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四章 当归
“砰!” 对生命的渴望,促使李天猛地一下磕在了地板上,顿时头破血流,可是他完全感觉不到疼,疼痛完全被心中的浓郁恐惧所覆盖了。 忽地,他感觉自己离地而起,然后一张笑脸便是映入了他的眼帘里,虽是笑脸,但此刻在他的眼中,却比恶魔还要可怕。 “爷,爷,小的错了,饶,饶命……”李天已是发自骨髓里的恐惧了,拼命求饶。 “我不会杀你。”看着惊恐到已经没有人色的李天,沈枫淡淡笑道。 “谢谢爷,谢谢爷开恩……” “但是……” 两个字,李天差点直接肝胆爆裂。 “爷,你,你……” “我是来收债的!” 散发着森森笑意的声音刚刚落下,沈枫倏然伸手,然后便是听到李天的双臂传来“喀喀”的骨骼断折声。 一分钟不到,李天的双臂寸断,从此永远报废。 “蓬!”沈枫直接将形同死狗一般的李天扔了出去。 李天跌靠在墙壁上,双眼空洞无神的看着眼前形同恶魔的男子。 “人民医院,住院部901号病房,你知道该怎么做,这是留你性命的价值。” 向已是处于半昏迷状态的李天说了一句话后,沈枫来到了房门口,倏然伸手在墙壁上一抹,摆放在墙壁上的两把匕首来到了沈枫手中。 “咻!” 沈枫看也没看,反手就将手中匕首掷了出去。 “记住,你只有一条命!” 停在门口,沈枫说了一句话后,离开了屋子。 刚一离开,本来处于半昏迷状态的李天,被双耳上传来的剧痛一下子刺激得醒了过来,顿时爆发出一阵不似人声的哀嚎声,在这一片哀嚎声的屋子里格外明显,只见李天的双耳赫然被两把匕首钉在墙壁上。 “记住,你只有一条命!” 沈枫的这句话仿佛是魔咒般久久回荡在李天的脑海内,即使他现在痛不欲生,也无法忘记这句话。 李天恨啊,为什么就招惹了这么一个狠辣的恶魔,自己竟然连一点反抗能力都没有,而且他压根儿就生出去反抗的心。 离开宏发公司,沈枫换了一身衣服后,带着那个有些破旧的军用包,乘车来到了人民医院。 停在人民医院大门口,沈枫深吸了一口气,这次回家虽然经历了这样的事,但总算可以一家人团聚了,即将要一家人团聚,沈枫的心里却不由自主微微紧张起来。 他盼这一天盼了十五年,今天终于是可以实现了。 良久,沈枫的心情平复了下来,径直走进了医院。 来到住院部901号父亲的病房前,沈枫却止住了脚步,握住门把的手停在了门把上,他有点不敢开门,此刻他的心理,就像犯错的孩子,很想进屋,却又有点害怕进屋。 “小伙子,你找谁?” 身后,母亲赵兰的声音传进了耳内。 “我找……”沈枫转过身来,见到风尘仆仆的母亲时,他很想说出自己就是你的儿子,可是不知道为什么,一时间又无法说出口。 “哦,原来是你啊!” 见到沈枫的面庞,赵兰脸上露出了喜色,对这位既陌生又熟悉的青年,不知道为什么,她有一种莫名的亲近感。 “来赶快,到里面坐。”赵兰打开房门,热情的拉着沈枫的手走进病房,说道:“这次多亏了你及时将老沈送到医院抢救,要不然老沈就危险了。” 她从丈夫的那位主治女医师口中了解到,当时送自己丈夫进医院的是一个年青人,从女医师的描述,与及今天中午在医院见到这个青年来看,她判断送自己丈夫进医院的人应该就是眼前这个年青人。 握着母亲的手,沈枫即使枪林弹雨中也未曾颤抖过的手,在此刻却微微颤抖了起来。 十五年了,他记得上一次母亲这般牵着他的手还是在十五年前,而十五年后的今天,他再一次牵着母亲的手,那种久违的感觉在他心中悄然升腾。 “来,这里坐,我为你倒杯开水。”赵兰将手中提的手提袋放在一旁的桌子上,拉了一张凳子过来,向沈枫说道。 “不不不,我自己来!”沈枫吓了一跳,连忙拒绝。 “这怎么成,你是我们家的恩人,怎么能让你自己倒开水,你坐着休息。” 赵兰笑了笑,转身去倒开水。 “你们才是我的恩人!” 看着母亲的背影,沈枫低语,父母给了他生命,不是他恩人又是什么? 赵兰接好开水返了回来,见沈枫的目光看着病床上的丈夫,将开水递到沈枫的手中后,笑道:“医生说老沈已经没有生命危险了,这两天应该就会醒来,好好修养半月就可以康复了。” 沈枫不由松了一口气,父亲的性命总算保住了。 “小伙子,现在这个社会,像你这样乐于助人有责任心的人已经不多了,而能教出你这样的孩子,你的父母一定是伟大的人。” 赵兰的目光从丈夫身上收回,移目看向沈枫,就是不知道为什么,她越看沈枫的眉宇眼睛越觉熟悉,越熟悉便越感觉亲近。 “是啊,我父母是天底下最伟大的人。” 沈枫脸上露出了笑容,形同孩子般的真诚笑容。 “真是懂事的孩子,你父母能有你这样的好儿子,他们一定很幸福吧!” 赵兰慈祥的看着沈枫,如果她的大儿子还在,恐怕也有这么大了,也能像眼前这位青年一样吧! “他们……” 沈枫复杂的看着母亲,他不知道该怎样回答母亲,与母亲失散十五年了,母亲幸福吗?他不知道,但母亲有些斑驳的发丝说明了一切。 “哦,对了,你看我这记性,这么久了都还不知道你的姓名。” 见沈枫支吾不语,赵兰似明白了点什么,转开了话题。 “我叫……” “大哥哥,你怎么来了?” 沈枫正想告诉母亲自己的姓名,meimei沈念儿却打断了他的话。 只见身后的病床上,熟睡中的沈念儿醒了过来,见到站在旁边的人是沈枫后,高兴的蹦了起来,抱住了沈枫的脖子。 她感觉这个大哥哥非常亲近,就像她与二哥在一起的感觉一样,她也不知道这是为什么。 “念儿,赶快放开,这像什么话。”赵兰微嗔道。 沈念儿向赵兰扮了个鬼脸,松开了手,却突然笔直站在床上,然后对着沈枫将身躯弯成了九十度。 在沈枫愕然目光下,沈念儿说道:“大哥哥,谢谢你,谢谢你救了我的爸爸,我代表全家像你鞠躬,请你接受!”
“小念儿……”看着meimei真诚的模样,沈枫心中五味杂陈,他不知道自己该对meimei说什么。 一旁的赵兰眼中泛起了欣慰之色,为了生计,她与丈夫起早贪黑的工作,很少教导孩子,女儿如此小就这么懂事,她觉得她与丈夫这些年的辛劳都是值得的。 唯一遗憾的就是她的大儿子不在身边,看着眼前如此懂事的女儿,她不禁想起了大儿子沈枫,大儿子当年失散时也是这般大,也是这么懂事乖巧,如果他还在…… 不禁看向身侧的沈枫,当她见到沈枫看着沈念儿的神情时,她不由一愣,这种神情她再熟悉不过了,与自己二儿子看着沈念儿的神情一模一样。 “这青年,我在哪里见过吗?”赵兰想要理清出现在脑海中的那丝熟悉感,但始终就是理不出来。 “大哥哥,你是大好人,我以后也要像你学习,乐于助人!”沈念儿蹲了下来,一张可爱的小脸很是认真的看着沈枫说道。 “真是个傻丫头!”沈枫忍不住伸手抚摸着meimei的秀发,心中却有些发苦的喃语,“你的哥哥并不是什么好人,不值得你学习。” 见到沈枫的这个动作,听到他说的那句话,突然之间,赵兰心中一震,这个动作,这句话正是她的二儿子经常对她女儿做的动作,说的话。 一瞬间,赵兰产生了错觉,仿佛看到了自己大儿子回来了。 但下一刻,她再仔细一看,那种错觉又消失了,眼前的青年并不是她的大儿子沈枫。 一种空空的感觉在他的心中滋生,她明白,这是因为少了她的大儿子沈枫。 “大哥哥,你怎么和我二哥说话一样啊?”沈念儿嘟起了小嘴,有些不满的说道,“人家才不傻,而且也不是丫头了,人家已经长大了。” “人小鬼大,别缠着你大哥哥了,还不赶快拉你大哥哥过来用晚餐。” 赵兰怕沈念儿与沈枫交谈下去再勾起自己对大儿子的思念,出声岔开了话题,转身开始收拾桌子,将手提袋中的两个保温桶拿了出来。 “来啦!”一听到吃,沈念儿便是兴奋了起来,忙下床穿起鞋,拉着沈枫向桌子走去。 “哇,好香,我们家镇店之汤,我的最爱,当归鸡!” 来到桌前,沈念儿一看到保温桶盒子中的汤便是双眼一亮,忍不住咂巴了一下小嘴。 这汤确实很香,即使是沈枫也忍不住咽了一下唾液。 “mama,给!”沈念儿拿起勺子,首先给母亲赵兰递了一只。 “大哥哥,给!”然后给沈枫递了一只,自己拿起了最后一只。 “mama,为什么这个汤要叫当归鸡呢?”沈念儿喝了一口汤,嘴上粘着油珠,疑惑的看向母亲问道。 她听二哥曾经说过,这道当归鸡在她们家已经存在了十五年,她一直都有些疑惑,这道汤为什么会在她们家保持这么久? 听到女儿的问话,赵兰却不由自主看向了沈枫,她自己都不明白为什么会这样。 沈枫的目光不由落在了碗中,那一支散发着淡淡苦味的当归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