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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百四十四章罗宾与双木

    第二天,在遥远的京都得知郑翼晨准备要结婚的蔡远山,连夜坐飞机赶了回来。·

    跟随他一起来的,还有足足又胖了一圈的罗宾,看来在京都这片肥沃之土,它也没少享受。

    蔡远山一到,就先与郑双木与郑华茹进行了短暂的交谈,蔡远山形象不凡,谈吐有礼,只是寥寥数语,就已经让郑双木夫妇知道这个所谓的管家,来历不简单,自然不敢把他当下人看待,因此在蔡远山提出有什么事,可以尽管吩咐时,两人连声说不敢,让蔡远山哭笑不得。

    他也主动要求加入婚礼的策划行列中,郑翼晨等人也无异议,自他加入后,大多数时间都是静静的听着这四人的谈话,有时若自己有什么意见,就会举手表示要说话,等郑翼晨让他开口后,他才畅所欲言。

    蔡远山的话不多,句句简明扼要,说到了点上,郑华茹对他的提议也非常重视,不知不觉间,蔡远山竟开始取代郑华茹的位置,主导了婚礼的决策权,让一切事宜,都变得井井有条。

    让人捉摸不透的,反倒是罗宾的表现,自从回来之后,它竟开始黏在了郑双木的身边,起居饮食,形影不离,郑双木也觉得很好奇,从未发觉自己还有着吸引宠物的魅力,摸摸罗宾的头,称赞道:“翼晨,你这只猫真可爱。”

    郑翼晨心底发出一阵恶寒,皮肤泛起鸡皮疙瘩,生硬的道:“是,是啊,可爱,呵呵。”

    郑双木逗道:“你叫罗宾是吧?罗宾,罗宾……”

    他叫唤一句,罗宾就眯着眼睛,喵喵的回应一声,这简单的唤名游戏,罗宾竟似是颇为享受。

    起初,郑翼晨被罗宾的反应弄得有些迷糊:“怎么回事?这只懒猫的口味一直很专一,就喜欢李轩那种秀色可餐还年轻貌美的主儿,爸的这幅形象,完全不符合它的标准,它怎么就对爸那么温柔?”

    为了解开这个不解之谜,郑翼晨开始时刻留意着罗宾的一举一动,终于从罗宾凝视郑双木的眼神中,发现了蹊跷。·

    那种眼色,并不是面对李轩时的痴迷和狂热,透露出来的,是一种尊敬与缅怀。

    能够让罗宾尊敬和缅怀的,这世上只有一人,便是已经故去的原振强。

    郑翼晨发现这一点之后,大为震惊,转而将观察对象从罗宾变为自家的父亲,研究他何以能让罗宾滋生出这种情绪。

    虽然他与父亲在同一个屋檐下相处了二十多年,却从未如此细致的观察过他,这一观察,也让郑翼晨明白了罗宾会对郑双木流露出尊敬和缅怀的眼神的原因。

    郑双木与原振强,这两个人,实在是太相像了!

    这里说的相像,并不是外貌上的相似,而是一种内在的相似,一种人格上的魅力。

    天底下正直刚强的人,要么就有着坚毅的性格,坚定的眼神,刚毅的轮廓,要么就有着坚定的性格,刚毅的眼神,坚毅的轮廓,逃不开一个模子的刻画。

    郑双木与原振强都是同一类人,他们散发出的是同样的气息,气质与气场。

    罗宾正是在郑双木的身上感受到这种熟悉的气味,这才会那么粘着郑双木。

    郑翼晨也开始明白过来,自己何以当初会对那个有着性情古怪,孤高冷傲的老头一见如故,成为了忘年之交,其实也是因为在原振强的身上,感觉到了郑双木的存在。

    带给他的人生重大影响的两个人,与其说是两人,不如说是同一类人。

    结婚的请柬,由郑双木用毛笔一笔一划写上了邀请名单的姓名,在写字方面,郑翼晨可是帮不上半点的忙,他的字太过丑陋,羞于写出来见人,初中时有一同学,将他的字比作“受伤的小鸟”,而身为教师的郑双木,批改郑翼晨的作业时,也曾留下“好好练字,字是门面宝”的温和批评,郑翼晨当初回了两字:“知呐”,批评是听进去了,字却一直练不好。

    幸好后来他选择了医生这个职业,字迹潦草一些,越是让人看不懂,越显得莫测高深,若是昔日那个点评他的字的同学见到他现在写的字,就不会说是受伤的小鸟,而是“狂暴的异形”了。·

    郑翼晨拿起郑双木刚刚写好的一张请柬,装模作样的端详着,狂拍马屁道:“爸,你字写的真好,颜筋柳骨,入木三分。”

    郑双木笔下狼毫舞动,头也不抬,淡淡的道:“你如果还能想出别的形容我字好的词,我就接了你的赞美。”

    郑翼晨仔细想想,苦着脸道:“真想不出,我就会这两个词。”

    “一边玩去,别在这里捣乱,书法这门艺术,你又不懂。”

    “就是因为不懂,我才更要好好学习才是。”

    蔡远山这时接到个电话,接完后,笑着对郑翼晨道:“少爷,你可没工夫在这里揣摩老爷的书法,现在有一件要紧事需要你和晓蓉小姐去做。”

    郑翼晨问道:“什么事?”

    “拍婚纱照,我都已经联系好了,一个上午就能拍完。”

    对于拍婚纱照,郑翼晨是拒绝的,曾经有许多已婚男士都在拍婚纱照的事情上跟他诉苦,那种感觉就像是一个任人摆布的玩偶,一个女性的陪衬工具,费钱不说,还挺累人,纯属花钱找罪受。

    郑翼晨天真的问道:“那不拍婚纱照不就行了。”

    已婚人士拍拍他的肩膀,语重心长的道:“你要是想省了这个环节,只怕连婚都结不成了。”

    郑翼晨埋怨道:“蔡管家,你这事办的可不好,我几时说过要拍婚纱照的?”

    蔡远山道:“我昨天听到晓蓉小姐和你聊天时,提了一句,你似乎没注意听,我就私自做主,帮你订了,这事没先请示你,是我的错。”

    郑翼晨吃了一惊:“晓蓉昨天有说要拍婚纱照?”

    郑双木也开口发话:“是啊,我都听到了,她就提了一句,你没搭话,她就住口不说了。”

    郑翼晨尴尬的道:“合着你们都听到了,就我没听到。难怪晓蓉今天没怎么搭理我,现在还躲在房间里。”

    他握住蔡远山的手,激动的道:“蔡管家,你这事办的太敞亮了!”

    他说完,飞奔上楼,大声道:“晓蓉,准备一下,我们去拍婚纱照了。”

    郭晓蓉起初也是拒绝的,后来禁不住郑翼晨的苦苦哀求,才勉为其难的道:“既然你那么想拍,那我就陪你去吧。”

    郑翼晨笑道:“是是是,多谢你的配合。”

    蔡远山为两人挑选的是一套一万八千八的婚纱照组合,原本今天这个摄影楼的工作早在一个星期前就已经排满了,不过郑翼晨算是vip的大户,自然能有一些特权,就这样毫不留情的挤掉了好几对本来已经约好要拍婚纱照的新人。

    两人开始试装,郑翼晨挑了三件西装,一白二黑,男性的装饰就是那么几套,也不费多少时间,郭晓蓉挑衣服就复杂多了,光是对着试衣间上百套雪白的婚纱,就已是纠结不已,恨不得每套都穿在身上试一次,挑选出最好看的那套婚纱。

    幸好有一个负责接待他们的策划小组根据郭晓蓉的自身条件,建议她穿衣的款式,类型,颜色,郭晓蓉才选定了一套婚纱,一套红色的修身旗袍,一套纯黑的晚礼服。

    绕是如此,郭晓蓉选定这三套服装,还是花去了将近两个小时的时间。

    试衣完毕后,负责化妆的小组就带着两人到了化妆间,开始给他们化妆,郑翼晨简简单单做了个发型,把刘海梳上去定型,露出额头,再擦点粉底,五官轮廓顿时立体了许多,就算是大功告成了。

    接下来他又陷入了漫长的等待,因为那边厢的郭晓蓉工程浩大,足足有三个人围着她打转,一个负责发型,另外两个负责化妆,人工比郑翼晨多了三倍,当郑翼晨化好妆时,她却连发型都没弄好,脸上的妆容,也只完成了四分之一。

    当郑翼晨看到装扮的焕然一新的郭晓蓉穿着婚纱,站在他面前时,他顿时发现漫长的等待也是值得的。

    “晓蓉,你……你……好美。”

    郑翼晨情不自禁的握住郭晓蓉的手,仔细的看着她,要把郭晓蓉的这副模样烙印在心底。

    穿着婚纱的女性,自有一种惊心动魄的魅力,震慑着情人的心灵,这种美是圣洁的,是光芒万丈的。

    他双眼一红,有一种想要落泪的冲动,这个画面真是太美好了,即使是做梦,也从没梦到过这样的美梦。

    负责化妆的少女们鼓掌赞叹,说两人站在一起,真是珠联璧合,天生一对,虽然明知这番话是约定俗成的客套话,做不得真,郑翼晨和郭晓蓉依旧听的满心欢喜。

    是啊,他们两人是天生的一对,无论什么苦难与挫折,也阻碍不了两人的结合。

    郭晓蓉低着头,露出了娇羞的浅笑,指着她的皮包,让郑翼晨把包里的东西拿出来。

    包里放着一个首饰盒,正是当初郑翼晨送给她的那条项链。

    郑翼晨为她戴上之后,郭晓蓉用手把玩着吊坠,欣喜的说道:“有这条项链搭配这件婚纱就完整了。”

    郑翼晨一本正经的摇摇头:“我觉得还差一点,最关键的一点。”

    郭晓蓉疑惑的道:“还差哪一点?”

    郑翼晨嘿嘿一笑,掏出一个红色喜庆的首饰盒,从首饰盒的大小,在场的人们都不难猜出这是什么首饰,所有人都情不自禁的大力鼓掌。

    在掌声和欢呼声中,郑翼晨单膝跪地,打开了首饰盒,亮出了一枚闪着璀璨光芒的钻石戒指。

    郭晓蓉望着那枚足足有二十克拉的钻石,险些连呼吸都停滞了。

    这枚戒指,是郑翼晨昨天去了二十多间珠宝店,几乎跑遍了整个g市才选定的,他认为是最完美的一枚戒指。

    正是因为他全副身心都牵挂着这枚戒指的事,才导致他昨天心不在焉,忽略了郭晓蓉想要拍婚纱照的心思。

    郑翼晨动情的说出了一段排练了十多年的台词:“亲爱的,嫁给我好吗?”

    郭晓蓉伸手在他跟前,嫣然一笑:“还不快点给我戴上。”

    郑翼晨取出戒指,小心翼翼的将戒指套入郭晓蓉的无名指中,轻轻一吻她的手背,笑着说道:“这样才叫完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