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山院 - 都市小说 - 娱乐点金手在线阅读 - 第六百九十七章 一锤定音

第六百九十七章 一锤定音

    明日文化以及那些被贾缘拉过来的投资商,他们投资为的是什么?自然是看中了这部作品未拍先火,看中了其潜力以及回报率,如果说此前的网络小说行业的自律公约啊什么的,他们不会太在意。

    像影视公司集体发声的事情,他们也不会太在意,毕竟,同行本来就是冤家,可是电视台都发声了,他们立刻就急了。

    为什么?因为一部电视剧,拍出来,肯定是要卖的,而最大的买家就是国内的这些电视台,现在电视台都说了,不要这部电视剧了,起码在版权纠纷没有得到解决之前不要这部电视剧了,投资商怎么能不急?

    于是,撤资,反正对于他们来说,这个时候撤资损失不会太大,真要是到时候,拍完了,却卖不出去,那才叫坑。

    贾缘自然是焦头烂额了,这一切没有按照他预设的剧本来走,现在投资商要撤资,这也还没什么,可是关键在于,在这之前,他已经花了许多钱来搞这个项目的预热,如果这个项目完蛋了,他贾缘也要完蛋,明日文化投入的钱同样的也会打水漂。

    他只能尽力安抚投资商,表示虽然有几家电视台发言了,但是华国的电视台又不止那几家,而且他还有底牌没有出等等。

    然而他这边还没有安抚好投资商,胸口就又中了一箭。

    一直很少接受媒体采访或者专访的叶秋,登上了深蓝电视台的“李好有话说栏目。

    “欢迎大家收看李好有话说,近日抄袭事件举国瞩目,那么今天我们就来说一说这个事情,为此我们节目组特意请来了,点金圣手,广告营销之王,创意大师叶秋先生……”

    “首先我们来了解一下事件的始末。”

    一段经过剪辑的从到两部小说的抄袭风波,再到后续的爆料抄袭百部小说,再到被明日文化改编成同名电视剧再到之后的网络文学行业自律公约,以及各路人马的发言等等。

    “有个有意思的事情,在这之前的抄袭事件曾经被不少专家教授点评为影视圈的一个经典的营销案例,甚至还有人将这个事件的幕后推手拿来和叶神您进行比较,还有不少网友在叶神您的微讯底下留言问您对这个事件是如何看待的,那么今天能给大家说一说吗?”

    “我不知道为什么会有那么多人认为那是一个经典的营销案例,不错单纯的从炒作吸引眼球方面来说,这个抄袭事件的确做的很成功,但是这个成功是建立在什么样的基础上的呢?”

    “电视剧电影开拍之前,上映之前拿出一些新闻来炒作一下,这是影视圈很常用的手法,可是炒作炒作,也得有底线吧?炒作绯闻,观众喜闻乐见,是你情我愿的事情,哪怕是假新闻,可是它并没有损害到任何人的利益,也不违法,所以是炒作,可以称之为营销手段。”

    “比如这个事件最初被说是抄袭借鉴对方的,可是事实上呢?对比两部小说的相似度,或许借鉴有,但是说是抄袭就有点过了。”

    “所以这个事情,我们不排除是炒作行为,但是起码还在可控当中,因为这种本身很难界定的事情,人家双方拿来炒作,大家就当看个热闹就行了。因为实际上双方并没有涉及到大的版权纠纷。”

    “那么这种纠纷,是可以协商解决的,解决了,没问题了,然后开始拍摄,这没毛病。”

    “可是像,说真的看到调色板调出来的证据,我也是震惊了,很难想象一部小说竟然可以做到抄遍大半个同类小说,而且还给她抄火了,其实关心的人去网络上看一看就知道,的抄袭事件,其实在很早之前就有人提出来了,只是结果不了了之。”

    “那么话说回来了,营销,如何才算是一个好的营销推广策略?首先我认为,最起码的,要合情合法对吧?或许有人会说法院还没有判决,怎么就说它不合法了?”

    “的确没有判决之前,我们很难说它就是抄袭就是不合法,但是本身这就是一个很大的问题。”

    “我很疑惑,为什么大家不关注抄袭事件本身,而去关注这个炒作的方法经典不经典,别说什么从商业的角度来看,商业的角度是什么角度?首先是无论是任何商业模式,你首先要合法对吧?如果不合法的话,那还有什么商业角度?”

    “抄袭是不是合法的?显然不是。那么你是不是应该在这之前,先确认一下,这个涉嫌抄袭,到底是不是真的抄袭对吗?还没有确定,没有排除抄袭的嫌疑,就直接拿来炒作,直接拿来宣传,直接完成商业运作,是不是太欠缺考虑了?”

    “当然,不是说不能炒作宣传,但是起码,你得法院判决下来了,证明了,这部作品是合法的,再来炒作也不迟不是吗?所以,违法的营销,做的再好,我也不想评判,因为没有意义。”

    “有能力有想法的人很多,但是把这些东西用在歪门邪道上,无疑是辜负了自己的一身才华。言尽于此,大家共勉。”

    叶秋是谁?一句话就能够引得百万人围观的人。

    同时还是公认的营销大师,叶秋的这一席话,显然也是代表着权威,当然和那些所谓的砖家叫兽的权威不同。

    “经典的营销案例,首先要合法,不合法的案例,算什么经典案例?”

    “先确定不违法,再谈商业运作!”

    ……

    一时间,舆论风向完全改变了。

    不说到底是不是构成抄袭侵权,起码叶秋的一句话让很多人都认同,那就是,起码等版权明确了,再谈商业,否则的话,后患无穷。

    侵权事件闹的那么大,抄袭很光荣吗?竟然还拿来炒作,关键是,纠纷这么大,已经涉嫌抄袭了,可是还没等法院判决,就直接先运作起来了,那么是不是可以认为,明日文化,一早就知道抄袭的事情,可是却不管不顾?

    如果说叶秋的话又在贾缘和明日文化的胸口来了一箭的话,那么大剪刀的公告就是直接判了明日文化死刑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