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章 少年阿飞
翌日,陆轻尘早早地醒来,顺便弄清新家的环境,有邻居的话也好打个照应。 房屋就在河岸边,岸边是浅浅的芦苇荡、湿润的草地,河对岸有七八户人家,陆宅附近只有三家屋子,他没见有人出入屋中,看来是三座空宅。对岸则有人出来了,是一男一女,穿着纳崎中学的制服。男的稍高一些,皮肤白净,身旁的女人的皮肤则是小麦色的,很性感。 两人很亲密,他们背着同样的挎包,包都背在左肩,他们喝的饮料也是同一种。陆轻尘第一反应就是兄妹,可他又有些动摇,如果是兄妹,何故还有些扭捏? 那个麦色皮肤的女孩披着利爽的短发,穿着短裙与短袖,这已是很开放的打扮,令人脸红心跳。可脸红的好像是那个女孩,她似乎有什么想对那男孩说,所以走走停停,步伐显得很奇怪。男生没有注意到,懒懒地沿着河边走。 任何人的心底都藏着另一个人,悔在那时,没有大声说出内心的声音。 转眼过去,人飞雾散。 我们再也不能见面。 陆轻尘心里泛起一股酸涩,随之而来就是释然。 世界是由雪铸成的,当春飞拂满大地,雪会化,万物的永恒都不过片刻,不想失去、学会失去、习惯失去......这无非是一年一度的事情罢了。 人有几个一年一度?任谁度过了雪化的那天,刻骨铭心的疼痛会冻结,曾经致命的伤疤会藏进肺腑,你就不再放言绚烂如花的生命,而变成茫茫人海中的一份子。走过谁走过的路,吃过谁爱吃的,偶尔回忆起街角相遇的窘境。 他们渐渐走远了,如同所有人一样。 陆轻尘理好书包,临走前将笔拿出,他锁好家门,一步步朝河边走去。 这里地势中等,高处有些建筑、街道,低处更是层层叠叠、有些林与田野,不少棚屋、车站矗立在低处,高高的电塔被晨光所笼罩,上边已经筑满了八哥巢。这里的八哥不栝噪,估计是看见陆轻尘怕了。以前在苏州一代,八哥都当鹦鹉一样养的,而且八哥比鹦鹉聪明,学出来的话是字正腔圆,陆轻尘还教过八哥唱戏哪。只是八哥要说人话必须多一道工序:剪舌头。倒不是真得剪,是帮它把一层舌尖上的膜给捻掉,这个过程有点痛苦,不过还是很有作用的。 可惜陆轻尘养过的八哥都不长久,一共七只,两只老八哥寿终正寝;一只被鹰隼叼走了,留下满地的翎羽;一只该被黄老爷摸死了;两只调教的好,分别会唱“黄河远上白云间,一片孤城万仞山。”还有“羌笛何须怨杨柳,春风不度玉门关。”碰上个有钱的苏州老爷,陆轻尘就一只十块卖掉了;最后一只就在他来到大雁山之前放生了。他那时抱着鸟儿,说着:“你下辈子可不要做人,人的选择太少,人的天空也从来不大。”然后一松手,看八哥扑腾着乌黑的羽翼冲上云霄。 一道雷把八哥劈死了。 原来鸟的世界也很无奈,也有很多上天注定的命运。 雷雨落下的时候,陆轻尘也忍不住苦笑。 这是个物竞天择的世界,任何生物却都在苦海挣扎,但苦中总有乐。正因奋起生存的万物,这个世界才如此精彩,那顽石缝里的青草,那荒漠中的野花,峭壁上的雄鹰......生命的美妙,正在于此。 平凡得见伟大,任何一个平凡的生灵都值得尊重。 所以陆轻尘才有这样一双眼睛。 他的眼睛温柔而又深邃,仿佛蕴藏着天地星辰,是风情万种的眼睛,可又是那么冷酷的眼睛。 真得要形容他,那就是“西门吹雪”一样对某件东西无比执着的眼睛,甚至为了这样东西将自己炼成高处不胜寒的境界;又或是陆小凤,他吃过了许多酒菜,爱过了许多女人,就是这样久经世故的眼睛;是叶孤城;又是燕十三、叶开。怎么一个人的眼睛竟可以揪出这么多灵韵? 执着、多情、野心、寂寞、善良......任何女人见到这双眼,都会意乱情迷。 他却不自知。 陆轻尘一边走,一边用笔在手背做着地图。 纳崎村依山而建,整座村子极其浩大,却只占据山脚十分之一的面积。下部类似于盆地,坐落着供电所、电塔、还有个医院,少量村民居住在这里。中部错综复杂,各条街路穿行其中,是主要的聚居点,店家、学校,大多数居民就在这。上部也有人居住,还有一座隐没在云雾中的寺庙。铁路几乎就围绕着中部与下部,站点绝对不少于三十个。上部云雾蔼蔼,铁路应该不可能穿到如此崎岖之地,但也因为这厚重的浓雾,难以看清大致的布局,只有那座黄墙乌瓦的寺庙时隐时现。那座寺庙或许是很大的,即使相隔万里之遥,陆轻尘也能看见一隅,看见那蒸腾而上的炉烟,那卧伏于山间的巨佛。 山下还有一个地方,那里明明有着高高的塔尖,却被浓密的森林覆盖了。陆轻尘还不着急,先将几个重要的地域划分出来。 他正细心地拿笔画着,忽然撞得眼冒金星! “靠妖!哪个走路不长眼的。”陆轻尘见一骑自行车的家伙被撞倒在地,此人长发披肩,刘海就像飞刀一样挂在额前,美到惨绝人寰,帅到鬼哭狼嚎。 陆轻尘甚至无法确定这是来自地球的生物,便道:“你又是谁派来入侵地球的” 那奇异生物道:“老子火星来的,专门消灭你这种不识相的凡人。” 陆轻尘道:“刚才没注意,抱歉。” 奇异生物摆摆手,倒也有些风度,道:“算了,你也是纳崎的学生?别人都叫我阿飞,你就叫我飞哥吧。”
陆轻尘道:“飞哥你真是不与俗流,发型如此别致。” 飞哥道:“嘿嘿,你这屁小子莫寒颤我,这发型就是酷,无论别人怎么说,我始终要走我的路。” 陆轻尘其实不讨厌这个人,飞哥也新鲜他是个外乡人,两人一见甚欢,就推着车边谈边笑。 飞哥讲了一段他的英勇事迹。 学校规定男的不准留长发,飞哥不肯剪,班主任就天天找他谈话。最后打了起来,飞哥怒道:“靠妖!不留就不留。” 第二天,他顶了个光头上学。隔几个月头发又长出来了,然后就被送到训导室。 训导主任是个硬茬子,一撮一撮地硬是剪了。飞哥火了,然后就疯狂地反抗,最后弄得训导主任也怕了,干脆由他去了。阿飞从此就成了别人嘴中的流氓,他为了坚持个性,还时常做些零工贴补家常。 陆轻尘很佩服阿飞,他能顶着这样奇异的发型走在街上已经超越了大多数人。 先不提审美观,若你真得喜欢一样东西,而这样东西会让你丢脸丢到家,你有几分胆子去做?阿飞肯定不会犹豫,这点上他就比常人厉害。而且阿飞也很善良,陆轻尘听他说自己有个患病的meimei,他曾经背着meimei跑遍大医院,可这是种无法治愈的绝症。两年过去,他meimei下肢瘫痪以后,就静静躺在床上,没有人陪她,没有阳光。 陆轻尘问阿飞为什么要读书? 阿飞笑着说:“将来我想当个医生,一个人再怎么蠢,也总会做成一两件事的。” 陆轻尘微微吃惊,阿飞最讨厌上学,可他知道上学是一种出路,只有初中毕业才能上高中,高中后就能去报考医学。 阿飞道:“但是......她能不能撑到那时候呢?” 陆轻尘道:“能。” 阿飞有些愣住,“能嘛?” “能吗?” “能” “能的,一定能的?” “......” 陆轻尘道:“任何的失败,都是因为你没有尽力。” 阿飞眼中忽然有了斗志:“你说的对,我只有成功一条路。”他忽又有些不对劲,道“可现在我已经失败了。” 陆轻尘立马看了看表,与飞哥发出了一样的感叹“靠妖!迟到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