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百九十七章 像鸟的雕像
直到身体气喘吁吁的时候也没将这个家伙掐醒,可把他累坏了,从包袱里拿出点儿牛rou干放在嘴里嚼起来。 “这小子估计做梦做得上瘾了,可以理解,毕竟当时我可是三天三夜都没醒。” “那怎么办,这个家伙无所谓,胖马谁来扛,带回家做个全马宴,我这小板肯定不行。” “这样不好吧,万一让谁知道了,让咱们五张老脸往哪放。” “你看他现在的样子,就算咱们不动手,也早晚会有人动手,便宜了别人你就高兴。” “闭嘴!谁要打我女婿身上的注意,我跟他拼命!” 老张头显得正义凛然,对于这种恶劣行径,流露极大的鄙夷。 四个老头儿相互无奈看看,老张头果然是起了贼心,比起他们只是动下身外之物,良心什么的更加的坏。 不过再一看打滚的年轻男子,就这副尊容,在他们村也都是打一辈子光棍王老五的命,如果真是凑成好事,说不定他还会感谢五个老头的栽培。 万一是大户人家出生,再一高兴,打赏他们点儿银子,那未来的生活就已经有保证,不用再看老天爷脸色吃饭,越想越是美。 于是两个老头抬着陈羽,三个老头拖着小白马。还好莫愁天生皮糙rou厚,不然哪经得起这般折腾。 “砰砰!” 两块突起的石头,狠狠和小白马的脑袋来了个亲密接触,莫愁像是在接受着按摩还时不时露出笑容,很扭捏的样子。 三个老头感觉有些不对劲,一看之下,发现小白马竟然已经开始脑出血,看来老天也想成全他们,让他们好好吃几天饱饭。 流吧,赶紧流吧,要不然老张头又有说道,如果是一匹死马,再不烤来吃就有些说不过去。他们想来,估计老张头应该还会冲在吃马的第一线。 “到底这个悬崖有多深,我服了好吗,把我摔成rou酱吧!” 原来从天上掉下来也会让人感到如此无聊,陈羽打了几个哈欠,使命锤着头,绝对不能睡下,否则连怎么死都不知道,未免有些过于惨烈。 转头看去,小白马莫愁早已经闭上双眼,即便狂风大作,即便不停变换着身形,它永远是那么坚定,为梦的科学研究再次贡献了生命。 所以,一脚就是踹在小白马莫愁的头上,独自接受死亡的降临是很恐怖的,但两个人就完全是一出最精彩绝伦让人高歌敬佩的殉情。 然而小白马莫愁并没有苏醒,外界的干扰已经无法触及它的心扉,它是最有内涵的人,绝不会被这种小病小灾所激怒打败。 小荡村位于老山深处,虽然生活清苦,但比起在云天城附近生活来说,最起码稳定平静,不会有那么多武修者白吃白喝不付钱赖账什么的。 当然了,附近一带能够吃的野味,基本上除了那些太过机警的小兽,都已经入他们的腹中,将整个生态搞得非常糟糕。 以至于这几年想吃个rou都非常艰难,眼馋得不行,甚至将猎物目标锁在了那些可爱的鸟儿们,只是一个传说让他们还是稍微有些忌惮。 在村里中央有一座雕像,即便是用灰石雕刻而成,但只要稍微一离近就会感觉到一丝温热,可能是因为从小被长辈经常说起这件事,所以才产生的幻觉吧。 但直到现在对于这座雕像很多人还是抱着敬畏之色,所以即便想吃rou,也不敢妄动天上欢快的鸟儿。 鸡头、燕颔、蛇颈、龟背、鱼尾,高六尺许,展翅而立,高傲地看着天空。 凤凰,这座雕像正是传说中的圣兽,百鸟之王凤凰。即便是用冰冷的石头所造,但那股与生俱来的无上气息,绝对不是任何东西可以比拟。 之所以造这座雕像,亦是有来由的。传说小荡村曾经被瘟疫笼罩,死亡威胁着所有人的生命,在他们绝望之时,一只被火焰缠绕红色大鸟,鸣叫一声,向他们喷出火焰。 本以为会烧成灰烬,然而等到他们睁开恐惧的眼睛,发觉不仅没有被火烧死,身上的小伤口居然全都愈合,更让他们高兴的是,瘟疫也从此消失了。 虽然此次瘟疫来袭死了很多人,让兴旺的小荡村变得有些萧条,但活下来的人还是得活着,并且怀着感激的心活着。
当村子稳定下来,村长提议得到大家的热烈欢迎,即便是花大价钱请了外面最好的两个雕刻师,但他们却一点儿都不心疼。 按着村民的指点儿,雕刻师历经半年才完成他俩一生之中最完美的作品,最后他们也没接受金子,而是向村长讨了一副凤凰神像来抵酬劳,兴奋地离开了小荡村。 从此每到夏季都会举办祭神大典,将会选出一只村里抓的神鸟当作凤凰的化身,来进行膜拜歌颂,以求能保佑小荡村风调雨顺,远离灾祸。 “老张头儿他们回来了,不对,还抬着两只rou食。” 小二子兴奋地喊着,嗓门也真大,将几十户人全都吸引过来,自然为的不是瞻仰谁,只不过小二子依然让大家平身请起。 其范头比起夏华国的曦月女帝也不逞多让,当然迎来他的是铺天盖地的人生攻击,虽然只是用嘴,但也让他体会到灵魂当中最深刻的颤抖。 总算是看清,原来真有一头巨大的肥马,别提有多高兴,将陈羽是个人这种不开心的事儿抛在脑后。 “这么一匹肥马够我吃一个月,总算能长几斤rou了,说不定会生儿子呢。” “老胡头儿你就别再幻想了,就您这高龄蹲下身子再起来都有可能一命呜呼,不是我打击你,真的一点儿可能性都没有。” “我相信老胡头一定可以。”这是老胡头的外孙女说的,句句在理,让人无法辩驳。 “你个小丫头片子才几岁啊,就想这些乱七八糟的事儿,给外公回去好好吃奶!” “谁稀罕!” 小丫头用最原始的走路方式,膝盖带手一起用,原来只是一个不到一岁的女孩,看她说话顺溜程度,已经跟十岁左右孩子没多少差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