人提起自己的故事,每天只是自得其乐过日子。 在乡民心目中,总喜欢穿古装长裙的老板娘变得更加诡秘,在她风情万种的外表下面,藏着的是令人无法摸透的莫测高深。 西米乐两岁时,老板娘请人盖房开了这家“和风客栈”,一如她的服装,充满古典风味。随着纳西风景区的开放,游客越来越多,她的生意也愈来愈好。尤其半年后来了一个手艺绝佳的年轻厨师,食客更是加倍攀升。 厨师瘦长的身子穿着青色长褂,五官端正,有着仙风道骨般的飘逸。如其说他是厨师,还不如说他是诗人。然而,就是这样一个不象厨师的厨师偏偏能烧一手天下无双的好菜。别说外地游客流连忘返,就连本镇的人也经常上“和风客栈”吃饭,让老板娘赚了不少银子,一跃成为纳西镇的首富。 不过,富了的老板娘并不以有钱人自居,而是经常拿出钱财帮助镇上的穷人,或者出资修路架桥,良善之举赢得了纳西人更多的好感,提到她,就连几岁的小孩也非常尊敬。 除了神秘的老板娘,西米乐也被纳西人看成怪胎,说好听点就是神童。 据说他刚出生两个月便开始说话走路,四岁独自进山狩猎。“和风客栈”吃的野味全是他猎来的,猎技之强连镇中的青壮小伙子都比不上,压根不象是几岁孩童能干的事,不得不令所有人咋舌。最奇怪的是老板娘居然一点不担心他,也不知是自信儿子的能力,还是故意要如此训练他。 总之这是一对奇怪的母子! 其实,莫小忆最初望见老板娘的时候,就感觉出她不是普通女人。那个狡猾的小鬼也不是什么普通孩子,他的表现更象一个迷你版的成年人,因此才对他喜欢白尘充满意,只是无法猜透他们到底是什么来路。 难道是修练成精的妖怪?或者是下凡的仙人? 月上中天,贝克汉斯终于说累了,打着呵欠道晚安,与汤劲锋告辞回房。 莫小忆也拉着白尘回到房间。 推开窗户,任由皎洁的月儿静静泄进屋内,涂的满壁生辉。夜凉如水,风儿随着空气轻轻拂动,屋前杂草丛传来细微的虫鸣,山上偶尔响起夜鸟轻啼,除外便是一片寂静。 白尘伫立窗前,默默欣赏着美丽的乡村夜景,满足地感叹。 莫小忆伸出双臂从后面圈住爱妻娇小的身子,闻着她身上淡淡的香气,情不自禁醉了。 白尘忽然问道:“你觉得老板娘说镇上闹鬼是真的吗?” 莫小忆不置可否回答:“或者是真的吧,这种偏远山村怪事就是多,闹闹鬼也不稀奇,只要不伤到人就行,你害怕了?” 白尘用力贴紧他的胸口,露出小女人柔态悠悠答道:“只要跟着你,我就不会害怕!” 莫小忆心情一阵激荡,低头轻轻吻住她的耳垂,用十分感性的声音说道:“我爱你,老婆,不管发生什么事,我都会豁出小命保护你的!”
白尘闭上双眸,羞涩地“嗯”了一声。 莫小忆松开她伸手关上窗户,将月色与虫鸣关到了窗外,然后弯腰抱起她放到宽大的竹床上…… 晨曦透亮,朦朦胧胧醒来,感觉怀中有个冰凉的东西轻轻蠕动,低眸一看,原来是白尘,这丫头因为旅途劳累睡的正香,整个人爬到了莫小忆肚皮上,犹如八爪鱼那般缠住他,脸蛋使劲往他的脖子里埋,体质阴寒的她最怕的就是冷,哪里有热气自然就使劲往哪里凑了。 莫小忆唇角轻扬幸福地笑了,任由她搂着,静静享受这份醉人的温馨。 手机悦耳的铃声响起,惊醒了熟睡中的白尘。 “老婆,你再睡会吧!”莫小忆温柔地拍拍她的背。 白尘“嗯”了一声,继续趴在他身上,一下子又睡着了。 莫小忆偏头望望床头柜上响过不停的手机,低咒一句该死,极不情愿伸手拿起。 “忆,告诉你一个好消息,我们又有两千万进帐了,嘿嘿,两千万噢,等做完这笔生意,我打算去埃及看金字塔,你要不要去?”云宵喜滋滋报告。 “该死的,你就为了这种小事大清早扰我清梦?”莫小忆压低声音闷吼。 “喂,这还叫小事?你的意思你那份钱不要了?嗬嗬,我不介意你转送给我的,等你百年之后,我保证送最豪华的花圈,还有风水最好的墓地……”云宵坏笑着喋喋不休说道,摆明了就是报复他曾经说过送他墓地。 “休—想!”莫小忆从牙缝挤出两个字。 “唉,我就知道你不是那种把金钱当粪土的人,罢了罢了,不和你抢了,有件事需要你帮忙,你那里有信号能上网吗?”云宵装模作样哀叹后转移话题。 “没有!” “骗谁,手机都能打,网络为什么没信号?你是不是想偷懒?”云宵一激动就用尖嗓子吼叫。 莫小忆赶紧将手机移离耳朵,免得被他的魔音穿破耳膜,待他尖叫完,语带嘲弄地说道:“你这个电脑白痴,网络和手机是同一回事吗?纳西不少人用手机,自然有信号了,但没人用无线上网,明白了吗!” 云宵沮丧道了声“拜拜”,“啪”地挂了电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