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二章 撩了蹶子的小野马
思凌不知为何就后退了一步,是逃跑,紧攥着陶坤的手跑开。跑到两条街开外,脚步才渐渐缓下来,发觉自己还拉着陶坤的手。 猿人初见火光,第一反应肯定是逃开,手边有什么树枝,先抓了一起走再说,好歹是个倚仗。 她看见了好友心底发出的光芒,如新烛初次点燃,这焰色落在她眼里,连绵到她这里来,让她惊愕的发现,她自己也是可燃的物种。 尽管还不知能为谁点燃。 陶坤问:“现在去哪里?”声音出奇静谥而绵绵,让思凌觉得,其实继续把他的手拉下去也没有关系。 但她还是放开了,脱口而出道:“找个地方喝酒去。” 陶坤一怔,问:“恐怕不行。” “为什么?”思凌又生气了。 一生气,美丽更如鲜花怒绽。 陶坤凝视她:“小姐是为什么想去呢?” 因为这样的心境、这样的阳光……应该是有些诗句讲这个的吧?思凌恍惚记得唐朝还是汉朝时,就有的,但想不起来了,滑出嘴的是这样的句子:“Shesawmysilverspursandsaid‘Let'ssparesometimeandIwillgivetoyousummerwine’” (她看着我的银马刺并且说:“让我们一起排遣一段时光,我会倾给你夏日美酒。”) 陶坤并不能听懂这句英文,但看了她的表情也就懂了,一笑:“其实不对的。小姐是从没饮至醺然过对罢?让我来告诉您,喝了酒,自己可能会觉得飘飘然,但其实,首先嘴巴会臭,像老头子一样臭。还有,饮过量,你会吐,吐得比晕船都狠。不管酒多么贵,吐出来都是臭的。喝多了,牙齿也会变得很黄,毛孔会变很粗,只有用特别厚的粉才能遮住,万一长出酒疮来,就连粉都遮不住了。” 他说着,思凌用手捂住自己的嘴、自己的面颊,到最后一句,申斥:“你是吓唬我的吧?” “不错,”陶坤看着她头发笑道,“要去正经酒店落座,你恐怕要先换身男装,并且让人相信你是个男子。我对此不抱希望。另外,我并不会喝酒,更不敢陪您喝。” “胆小鬼。”思凌顿足。 陶坤不以为忤,慨然应下。 思凌只好愤愤离去。去也没什么地方可去,只能回家。 陈大帅不在家,陈太太刚收拾打扮好,准备去牌局,先听见佣人惊慌道:“二小姐这个头……”她两步赶出来,看见思凌这个头,像石头一样僵立了足足五秒钟,然后缓过来,用比平常更冷静的语气下令:“给二小姐找一顶假发,让她可以戴。” “我不要假发!”思凌双手捂着头,抗议。 “你要出去见人,就必须用其他发型。”陈太太像在说:你要说一加一,那就必须等于二。 “要戴假发,除非我死!”思凌义愤填膺,冲口而出这句话。 陈太太倒是镇定得很:“你死之前,用真发出去倒也不妨了,” 思凌脑筋还是稍许迟钝了一点,正想这句话什么意思,陈太太已推她进房间,亲手在外头把门反锁了,叫人看住小姐。 思凌终于后知后觉想出来,母亲的意思是:祸害遗千年,你这臭丫头暂时是死不了的。活多久我就关你多久,等你头发长长了,出门去当然没关系了。 有个肠子这么弯弯绕、下手这么狠的母亲,作女儿是有多辛苦…… “妈你不可能把我关那么久,我会闷死!”思凌扑在门板上尖叫。 陈太太不予置评。 “我——”思凌想威胁说:我自杀啦!可是转念一想,教义不允许自杀,要落地狱的,思凌自小被修女嬷嬷们吓唬大,可咬不了这个牙。陈太太甭管心诚不诚的,好歹也在教堂里混了这段日子,她懂。思凌威胁不了她。 她笃悠悠的出门打牌去,再嘱咐一句:“等二小姐戴了假发才允许出来。”
阿珍应着,旁边另一位老妈子送陈太太出了门,折身悄悄问阿珍:“你说这要耗到什么时候?” “谁知道?”阿珍回答,“我们小姐,体贴起来时,桩桩件件都能体贴到人心窝子里。兴头上来时,却胡天胡地都不管了,像匹撩了蹶子的小野马,凭谁挡在面前,她也能踢下去!” 老妈子拍心窝子:“咱们得小心些,别挨了小姐的蹄子!”又侧耳听了会儿,推阿珍,“我老耳昏花,你听房间里有没有声音?小姐在做啥呢?” 思凌还真拿起了假发,往头上比了比。真可怕啊,顶着这个东西出去,动作大点怎么办、风大点怎么办、头痒了要搔搔头皮怎么办?就算这些都不管,遇见熟人,人家问:“哎呀思凌你换了这个发型?”她要怎么回答。 思凌愤愤又把假发甩到一边。 动作大了,衣袂荡了一点起来,打到掌缘,有点儿疼,是衣袋里一个yingying的东西,思凌终于想起来,理发少年那个石鸽子。那时她信手把它放进了衣袋,它就一直安安静静、悄悄默默的蹲在那里,等了又等,大概实在憋不住了,才借一荡之势啄了思凌的手掌,提醒她:“我可怎么办呢?” 虽然很粗糙、不被期待也不被需要,好歹是一颗心啊。这颗石头的心,也该尽早呆在它梦想的地方啊。思凌应该把它送过去的!刚才路上碰见许宁的时候,就应该递过去的,那个叫江楚人的家伙会做何感想且不必管他——问题是思凌忘了人家嘱托她的事,这可怎么办? 思凌拣起假发,又往头上比了比,喃喃:“思啸思啸,你说我这短发就比假发难看多少?怎么我自己觉得挺利落呢!你要是看见就好了……” 他要是在这里,说不定还能帮忙到母亲面前说说情呢!思凌无限思念起思啸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