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八九章 踢场子
语气有些阴沉,但感觉不到恶意,龙煜天瞬间便猜出了来人是谁,于是笑呵呵的招呼道:“北冥公子,才几日未见,不想又在这里重逢了呀。” 回过头去,果然看见了北冥昭绷着张死人脸,身后跟着斗冲等四个贴身护卫。 “小弟先在这里恭贺龙掌门化险为夷,大振声威。”北冥昭就是这副德行,也看不出来眼中有没有愧色,“可惜我北冥世家没能帮上什么忙……” 确实,出席品剑大会的几个强横势力中,最后只有北冥世家和普陀山置身事外。普陀山倒是无可厚非,被笑狮罗汉那点破事儿弄得大丢面子,没闲心瞎搅合也是应该的。 而北冥世家呢?虽然跟玄天领相处还算融洽,但交情毕竟不深,更何况北冥昭只是一个少主,头上有他老子管着、他老子头上还有他老子的老子看着,最主要的是,名门大派牵扯范围广,一举一动都需经过深思熟虑,就算毫无征兆的跟玄天领开战,也没人会感到意外。 所以,龙煜天当然不会介意,这时很洒脱的挥了挥手:“公子哪里的话?些许跳梁小丑,何劳北冥家出手?你看,我这不是活得挺滋润嘛。来,咱们别挡着门口了,还是进去喝杯水酒吧。” “这个……呵呵,‘龙王’果然魄力不凡,小弟是愈发的敬服了。”二十八名门中的三家联合出手,居然被说成“跳梁小丑”?整个武林的年轻一辈,恐怕只有“天、地、人、龙”敢讲这样的话了,战青峰的强悍和付禹狂的嚣张自是不必提,最具风度的离歌也有那么一股子傲气,而新晋的这位龙煜天,从出道以来,做的哪件事不够猖狂?唉,四个家伙就没有省油的灯,难怪让人如此推崇。 北冥昭微微抽动了一下嘴角,被怀疑为天生就僵死的面部肌rou,挤出了一个比哭还难看的笑容:“好。咱们里边叙话,请!” “请!” 大厅两旁共横了十六个席位,每席可坐九人,似乎没有主次之分。龙煜天不想太凑热闹,便寻了左手边的末席,而北冥世家的五人则在旁边的席位坐下。 画舫里的姑娘们很是灵醒,乳燕归巢一般,用或丰满、或娇柔的身躯,往各人的怀里钻,连梵火都没放过,直把小和尚弄个大红脸,只顾低头念“罪过”。其他人很没义气的装作看不见,反正这家伙打架杀人、喝酒吃rou,清规戒律没少犯,就是不知道有没有犯过色戒。 而随风倒非常大方,悠悠然的自饮自斟,既不伸手去搂姑娘,也不排斥人家用胸脯在自己的胳膊上乱蹭。 陆吾开和步鸣飞都显得很局促,貌似未曾经历过这种阵仗。 只有苏劲,上下其手、口头调笑,玩得不亦乐乎,嘴里还一个劲儿说:“哎呦,小生可是第一次来这种地方,jiejie可不要勾引我呀。” 他怀里的姑娘被掐到敏感部位,小脸通红,娇喘连连,闻言后狠狠白了他一记:“公子要是第一次,那奴家就成十世的贞洁烈女了。” 龙煜天也在心里竖起一根中指:“日了,平时看这孙子挺正派的呀,怎么逛窑子跟回自己家一样?读书人,果然都是衣冠禽兽!” “嘻嘻,公子~你总算来看奴家了,都快把我忘了吧?害得奴家好生思念呀,真是个没良心的。”龙煜天身边的姑娘也嗲声嗲气的娇嗔到。 龙大掌门满脑袋冒白毛汗:“大姐,您哪位呀?什么时候认得我了?” 要知道,本朝的官话就是参杂着南京口音和北方文法的一种语言,龙煜天入乡随俗好多年了,在这南京城里,还真看不出来是外地人。 不过,小姑娘年纪虽轻,但阅人无数,马上分辨出他真的是第一次来,不由掩口笑道:“公子何必说得那么生分?现在不就认识了?都不知道好好疼惜奴家,说你没良心的,有错吗?” “这什么逻辑?”龙煜天无言以对,“得,你开心就好。” “讨厌~就知道你是个小坏蛋。” “……” 既然来喝花酒,危襟正坐的假正经才叫人瞧不起,否则去逛夫子庙多好呀。所以龙煜天也由得她胡说八道了。不过自己来此可是有正事要办的,跟北冥昭喝了几杯后,就偷偷问随风:“刚进门的时候,你说在座的有不少名宿?” 随风也知道这厮是半个江湖盲,便轻声解释起来:“对面首席坐着的,一看衣着就知是雁荡山的弟子,领头的年轻人嘛,好像叫陈家瑞,是雁荡山掌门端木鹰魂的外甥,经常行走江湖,但功夫平平,没闯出过值得一哂的名堂。” “雁荡山?又是名门大派!”龙煜天看了看那个左拥右抱的陈家瑞,面白瘦弱,完全沉浸于胭脂欢语当中,倒是他旁边有几个人,警惕的往这边张望,“大雪山一役时,听说雁荡山内部出现了变故,门下许久未出现在江湖人的视线里,这怎么又开始逛窑子了?” 随风耸了耸肩膀:“我哪知道?或许是麻烦解决了呗。至少他们现任掌门依然是端木鹰魂。” “解决了还是被人得逞了?”陆吾开冷哼一声,“端木鹰魂继续做掌门,说明不了什么问题。” 大家这才想起,同时出事的好像还有昆仑派,而陆吾开正是在那时叛出师门的,其中必有故事,但他不愿意提起,也就没人好意思去问。 现在见他插了一句嘴,便又不做声了,随风只好继续给龙煜天介绍:“那边衣着华丽的俊俏青年,大家都叫他妙音公子,精通音律,轻功造诣非凡,不过很少与人争斗,经常流连于烟花之所,倒是无数女侠的梦中情人。” “小白脸!典型的小白脸!没有好心眼儿!”龙煜天顺着望去,顿时义愤填膺。 这厮长得也太过美艳了一些,骨架窄小、皮肤白皙、五官精致……样样都更胜女子,连睫毛也是又弯又长!女扮男装的见多了,但龙煜天仔细观察了一下他的脖子,还真有喉结!莫非是从泰国进口过来的? 随风也被龙煜天形容过“小白脸”,但起码属于男子的洒脱和英俊,而这妙音公子,比他身边的那群莺莺燕燕还要漂亮,玩个反串都不用化妆,若是放在民初时期,一准儿的第五大名旦! 可惜,很多女孩子就是好这一口儿,当个大众情人确实不奇怪。
随风也知道龙煜天最见不得别人比他帅,于是轻轻一笑,又用下巴指了指另外一位年轻人:“看到那个了吗?馥郁公子,论相貌可不比妙音公子逊色,只是更少到处走动,神龙见首不见尾的,名气稍逊,听说九节鞭耍得不错。” “切,臭老爷们儿,却取了个香喷喷的名字,十成十的心理变态!比那妙音还sao包!”馥郁公子和妙音公子走的是一个路子,放在后世好像叫“花美男”,龙煜天撇了撇嘴,本想鄙视一番的,结果看见对方正用水汪汪的大眼睛盯着自己,顿时吓得魂飞魄散,把目光移开。 “奶奶的,此乃何方的大神通呀?不会是个老玻璃吧?每个人都有自己的选择,我完全不鄙视你们,可你也不能勉强我吧?往我这头甩媚眼是怎么个情况?” 他们在观察别人,别人同样也在观察他们。 正说话间,只见一位浓眉大眼的年轻人端着酒杯走了过来,看着像是富家公子,身后跟了两位太阳xue高高鼓起的壮汉,应该属于保镖、护院一类。 “诸位可是‘龙王’龙煜天和玄天领的英雄们?”这小伙儿表现得非常热情,一上来就直接敬酒,“在下镇江宋平……嗯……呵呵,北地烈人雄的徒弟。十分仰慕几位,不知能否有这个荣幸,共饮一杯?” 从他憨厚的讪笑中可以看出,他提起自己的师父并非炫耀或者压人,而是知道凭自己的名气恐怕没人识得。 大家赶紧站起来回礼,口称“久仰”,并将杯中之物一饮而尽。 宋平明白他们在说客套话,但还是被这种完全没有架子的态度小小感动了一把,笑得更加爽朗。而且他不惹人厌,简单闲聊了几句便主动告辞,懂得进退,给人印象不错。 他一走,龙煜天马上投出了询问的目光。 其他人都苦笑着摇了摇头,最后还是苏劲开口解惑道:“宋平我真没听过,但他的师父烈人雄,算是北方一位豪侠,擅使快刀,路数跟毛万擎有几分相似,二人并称‘南剑北刀’。听说他们还为此相聚过一回,简单切磋之后战成平手,但毛万擎坦言烈人雄的刀法更狠,如果拼命的话,自己把握不大。” “呵呵,江湖人都好面子,愿意自叹不如的家伙可不多,毛大侠确实具备这个胸襟。”龙煜天听完,也有几分意外,“那烈人雄的修为不错呀,毛万擎和麦提尼的比武乃咱们亲眼所见,在独行侠客中绝对算一流好手了。” “确实是这样。”大家纷纷点头。 之后又陆陆续续来了几波人,席位就差三个便要坐满了,门外却突然响起了喧哗之声,不似那种因为某个客人的轻功绝高而被大家赞赏的声音,紧接着,只听一个响亮的耳光,刚刚迎接过玄天领诸人的那位小姑娘横飞进来,跌倒在地,一边脸高高肿起! 屋里可没有什么安分的主儿,见到这般情景,不慌反喜,一个个比搂着姑娘还兴奋,那边的妙音公子更说出了一句能把画舫主人气吐血的话:“咦?有人踢场子?走运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