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双跑鞋去追你
据说,女生在心理上总比男生大上那么几岁,于是,当你长大时我还是个孩子,当我长大时你已经老去。 参加工作之后你很少晚上出来,就算是同事聚会也做最先离开那个,不是不喜欢跟大家待在一起,只是不喜欢城市的夜生活罢了。常听人说趁单身,应该好好享受城市的夜生活,结婚后有老婆孩子就很难有尽情挥洒的夜生活了,你刚好相反,虽然单身很久了,却对夜生活有一种说不出的反感。 但今天你不得不在大晚上出来参加这个小小的同学聚会,工作之后,中学的几个哥们儿一直各忙各的,很少有时间一起聚聚。刚好这天几个哥们儿都来到同一座城市出差,这种事情发生的概率就像有一天你主动约上几个朋友夜里出来泡吧,而这座城市刚好就是你工作生活所在城市的概率相当于你做最后走的那个,可这么巧的事情却真的发生了,于是大家就约好晚上一起出来好好聚聚。 几杯酒下肚,大家都开起了各自的玩笑。土豆发福了,当年干瘪瘪的土豆瘦瘦小小,一个大脑袋看起来像一颗椭圆的土豆,现在整一个人看起来像圆圆的土豆。健硕的老表当年可是个体育健将,现在小肚腩也微微隆了起来。你嘲笑人字拖都成光头了,如果穿起当年那双“啪嗒啪嗒”响彻整个夏天的人字拖就真成个小城整天闲逛的无业游民了,人字拖笑着说你照这样秃下去怕是没几年也跟他差不多了,逗得大家都大笑着又喝了几杯。聊到最后终归聊到那些年的女孩们,也不知道谁说着说着就说到了她,“你们肯定想不到吧,我们班那女作家跟他的歌手男朋友分手了”,“不会吧,他们可是雷打不动的一对”,“拉倒吧,那小白脸根本不会唱歌,这些年都靠她养着,没出名就学人家搞绯闻,跟别人好上了”,“我就说这小子不靠谱嘛,这娱乐圈里的能有什么好东西”,“唉,可怜她等的这么些年啊”。听到这些你就坐不住了,急切地追问:“你说她跟她男朋友分手了?”,“不就是嘛,上个月我回家办点事刚好遇见她,她自己说的”,“她回家了?”,“对呀,估计就因为这个事情才回家散散心”。你一下子站起来,跑向门口,身后传来他们的喊声:“喂,你要去哪里?”,“买双跑鞋,去追她!”你丢下这么一句便一头冲进城市辉煌的灯火里。 打一辆出租车,你直奔鞋店去。车窗外的灯光快速向后跳跃,你的眼睛也跟着灯光一闪一闪地发出亮光。夜行的汽车将你拉回到记忆里那个香樟树疯狂生长的夏天。 记忆里,中学时光总是跟夏天的阳光联系起来的,漫天飘洒的阳光被疯狂生长的香樟树叶切得支离破碎。树荫下你就像一棵被保护的小树苗,也疯狂地生长。你常常骑辆自行车走过学校弯弯曲曲的小校道,被校园保安发现后一边逃跑一边没心没肺地大笑。你也曾在篮球场上拼命奔跑带球上篮,斜斜的阳光照在热汗横流的脸上,透着动感的闪光。 初三那年的夏天,每天早上早读前都有很多初三年级的同学绕教学楼跑步,因为临近中考大家都要加紧锻炼来应对中考体育200米项目。环形的人流仿佛一条护城河般围绕教学楼不快不慢很有秩序地流淌,你便是其中的一滴水珠。 那天,朝阳宛若一团从东方天空燃烧起来的火焰,燃烧了半边天空,另一半留给热气蒸腾的你们。火光照耀下的人流就像一条波光粼粼的大河,弯弯曲曲地涌动着推向前方。你像往常一样跑完步随人流走一圈放松一下腿部肌rou。“你穿的什么跑鞋,跑这么快”一个女生的声音从后面传过来,你回头看,是一个扎马尾的女生,笑起来甜甜的。你疑惑地看她,皱起眉头只发出“啊?”的一声,女生继续说:“我也想要一双,这样我就可以追上你了”说完露出洁白的牙齿笑笑就跑向前方。你看着她的背影完全摸不着头脑,但你对这个女孩印象很深刻,那是一个挺可爱的女孩。 你们就此认识,很快中考结束了。那个暑假你哪里都没去,她哪里也没去,于是留在小镇的你们自然成为一对同病相怜的好玩伴。你们吃着冰激凌走过小镇商铺林立的大街小巷,赖在小书店看一下午书却什么也没买,最后被老板赶出来。有时你会骑辆摩托车载她到小镇不远处的石山边游玩,你们淌过小溪到荒草丛生的墓地寻找古老的碑文。阳光明媚的清晨你们偷偷溜进校园打篮球,被保安发现后满校园乱跑,每次她跑得太慢你都会故意放慢脚步让她跑在前面,可每次你被抓住时她都会去“自首”。 一个暑假就在你们对着天空哈哈大笑的回声中结束了,你们虽然考进同一所高中但分配在不同的校区,在临近开学的前几天你送了她一双跑鞋作为开学礼物,你说因为自己穿的那种太男性化,就送她一双款式不一样的。那天你们偷偷溜进校园绕教学楼跑了一圈又一圈。跑累了,停下来看着对方哈哈大笑。 走在安静的校道,你们谈论起未来。“我想做个流浪作家,四海为家”。 她笑了笑,说:“如果你做个流浪的作家那我就跟你去流浪”。 “你跟不上我,我要到很多地方流浪,所以我得走得很快,你跟不上我”。你看着前方就像看到了未来。 “那我一直追着你跑”。 “哈哈,你跑这么慢怎么追得上我?” 那时候你还是一张白纸,什么都不懂,满心里就只有文学和天南地北地玩。 很快高中开学了。在小县城两个不同校区的你们只有周末才能彼此见面,小县城开了家新华书店,每个周末你们都会相约在那家书店,那个时候你喜欢看郭敬明,她喜欢看韩寒,你们走在校园的运动场肆无忌惮地讨论郭敬明和韩寒要是真结婚了,首先气死的是粉丝还是那些老作家抑或是教育局长? 时光在你们匆忙的高中时代流过,随学习的推进,你们越来越少地去新华书店看书。到了高三,你们的周末完全被厚厚的复习资料占据,有时候她想约你,你总是说学习忙,后来她说她开始在网上写书了,如果有时间你可以看看,你说好的,但直到高中毕业也没看过。 暑假里你去了很多地方旅游,她像是消失了一样,没有任何消息。直到开学你才接到她的电话,她整个暑假都在一个文学网站写小说,她说她也想做个作家跟你去流浪,所以现在就要准备,不然追不上你。你对网络文学不感兴趣,终究没有读过她的书。 你们考上不同的大学,你来到大学城,成了个理工大学的工科男。她去一座北方城市,读了个语言类专业。你们依然通过QQ保持联系,没有再讨论郭敬明和韩寒的婚姻大事,因为韩寒不仅结了婚,连孩子都有了,而郭敬明成了个有钱的老板走上人生巅峰可以去迎娶同龄人的跟他身高刚好一样的儿子了。她给你讲她新书里的各种有趣故事,故事里女孩爱上男孩,小小的男孩却不知道,最后女孩走了,男孩才发现自己爱的一直是女孩,可在茫茫人海中男孩已经找不到女孩了。这样的故事听到最后你发现自己也爱上了故事里的女孩。正当你决定向故事中的女孩表白时,她却高高兴兴地告诉你,她恋爱了,对方是个网络诗歌作者,她跟你说起他写给她的优美诗句时,洋溢着阳光一样的幸福。那天你把她高三时写的那本书看完,故事里女主人公一直在等男主人公长大爱上她,漫长的等待让女主人公感到痛苦。书本最后写道: 据说,女生在心理上总比男生大上那么几岁,当你还是个孩子时我爱上你,于是,我开始等待有一天你长大了也爱上我。 “可惜你没有等到我长大了爱上你,你就离开了。”你轻声说,像是给故事里的女主人公一个最后的回答。 大二的六一儿童节,她打来电话,本来这天你看到认识的人都会说句“儿童节快乐”以示祝福,可对一个知性女作家说儿童节快乐终究有点大不敬,所以你忍住没说。 然而她却说了:“迪尔,儿童节快乐”。当你犹豫要不要回一句“儿童节快乐”时她又说:“过几天就是你生日了,没有回家吧?” “难得大作家记得我生日,学校又不会为我生日放假,想回家也没时间”,你没好气地说:“唉,今年生日怕是又要一个人在学校过了”。 “我过几天去广州,有个网络写手小聚会,打算顺道逛逛大学城。广州不少来了,但大学城还没逛过呢?算是陪你过个生日吧,想要什么礼物?”电话那头说。 “给我买双跑鞋吧,这样我就可以穿上它去追你了”这是她有男朋友后你常常在QQ上开的玩笑。 “好吧,给你买双跑鞋”她爽快地答应。 几天之后她来了,带一双跑鞋。你带她逛了中心湖,她说晚上还有约没来多久就要走,她走进地铁站时你穿起她送的跑鞋对她的背影喊:“真想穿上这双跑鞋去追你”。她回头向你微笑挥手,沿自动扶梯进了地铁站。 之后因为双方都更忙了,你们的联系逐渐变少,再后来,你只能通过她的微博更新知道她的消息,两年间她的微博不仅变成大V认证号还有了几十万粉丝,美女作家全世界各地游玩的照片自然成为粉丝们热议的话题。 大学毕业前夕,你收获了第一份爱情,是个认识不久的师妹,叫做黄莺,人如其名,小鸟依人,未及肩的平直秀发看起来有点二次元,常常让你有一种强烈的要保护她的感觉,她的性格也是那种很讨人照顾的类型,下雨打雷都要紧紧地依偎在你怀里。那时候你想就这么保护她一辈子。然而这时女作家却出现了感情危机,由于创作理念的分歧,她跟那个诗人常常吵架,最后闹到互相发文讽刺对方的作品和人品,甚至引起双方粉丝的微博大战,两人不欢而散。 你打电话给她,她哭着跟你说:“我曾经一直以为当你长大学会去爱时,在你身边的是我,如果我多等哪怕一分钟,是不是结局就不一样?”你不知道答案,只知道此刻你身边已经有了一个她,而这个人不是电话那头的她,此刻你能给她的只有安慰:“只怪我们爱在错的时间吧”。她最后说一句“真的好想,穿上你送的跑鞋再追你一次”就将电话挂了。 此后你们再也没有联系。你后来从媒体上知道她去了上海,几年之后跟一个富二代好上了,富二代对她很好,给她投资出书,还把她的小说拍成电视剧。霎时间她成为红遍大江南北炙手可热的美女大作家,各种约稿络绎不绝。几年里,你身边也发生许多事,你毕业后去了家船厂做技术员,因为对方父母不满意你的工作,不得已跟黄莺分手,之后几年换了几次工作,最后安顿在一家小公司,做个小部门的经理,收入不高不低,日子过得不重不轻。 三十多岁还孑然一身,随着年龄增长,亲戚朋友便常给你介绍对象,你常常以各种理由搪塞,因为当你到了三十多岁经历得足够多时才真正看明白自己心里一直住着一个她,似乎这颗心一直在等待她一样,虽然没有联系,可你却越来越思念她——那个女作家。但你终究顶不住家里亲戚的各种压力,通过相亲认识了玉洁——一个无论性格还是长相都有点像她的知性女人。你没想到自己的第二段恋爱竟然以这种方式开始。玉洁是个非常细心的女人,很会照顾人,她可以让你的生活从大男人式的杂乱无章变得井然有序,无论是你还是你父母都对玉洁十分满意,对方父母虽然多多少少都有点觉得你配不上他们女儿,可是女儿喜欢也没办法,很自然地,你们发展到了谈婚论嫁的地步。然而这时候女作家却跟富二代分了手,倒不是因为什么感情问题,而是富二代由于所谓的政治婚姻跟别的女人结婚了,他说他们还可以在一起,等他拿到他爸和岳父公司的股份就离婚娶她,她看也没看他一眼就走了。 她来到你在的城市,两个人在酒吧喝了个烂醉,你不知道玉洁一个女人家是怎么把两个人送回家的,只记得酒吧里女作家醉醺醺地说:“男人都他妈这么无耻吗?他让我做他情妇,呵,平日里牛得跟出版社是自家开的一样,在他爸面前跟个孙子似的,我才不稀罕”,这是你印象中她唯一一次说粗口。第二天她走了,给你留下一封简短的信:“迪尔,看到玉洁时,我知道我已经等来你的爱,我也知道我同时永远失去了你。我曾经错过你,却从未停止爱你,这些年来我爱过的人多少都有你的影子。你曾经错过我,当你爱上一个像我一样的女人时,我确定这次你不会再错过,珍惜玉洁吧,你我都曾错过,别让幸福再跑了,不然,穿上跑鞋都追不回来。”看完信,你用力回忆她爱过的男人,估计是她觉得你像那个诗歌作者一样只会写几句骂人的诗或者像那个富二代一样混蛋吧。你没有去找她,决定跟玉洁平平凡凡地过一辈子。
然而,玉洁却跟你分了手,她走得很安静,只给你发条短信:“你就像一颗天上明亮的星星,我能那么真切地感受到你的光芒,却永远感受不到你的温热,冷冷的光,那么清晰却又那么遥远,无论我怎么用力地跳也触摸不到你”。你没来得及悲伤,也没有挽留玉洁。而是疯狂地去寻找她——女作家,你打她电话,成了空号,你去上海找她,大上海茫茫人海哪里去找一个人?你问遍所有跟她有交集的同学朋友没有一个人知道她的行踪,她就像人间蒸发一样消失了。 你再次听说她的消息是在五年之后,她跟一个不成气候的流浪歌手好上了,他作曲,她给他填词。她几乎不在媒体曝光,只在那个歌手每一首新歌的作词栏出现她的名字,但是歌手一直没有红。你像关注她一样关注那个歌手,成了他为数不多的“粉丝”中的一个,他的每首歌你都会听很多遍,其实你打心里觉得他唱的不咋地,可是每一句歌词都唱进了你的心底。 时光一晃,三年过去,那个歌手从来没有红过却还在坚持,每一首歌的作词人依然是她,也许她喜欢他的就是这一点吧,她终于没有再等你了,因为你是那个最早抛弃梦想的人,就这一点来说那个歌手一点也不像你。三年来你一个人在广州打拼,过着简单的生活,每天早睡早起,不喜欢城市的夜生活,有空便骑辆老公路车带个相机走过城市的大街小巷记录寻常市井生活。 如今,当你在小聚会上听到她回老家的消息时,你觉得再也没有什么东西可以阻碍你去追她了。你买了双跑鞋换上后直接乘出租车到高铁站,只买到张站票。记忆像断了线一样,当你独自站在两节车厢之间的出入口处,你没有继续回忆过去,而是看着外面的风景,想象跟她见面的情形,你深情地拥抱她,告诉她你穿上跑鞋追来了,这辈子你都不会再错过她。 当你来到小县城看到她后却怎么也说不出在车上想了不知道多少遍的话,当你真正面对她时你怎么也没有将她拥入怀中的激情,你说不出个为什么,她变了吗?的确有一些改变,她穿了条粉色的连衣裙,一头未及肩的秀发平直而油黑发亮,身材比三年前稍微丰满了一点,变得更加优雅或者说更加有韵味,一个文文静静、举止优雅、集风韵与知性于一身的女人,一个让你还没走近就能感受到她典雅端庄的气质和良好内在修养的女人,这应该是每个男人都渴望得到的,可你无论如何也提不起勇气告诉她你为她而来。你终究没有说出口,只静静地跟她打声招呼。她说回家只待一个多月,之后就去北京,她的笑容依然甜甜的,让你想起那些香樟树疯狂生长的夏天里灿烂的阳光,可你怎么也感受不到从前的那种温暖,此刻你开始理解玉洁离开你时的那番话了。她说几个圈内的朋友合资在北京注册了个杂志社,想出本文学杂志,现在谁还看文学杂志呢?不过是都有了些闲钱,做些事情满足一下文人的情怀罢了。她担任杂志主编,过几天就出发任职,这次回来主要是整顿一下身心。 那天你们喝了很多也聊了很多,过去的将来的远的近的都聊,然而谁也没有聊各自的爱情,把她送回家后你就要回广州了,临别前她看着你的跑鞋哭泣说:“跑鞋买好了,不最后追一次吗?”在你记忆中,这是她哭得最狼狈的一次,你看着她酒后红润的脸颊上两行泪不断地流,粉红色的连衣裙随哭泣声不断颤抖,双眼泪汪汪的让你感到无尽的怜惜,然而你只跟她说声再见就离开了。山城的夜色灯火辉煌。你迷失方向般游荡,不断问自己这是为什么?这些年来自己孤身一人不就为了等她吗?可当你一句话都不用说就可以将她拥入怀中时,却无论如何也无法张开双手,仿佛你一直爱的那个她不是站在你面前的她。 夜深了,你依然独自一人走在灯火通明的大街上,酒让你感到迷迷糊糊的头疼,你沿街一路走,双眼像幻灯片一样倒述你们的过往,她成了作家,流浪般到过许多地方,而你的生活从来没有离开过广州。年轻的你对湛蓝的天空说:“我想做个流浪作家,四海为家”。她笑了笑,说:“如果你做个流浪的作家那我就跟你去流浪”。路两边长满遮天蔽日的香樟树,阳光透过枝叶破破碎碎地落了一地,你看见一个扎马尾的女孩跑过来,脸上带着甜甜的笑容,在你面前停下来看了看你的新跑鞋,说:“给我买一双跑鞋好吗?这样我就可以穿上它去追你了。”说完她又带着甜甜的笑走了,马尾在身后一跳一跳真好看。 直看到你哭成了泪人。 时光里,爱一直都在,只是你在错误的时间遇到了对的人,而她也恰好没有等到你学会爱她的时候。你们一路等待,一路相爱,一路找寻,一路错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