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千零一章 大圆满玄仙
第五更到,求红票求收藏求订阅 敖元这才意识到自己方才情急之下的失态,正yu开口分解。 就在此时,那黑袍人从地上跃起,手中祭出一把纯白sè的仙剑,冰寒彻骨,冷冽寒气缭绕不息,剑身上宛若有一条冰龙流淌。 这是一件玄仙器 韩易一眼边看了出来,单单论实力,敖元要在此人之上,但是此人拥有玄仙器,却是要压制敖元一头。 呼 那黑袍人一剑刺来,顿时空中卷起冷风,有雪花凭空而生。酒馆内的气温再次陡然下降。 小心 红鸾见敖元遭袭,连忙呼喊,同时一挥手,一对火红sè的手环飞了出来,这一对火环一飞出来,便长大到脸盆大小,通体火红,上面有火光缭绕,和黑袍人的冰剑撞击在一起。 居然丝毫未落下风,这女子的兵器居然也是玄仙器,看来其来头还真不简单。 想不到一间小小的酒馆掌柜,就能有如此背景,这更是让韩易心里生疑。 敖元没有玄仙器,且如今才刚刚修炼完全身三分之二的xue窍神明,实力和当年的武狂差不多,若是那黑袍人动用玄仙器,敖元只能够选择暂避锋芒。 红鸾和那黑袍人不断交手,虽然红鸾的仙器并不逊sè,但实力明显差上几分,渐渐地便落了下风,又被对方压制住了。敖元站在一旁,心中担心不已,然而却又是帮不上忙,几次插手进去,但不消多久,便又被逼退回来了。 呆子,站到一旁去,他伤不了我的红鸾见敖元屡次想要前来相助,便知其想要帮自己化解危机,不过她自有保命手段,也并不害怕。 果然,片刻之后,在她的身上,悬浮出一件红sè的衣裳,上面有一个红sè的菱形图样,其中隐约可见一只凤凰的模样 凤菱羽衣 坐在桌上的冰皇眼睛扫在那件衣服上,顿时露出了惊讶之sè,旋即有变成了一丝惊恐。 他站起身来,道:图巴尔,我们走吧这间酒馆不欢迎我们 韩易将这一切都看在眼里,那红鸾身上的衣裳正是一件玄仙器,如果只是一件普通的玄仙器,绝对不可能吓退一名玄仙,唯一的可能就是这件衣服大有来头,代表着一个强大的身份。 杀了人就想走么红鸾瞪了一眼冰皇,却是丝毫不惧。 你找死吗这时候,另外一名黑袍人也跃身过来,两人同时围攻那名红鸾。 冰皇也是一恼,自己身为玄仙,难道来去还要被你一个真仙限制么 虽然冰皇也是忌惮那一位炼制凤菱羽衣的玄仙,但是忌惮并不意味着恐惧,也更不是臣服。 被红鸾一喝,冰皇反而不走了,冷冷地站在原地,看着那红袍女子在麾下两名红甲州兵的进攻下寸寸沦陷。 两个人欺负一个弱女子,算什么裴炎也实在看不下去了,当然最主要的原因还是因为敖元,他跃身过去,有了他的加入,敖元也顿时能够参战了,裴炎和敖元都没有攻击xg玄仙器,但两人联手,已是足以压制在一名黑袍人,那红鸾独自对付一人,虽然不足以取胜,但也是没有xg命危险,且她身上的那件凤菱羽衣防御力极为惊人,黑袍人的冰剑斩在其上,不仅无法伤及到红鸾,反而会被其中散发出来的滚热火元之力灼伤,这般打下去,反而是红鸾越来越主动了。 是你们找死冰皇脸sè越来越冷,杀机毕露,一只手抓了出来,顿时他的五根手指化成了五条冰龙,飞了出来,朝着敖元裴炎以及红鸾三人袭来。 玄仙级别的强者出手,战局顿时改变,裴炎三人只觉一股死亡的危机袭来,就在此时,韩易也起身了。 韩易脚踏无相步法,速度快到了极致,同时双手不断挥动,几乎是眨眼片刻,那五条冰龙全部被韩易击成了粉碎。 嗯冰皇心中一惊,看向韩易,原本他就感觉到韩易不好惹,此时韩易一出手,更是让他感觉到了韩易的可怕,你是谁为什么我没听说过你 冰皇看向韩易,开口问道。 我没有必要告诉你韩易瞥了一眼冰皇,道。
哼冰皇冷哼了一声,扫了一眼那两名黑袍人,转身走了出去,走 那两人相视一眼,就要跟随冰皇走出酒馆,就在此时,在这两名黑袍人的身上,突然爆发出一团火焰,几乎是眨眼瞬间,这两人同时被烧成了灰烬。 这一幕来得非常突然,根本没有任何预兆,就连韩易也是狂骇不已,也不知什么时候,从韩易的身后,走来了一名白袍女子,她面容庄严,手中握着一只琉璃宝瓶,宝瓶内插着一根火红sè的莲花。 师伯红鸾看到来者,连忙行礼。 来人居然是红鸾的师伯,她每走一步,脚印处都会开出一株莲花,但片刻之后又消失得无影无踪。 面对她,韩易有一种看不透的感觉,就像是面对昊天玉帝一般,就算是白帝紫瞳尊者和航慈尊者这些人,韩易都能够真切地感知到他们的气息,但是对这个红鸾的师伯,韩易却是完全无法捕捉到分毫,她就像是一团虚无的空气一般。 冰皇,在我的酒馆闹事,不留下点什么吗来人话音未落,便取出琉璃宝瓶当中的那一株火莲花,轻轻一挥。 也不见仙力波动,冰皇的身躯猛然一颤,一口鲜血狂喷出来,他眼中露出无比惊骇之sè,旋即转身,踉跄地走了出去 好强大韩易心惊不已,看着红鸾的师伯,此人必定是非常强大的府主。 极有可能是大圆满玄仙。 所谓的大圆满玄仙,便是领悟了全部的九种天地元素,且自己的小世界趋于完整,接近于中世界,但天地并未降临玉仙意念,拥有将近十成的天地之力。 这样的人物,除非是玉仙出手,否则就是无敌的存在 此时,除了韩易之外,那凌羽玄仙和另外一名一直沉默未言的光头,都是惊骇不已。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