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百四十四章:约战!
不过也有人质疑,那都是去年的事情了,如果发现是假的,为什么现在才说出来!这不摆明是在炒作何毅明,想要蹭一下何毅明的热度嘛!还有就是你说它是假的,他就是假的吗?要知道全美都充当了观众跟裁判,还有WWE后续可是赔了何毅明一个亿的,加上名誉受损,损失不可估量!这难道都是假的! 约克,也就是那个跳出来质疑何毅明打假赛的职业拳手,继续说道:“哼哼!这很明显,何毅明就是跟WWE密谋好了的,以此来抬高自己的名气,WWE方面虽然有损失,但不是很大,没有何毅明给他们带来的利益大!这根本就是一个骗局!” 这话说的囫囵吞枣,自然是没有多少人相信!毕竟WWE后面是真的声誉受损,损失很大! 就在约克尴尬的在那里自弹自唱的时候,有人回应!这人不是何毅明,但是却跟何毅明有很大的关系! 他就是约翰斯,全名马克-约翰斯!他是何毅明牵头创办的拳击联赛旗下,周立组建的俱乐部头号明星! 在何毅明的建议下,周立召开大会,退出一揽子造星计划!剩下的17家俱乐部纷纷开始行动! 到目前为止,除了一个管理层能力不行的几家俱乐部之外,剩下的俱乐部都或多或少有几个台柱子! 何毅明的俱乐部下也拥有了三个台柱子!重拳无比的白人“泰森”,他的名字就叫泰生,不过不是迈克尔-泰森,也是塞纳-泰森!他的风格也跟泰森差不多,一样是重拳无比,他目前的战绩是14战10胜2平2负!其中10场的里面有7场都是ko对手!这个战绩也是一直占据着整个联赛积分榜榜首! 第二个就是这个马克-约翰斯!一个黑人小伙!从小喜欢拳击,但是由于家庭条件的原因,一直没有得到正规的训练!但是他的天赋不错,耐力,灵活性,平衡性,还有抗击打能力!他还是联赛建立初期,自己找到了何毅明这里来的,何毅明通过考察,当即就让他留了下来,不过没有让他上场,毕竟当时的他才16岁,何毅明只是让他好好训练!到今年,他才第一次上场,目前的战绩13战7胜4平2负,排在总的积分榜的第八位!虽然没有“泰森”的战绩好,当时潜力十足,在造星计划的推动下,才18岁的他已经颇具名气! 还有一个名字叫雷吉-托尔!被称为“雷神”,由于他一身的肌rou很硬朗,有点像漫威动画里的雷神,加上他的名字托尔,跟那个雷神一模一样,他的粉丝就叫他“雷神”了!战绩13战,9胜2平2负!排在联赛总积分榜上第三的位置!这三个人就是何毅明造星计划下退出了名气较大的拳击选手,都有不错的成绩 马克-约翰斯,他一直都把何毅明当做是人生的导师!如果不是何毅明当时让他留了下来,他可能就只有回家去参加黑帮,哪里像想着有着良好的环境,还有众多支持他的粉丝! 现在看到有人污蔑何毅明,年轻气盛的他早已经忍耐不住了,他在推特上发言:如果何毅明没有那个实力,那你可以到了我们全美男子拳击联赛来试试,看看我能不能把你打成一堆狗屎! 这话也得到了很多的支持!何毅明的粉丝,马克-约翰斯粉丝都起来响应,让约克这个只会吹牛的大话王,去到赛场上看看! 一下子约战的名头给打响了,本身约克或者是马克-约翰斯没有多少的粉丝,如果不是靠着何毅明的一点热度,他们这场约战根本不会得到了那么多人的关注! 不过也是靠着何毅明的热度,才会有人想要炒作一番!看看约克不就是第一个撞过来的人吗? 约翰斯的话一说出来,何毅明就打电话过去了,电话里说:你这样刚好是撞进了别人设置的陷阱中,那人本身就想要蹭一下热度,弄出一点大新闻!你这刚好约战,一下就落入到了别人的圈套中了! 约翰斯细细一想确实如此,不管他能不能赢,何毅明的热度还是被那个人借走!而且还是被这么轻松的借着了! 不过何毅明也不在意,他看过约克的比赛!那个实力根本不是约翰斯的对手,这一下刚好直接把约翰斯给捧出名!这次打电话过来只是为了告诫一下约翰斯,不要热血上头了!再遇到这样的事情,首先先去找俱乐部,找经纪人!
全美男子拳击联赛的造星计划开始前已经登记注册了一个经纪人公司,何毅明旗下的人都跟公司签了合同! 一场约战就这样形成!那一边看到计谋已经得逞,立马就答应了!由于这是个人的比赛,两边的联赛都没有牵扯进来! 约克那边的联赛倒是想进来参一脚,蹭点名气,不过约克直接反水不给他们机会,而是另外找了一个主办单位! 这个主办单位正好是之前举行过何毅明跟WWE那场决战的单位! 那次决战,也给这个单位带来了很多的收益,虽然由于安全问题,赔了一部分给何毅明,但是收益已经超过了他们过去五年的收益! 这个巨大的利益也驱使着他们这次又找了过来,不过他们也知道何毅明那边是彻底得罪了,所以他们直接找到了约克,给了他五百万美元的出场费! 相比之前联赛给了20万,约克一下掉入到了钱眼里,所幸直接反水不在继续给那边的联赛做事,而是授意这个名叫,澳鑫纳场地单位! 这边本来约翰斯还想要在自家的俱乐部里的举办的,不过背后的经纪公司直接接受了这个建议,毕竟在自家的场地里很容易被人找原因! 比如说:场地软了,站不稳!场地硬了,站着脚疼!不熟悉场地,水土不服等等!这些不就是某国足一直拿出来用的借口吗? 。m.。。。。。。。。。。。。。。。。。。。。。。。。。。。。。。。。。。。。。。。。。。。。未完待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