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八十二章 新的线索(3)
我刚准备回答他的问题,骆小冉却首先开口问道:“姓名?” 见她一副公事公办的样子,我也懒得多费唇舌,静静地看她一个人表演。 “嗯?”薄林好像还没反应过来。 “问你话呢,姓名?”骆小冉眉头一皱,加大了声音,我估计她是把对我的气撒到了薄林这个倒霉蛋的身上。 “薄……薄林,我说这位女警官,这样的程序都已经走了好几遍了,我的名字你们肯定也都知道得一清二楚,还用得着再问一遍吗?” 薄林一脸的委屈,但骆小冉却不理他这一套,厉声说道:“少废话!别人问是别人问,现在是我在问你,我问什么你答什么就行了,其余的废话不要多说!明白吗?” 被骆小冉这么一吓,薄林显得更加委屈,道:“明……明白。” 骆小冉这才满意地点了点头:“性别?” “男。” “年龄?” “二十二。” “职业?” “中州市福利院生活老师。” “跟我们说说昨天晚上你都看到了些什么吧!”问过了几个最基本的问题后,骆小冉终于步入了正题。 “我……” 刚说了一个字,薄林就顿在了那里,身体开始不住地颤抖,脸上的表情也变得比刚才更加惶恐,过了好半天才平静了一些,对我们说起了他昨天晚上的经历。 …… 听完了薄林的叙述,我基本已经有了一个判断:他的话应该是真实可信的! 这一点倒不是我这个外行人在说大话,从他在整个叙述的过程中,不时流露出的那种恐惧的眼神,以及和他之前的口供内容基本相符就能作出判断。 我估计骆小冉和张凌远的想法应该也和我一样,因为在薄林说完昨晚的经历后,所有人都陷入了沉默。 最后还是张凌远首先打破了这份沉默,说道:“根据我的经验判断,那个掳走孩童的家伙应该是一具行尸。” “行尸?”我和骆小冉的声音同时响起。 “对,行尸,”张凌远没有作过多的解释,而是把目光转向薄林,“你仔细回想一下,昨天晚上你有没有闻到尸臭味?” “尸臭味?”薄林似乎有些疑惑,但很快就若有所思地反问了一句:“是不是跟烂掉的死老鼠同样的味道?” “比死老鼠还要臭上一百倍!”骆小冉像是想起了什么恶心的画面,带着一脸厌恶的表情,替张凌远回答了这个问题,随后她看向张凌远,好奇地问道:“你问他这个干吗?” 张凌远看样子没打算回答骆小冉的问题,继续盯着作沉思状的薄林,等待着对方的下文。 见骆小冉讨了个没趣,我在一旁暗自偷笑。 这时,经过一番思考的薄林给出了肯定的答案:“我记得昨晚并没有闻到所谓的尸臭味,不过……一路上我都弥漫着一股刺鼻的怪味,有点像是……像是……对了,像是新装修好的房子里的那种味道!” “甲醛!”我们三个互相交换了一下眼神,异口同声地说出了这个名词。 甲醛,化学式HCHO,式量30.03,又称蚁醛。无色气体,有特殊的刺激气味,对人眼、鼻等有刺激作用,易溶于水和乙醇。水溶液的浓度最高可达55%,通常是40%,称做甲醛水,俗称福尔马林(formalin),是有刺激气味的无色液体。 这种东西一般用作农药、消毒剂和染料等工业品的原料,但除此之外,它还会在医学上被用作保存尸体的防腐剂。 掌握了这个线索,再结合薄林描述的那个人的体貌特征,此时的我们基本已经可以确定,那具行尸曾被人用福尔马林溶液浸泡过。 多数人可能并不知道,福尔马林属于限售品,而且市面上能买到的那种用作消毒的福尔马林溶液,一般浓度也就是在24%左右,不足以用作尸体的防腐剂。 而且在时下这么一个强制火葬的社会大环境下,要想合理合法地保留一具完整的尸体,也并非是什么易事。
那么什么人,或者说什么样的地方,有条件使用这种高浓度的福尔马林溶液浸泡一具尸体呢? 答案已经呼之欲出,当然是各大医学类院校!甚至那具行尸,可能原本就是某所医学院校用作教学的人体标本! 骆小冉第一时间将这一情况汇报给了马局长,片刻之后,接到命令的南郊分局迅速出动了大量警力,对其辖区内凡是涉及医学专业的院校进行排查,寻找一切有价值的线索。 很快便有一条重要线索反馈回来——中州医科大前段时间丢失了一具人体标本,相关负责人由于害怕承担责任,将此事隐瞒了下来,这一次眼看着要东窗事发,这才主动交代出了这件事。 那个负责人很快便以嫌疑人的身份被带到了我们面前,由于事关重大,马局长也从市局赶了过来,参与进了这次审讯工作。 原本所有人都以为,那名负责人顶多能为我们提供一些旁枝末节的线索,比如尸体丢失的时间,或是在尸体丢失前后有见没见过什么形迹可疑的人之类的,通过这些线索去做进一步的调查。 然而经过审讯,却让我们有了意料之外的收获——那具‘丢失的尸体’,其实是被此人以二十万的价格卖掉的,而且那具尸体的买主,长着一双明显有异于常人的黄眼睛。 不过可惜的是,这个偷卖尸体的家伙并不清楚那个‘黄眼睛’的身份,甚至连他的样子都说不上来,唯独那双醒目的黄眼睛,让他留下了深刻的印象。 虽然知道了这件案子的背后有那个‘黄眼睛’的影子,但说来说去还是无法确定对方的身份,因此对我们来说,实际上并没有多大的帮助。 案件似乎又一次陷入僵局,现在只能期望着贺鲁平或是刘薇那边能有所发现了。 至于薄林和那个偷卖尸体的家伙,前者继续以嫌疑人的身份暂时羁押在南郊分局,后者直接送到看守所,交由检察机关以盗窃、侮辱尸体罪对其提起公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