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书虫太狡猾
小港村外。 昌东河边。 五七中学对面,河滩上躺着一具浮肿的男尸。 一群路过的村民在指指点点,议论纷纷。 “都浮肿成这样,肯定好多天了。” “好吓人啊,今天早上发现的吗?” “自杀的吗?看上去头发花白,估计年龄不小了,不知道为什么想不开?” “唉,万一是意外,家人知道吗?孩子怎么办?” “看上去有点熟悉,好像昌南书院的老院长,批斗的时候我见过,难道真的想不开?” “听说他的书院前几天被一些村民砸了,满屋子的好书被村民拿去,烧火、糊墙、擦屁股,难怪……” 鹅公滩村。 破民房里。 怀孕的农妇拿起一本厚厚的书本,正在不停地翻着。 赤着双脚,插秧回来的男人看到此情景,不禁笑道:“斗大的字不认识一箩,你还想看懂这么厚的书?” 农妇道:“谁有那闲心看书?我是拿来夹鞋样儿的。以前借来的鞋样儿经常被你弄丢,这本书最厚了,可要给我留着,别再拿去擦屁股了……” 破石碑上。 旧水井旁。 一道忽明忽暗的幽光不甘心地在这片残垣断壁之间流动,仿佛一位即将被迫远行的游子,放不下、舍不得心头的那份牵挂。 全唐诗里。 破书洞中。 一枚书虫渐渐幻化而出,奄奄一息,一动不动。 “主人,你怎么就想不开呢?书院被砸了,以后还可以再重建;你死了,我又得等待一个新的主人,还不一定能等得到。这也怪我,一开始就带着你钻诗词歌赋,没有抽空去看小说,空有几十种魂力,一种都用不上,所以来不及帮你改变命运……” “二十年过去了,我还是找不到新的主人,我发誓,如果有了新主人,我要让他天下无敌,横扫六合八荒……” “四十年过去了,我还在等待。我发誓,如果有了新主人,我要让他艳福无边,享尽人世繁华……” “五十年过去了,新主人再不出现我就要彻底完蛋了。我发誓,如果有了新主人,我既要让他拥有超强的能力,又要让他背上沉重的使命,游走在痛苦与快乐的生死边缘……” 饶州府, 昌N县鹅公滩中学门口。 一个旧书摊上,摆满了各种言情小说,武侠小说,人物传记,课外辅导书,甚至还有一本破旧的线装本《全唐诗》。这些旧书潮乎乎的,好像还有一股发霉的气味。 李舒崇正站在书摊前随意翻阅着,他拿起那本《全唐诗》,翻开一看,“门前冷落车马稀,老大嫁作商人妇。商人重利轻别离,前月……买茶去。”书上都是繁体字,读起来费劲,还有几个地方有破洞,怀疑是被书虫咬过。 《全唐诗》下面还压着一本书,李舒崇抽出来一看,是自己很喜欢的《射雕英雄传》。他随手翻开,快速地浏览起来。 “丘处机微一沉吟,说道:‘郭大哥的孩子就叫郭靖,杨二哥的孩子叫做杨康,不论男女,都可用这个名字。’郭啸天道‘好,道长的意思是叫他们不忘靖康之耻……’” 李舒崇觉得这套修订版的《射雕》太经典了,值得买下来慢慢细细品味。 “老板,这本书多少钱?” “十块钱一本,四本一共四十块。” 李舒崇叹了一口气,他身上只带了二十多块钱。他家就在几里之外的镇上,老爸老妈开了一家杂货店,日子过得平平淡淡的,零花钱也不多。李舒崇摸了摸口袋,恋恋不舍地放下了手里的《射雕》,转身准备回家吃饭。 “四本一起买,算你三十块。” “我的钱不够,一共只有二十四块钱,你卖不卖?” “我马上要收摊回家,亏本卖给你算了。” 带着心爱的《射雕》,李舒崇高高兴兴地回了家。他的家离学校不远,骑车十几分钟就到了。 吃过饭,李舒崇躺在床上休息,老规矩,睡觉前先看会儿书。他翻开《射雕》,突然,他看到书上新破了个洞,好像刚刚被书虫蛀过,他心中暗道,难道这本书里也有书虫? 李舒崇仔细地查看了一遍,在书缝里,还真的找到了一枚小虫,长约一厘米,浑身雪白,身体细长而扁平,两侧有几条纤细的小脚,尾巴是分叉的,看起来像一条小鱼,挺招人喜欢的。 “这个老板真狡猾!”李舒崇心想,“这些书肯定是他几毛钱一斤收来的,都有书虫了,还打算卖十块钱一本,我怀疑自己还是买贵了!”
李舒崇自幼就酷爱读书,往往一拿起书,就仿佛钻进了书籍的世界里,去认识一个个千姿百态的人物,去体验一段段不一样的生活经历,去实现一个个或大或小的人生梦想。难得今天找到了一个和自己一样喜欢“啃书”的“知己”,他不敢怠慢,小心翼翼地把它抖落放在一张空白的纸上,准备找个干净点儿的瓶子,为“知己”安置一个临时的家。 很快,他找来一个带盖子的玻璃瓶。他打开瓶盖,摸了一下瓶口,想看看瓶子脏不脏。突然,李舒崇倒吸了一口凉气,他低头一看,食指被破损的瓶口划流了血,有一滴血好像滴在了那个书虫的身上了。 他紧紧地按住伤口,准备去找个创可贴来包扎一下。忽然,一阵极度的眩晕袭来,眼前一黑,不由得慢慢倒在床上,人事不知。 不知过了多久,李舒崇才悠悠醒转过来。他感觉头痛欲裂,仿佛暂时失忆了,脑海中一片空白。直到他看见桌上的白纸和鲜血,他才逐渐回忆了起来。“我今天是怎么了?”他自言自语道,“手指头被割破了一点儿,怎么会晕倒呢?”李舒崇抬起右手,想看看伤口。“咦?伤口呢?” 李舒崇瞪大了眼睛,发现伤口已不见了,指尖上只留下了一点阴影,仿佛画了一个书虫的印记在手指上,看得见却摸不着。这到底是咋回事?他揉揉脑袋,又按了按眉头,想缓解一下大脑的酸胀感。就在指尖接触到眉心的一刹那,他突然感觉到一片清凉,头脑瞬间清醒了很多,脑海里多出了一些重要的信息。 一切都要从这枚书虫说起。原来,它不是普通的书虫,而是来自古代的极品书虫,只要吸收一滴人类的精血,它就可以融合在此人的命魂里面,和主人一起不断修行,不断突破。如果主人死了,它还能再活五十年,只要能找到新的主人,重新融合在人类的命魂里,它又可以从头开始了。 原来如此,居然有一枚极品书虫融合到我的命魂里面去了,说出去谁信?这枚极品书虫,知道现在没什么人看诗词歌赋,竟然躲在金庸的武侠小说里,实在是太狡猾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