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一章 飞来的麻烦(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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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时,在离精灵森林数百里的地方,一个中年男子正悠闲的喝午茶,一名全身裹在黑衣的男子匆匆走过来,说道:“亲王殿下,任务失败了,黑枭三人组全灭。” “什么,全灭?”那个什么亲王有些吃惊,“难道是疯狗良回来了?你不是想办法将他调开了吗?” “不,不是他。据黑枭最后的回报,他们是被一群很厉害的魔兽杀死的,公主似乎正被那些魔兽保护着。” “魔兽?”亲王摸摸自己的脑袋,“我明白了。早就听说尤达王朝的皇室有cao纵强力魔兽的能力,没想到皇后虽然没有这种力量,却把这种力量遗传给公主了。如果是这样就麻烦了,又不可能派太多的人去办这件事,万一走漏一点消息,我们的计划就完了。黑枭三人组已经是秘密能动用的最强的力量了,还到哪去找人呢?” “您不用担心,”黑移男子阴森森的一笑,“我已经想到一个极好的办法了,只需要有您的一件收藏品就行了。” “什么办法?” “再强的魔兽,再强的战士,都不可能打败的东西。” “你说的难道是……”亲王欲言又止。 “没错,是龙,巨龙,毁灭与死亡的象征!” “可听说召唤巨龙是自己找死的行为啊!” “您放心吧,我并不是要召唤巨龙,虽然我自认很强,但还没强到那种地步,我只是要用一个诅咒,将巨龙吸引到某一个地方,让它把看不顺眼的东西统统毁掉。当然,前提是您得舍得牺牲您那颗龙珠。” 想想龙珠的价值,亲王多少有些rou痛,但比起整个王国的财富,似乎又差远了。而且最重要的是,能将自己的眼中钉不露痕迹的出去。于是他同意了。 ************************************************ “比波!你睡着了吗?”我轻轻的问道。 “……没有!” “……那还是出去走走吧!” 我和比波打着哈欠走了出去。不出我所料,外面到处是夜游的史莱姆与速龙。有的在举行午夜篝火晚会,还有的坐在火把下专心的学习魔法。 我苦笑着说道:“看来大家都睡不着啊!” “恩……”比波点点头,看来它不怎么想说话。 “这样一天两还没问题,可现在已经是第三天了,再这样下去我们会都受不了的!” “那你叫我怎么办!”比波象是突然生气了,“外面那可是一条龙耶,又不是速龙,是真正的龙啊!我有什么办法!” 龙?没错,那个飞来的麻烦就是龙,别误会,不是那些到处跑的速龙,而是一条真正的青龙。 (青龙:高级龙系生物,真正的远古巨龙。拥有强力的毒气吐息,高智慧,能使用高级魔法与独有的龙语言魔法。一般作为骑士小说中的邪恶方出现。) 大约三天前,有一条青龙来到精灵森林里,当时我们被它那庞大的身躯吓了一跳,不过看到它没什么敌意之后便放下心来。 可当天晚上,我们就知道麻烦来了。麻烦就是巨龙所拥有的独门技能——龙威,一种能让所有的生物颤抖的气息与精神波动。当巨龙意识清醒的时候,它还能控制住自己龙威,可当它晚上睡着之后,龙威便向脱缰的野马一样向四周扩散开来,甚至远到了我们这里。虽然由于距离的关系,传到这里的龙威已经非常微小,如果是人类或是高等一些的生物就会感觉不到了。但我们与巨龙的层次实在差得太远了,这些微小的龙威让我们寝食难安,而速龙则因为同属龙系生物,对龙威也非常敏感。所以造成现在集体夜游的状况。 “你说我们去和那条龙商量一下怎么样?”我问比波。 “很难,且不说龙族向来高傲,连人类它们都不屑于来往,何况是我们。再说我们能干什么?劝它不睡觉,不可能,巨龙是出名的懒,一天至少得睡近二十个小时,让它不睡觉是不可能的!” “嗨~~~这可就麻烦了!” 传说中的巨龙们都是一些守财奴,每天不是考虑从哪多弄些财宝就是趴在自己的宝藏上睡大觉。因此在大部分的骑士传说中都少不了屠龙的事情,但对于这些传奇,我向来都抱着怀疑的态度。 首先,我虽然不是一只学识渊博的史莱姆,但有件事我还是很明白的,那就是——我们和人类之间的差距比人类和巨龙之间的差距小多了。人类杀死一只史莱姆的确不用花太多时间,(注:普通史莱姆!)但巨龙杀死一个人类却比踩死一只蚂蚁还容易。 其次这些小说,传奇什么的都是人类自己编纂的,说不定就象我编造史莱姆之神的传说一样,纯粹是扯谈。当然,不排除那些屠龙勇士们用什么偷袭,下毒,胁迫(比如说偷个龙蛋)等手段完成屠龙大业,说不定还是趁人家的家长不在的时候。 在考虑以上因素后,我首先将自己成为一名屠龙史莱姆的可能性排出了脑海,虽然这个念头对我来说有着莫大的诱惑性,虽然现在我的实力比起以前有很大的提高,但对自己生命的珍惜还是让我毫不犹豫的放弃了这个念头。开玩笑!那可是一条巨龙啊! 接下来的问题,就是怎样去见那条青龙了。
“听说巨龙和乌鸦一样,喜欢闪闪发光的东西,不如我们去找一些闪闪发光的东西送给它,这样比较好说话一些。”亚这家伙不知从哪冒了出来。 “巨龙?”“乌鸦?”在考虑了半天仍没找到巨龙和乌鸦之间的共同点后,比波问道:“你确定只是闪闪发光的东西吗,我可是听说巨龙喜欢的是闪闪发光的财宝啊!” “对啊!”我连忙附和,“那些书里面都是写的巨龙喜欢收集宝藏,从没写过它们喜欢收集发光的东西。” “而且你要想想,巨龙是什么生物!乌鸦是什么生物!两者怎能混为一谈呢?所以巨龙绝不可能和乌鸦一个德行!”被比波一番抢白之后,亚顿时无语。 是我们决定弄一些财宝作为见面礼送给青龙,以换取和它谈判的资格。但问题是我们史莱姆对那些闪光的财宝从来都没有兴趣,一时间也没有想到去哪里找。 迪曾提议去人类那里偷,但比波认为小村庄里是不会有什么财宝的,去拉斐城的话又太危险,那里比小村庄里复杂多了,万一被人类发现就完了。 还好精灵森林以前是人类冒险者的聚集地,既然说了是冒险就不免有些伤亡,意外之类的,仔细找找的话应该会找到不少的东西。而且北边有几个精灵族的遗迹,精灵们向来只搜集高雅又华丽的装饰品,说不定在那会有些发现。 我们先是和森林里的老鼠达成协议,用食物换取它们收藏在洞里的人类的物品,反正对它们来说也没什么用。虽然老鼠们收起来的大部分是些破烂,但还是能找到些好东西的。 再来就是那些喜欢发光物的鸟类了,它们似乎不大愿意交出自己的收藏品,使我们不得不采取强制的手段。在三天内强制它们交出所有收藏品,按数量换给它们一定的食物,否则就拆掉它们住的树。 就这样鸡飞狗跳的弄了三四天,清除掉大批无用的玻璃,石头之后,终于搜集了一部分珠宝首饰,据说有些还是很不错的货色。但我们的食物储备也因此去了一大半,(因为族群的急速增大,使我们不得不进行食物储备。而这次那些老鼠和鸟利用我们的急切心理,狠狠的刮了一笔。)下半年的生活看来会紧一些。但现在这件事情已经是刻不容缓了,又过了三个无眠的夜晚后,大家都已疲惫不堪,再不解决的话就不行了。我非常羡慕那些老鼠什么的,为什么它们就是一点感觉都没有呢?(我没想过其实是因为住在地底的缘故。) 一切准备就绪后,就是谁去的问题了。最后结果仍然在我的意料之中,就是——我和比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