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六章 神仙的交易
岳父委托来处理房产的律师听到岳君酌的话,对于她的懂事很是满意,同时也有些可怜这个女孩子。岳父在国外过得还不错,之所以要卖掉家乡的房子,是因为他在老婆的撺掇下要进行一笔投资,缺少资金,就把主意打到了家乡的房子上面。周律师接受这项委托时并不知道岳父还有一个女儿留在港城,儿港城的房子明显是留给这个女孩子居住的。从村长口中知道了岳父抛弃女儿只给女儿留下这么一栋房子现在还要卖掉后,周律师都开始后悔接了这个CASE。想不到他的委托人的人品如此不堪,如果不是他的职业道德不允许他半途退出case,他真不想这么逼迫一个女孩子。 “岳小姐,这是我的名片。以后有什么法律相关的事情,可以来找我。”周律师递上自己的名片,存了以后能帮女孩儿一把的心思。 岳君酌看出了周律师的心思,微笑着接过名片,随手放进兜里。这个律师人品还不错,不过她有自己的专属的律师。 最终在岳君酌的劝告下,村长和村民们撒手不再管岳家老宅的事情,周律师全权处理老宅以及周围的土地,将其卖了出去。 岳君酌心中略有些可惜,港城的土地价格每年都会增长,这么大块地放到十几二十年后要值多少钱啊!当然,她不后悔,因为岳父的这一举动,她就和岳父断了个干干净净。 “君酌啊,你在外面做什么工作?钱够用吗?要不要我借你一点儿?”村长与岳君酌有点儿亲戚关系,对其还是很关心的,“你可不要学邻村的那个阿花,去做舞女啊。” “放心吧,村长。”岳君酌安慰村长,“我写了两部小说跟几个剧本,赚了一些钱,又和朋友合伙开了一家装修公司。钱绝对够用。” 何止!岳君酌如今可是一个小富婆。写小说和剧本的收入不用说了,她和意家共同成立的装修公司因为超时尚的风格非常受人追捧,许多人都来他们进行装修,意大叔招聘了好些调景岭的老兵进公司,分成两个装修队开工,才勉强应付得了送上门的业务。如今,不止岳君酌钱赚得多多,意家也从调景岭搬了出来,买了自己的房子,许多调景岭的老兵们生活也改善了许多。大家都对岳君酌非常感激。 村长抽了口气:“你说的是真的?” 他无法相信岳君酌一个年轻的女孩子竟然能有这么大成就,明明以前在村子里面的时候,看不出有什么特长啊?啊,对了,这孩子读书读得挺好。难道书读多了,就有本事赚钱吗?是了,这孩子刚刚不说了自己写小说和剧本卖钱吗?果然读书人赚钱的方式跟他们这些大老粗不同。 “当然。”岳君酌笑眯眯地回道,从提包中拿出了支票簿,写了一张支票递给村长,“村长,村子里面的祠堂老旧了,你找人修葺一下吧。这钱算是我对村子的一点儿心意。” 离开村子,直到上了通往市区的小巴,岳君酌依然不是很开心。虽然房子卖了后就彻底断了与岳家和岳父的关心,但岳父的这种做法实在让岳君酌呕心,为原身不值,可怜的孩子,怎么有这么差劲儿的亲人。 “岳小姐,好巧啊。”熟悉的声音中带着惊喜。 岳君酌抬头一看,果然是刘得华。 “刘先生?你竟然坐小巴?不怕你的那些粉丝认出你吗?” 因为看到你在小巴上,我不知怎得就跑上了车。这话能说吗? “粉丝?”刘得华疑惑地问。 “fans的音译,也叫拥趸,思是崇拜某明星的一种群体,多数是年轻人。可以理解为影迷和追星族。”岳君酌回答道。 “哦——”刘得华恍然,一屁股坐到岳君酌身边。 岳君酌从提包拿出自己的墨镜递给刘得华:“戴上吧。” 刘得华不见外地戴上了岳君酌的墨镜,很多不确定的视线消失了。 “岳小姐的心情不好?”戴上墨镜,刘得华能够肆无忌惮地打量身边的女孩子,立刻发现了她的情绪有些不高。 岳君酌摸了摸自己的脸:“很明显?” 她明明将情绪掩饰得很好啊! 刘得华摇头:“不明显,许多人都看不出来。不过我是做演员这一行的,对人的情绪变化要敏锐一些,方才看得出来。” 岳君酌接受了这个理由,想着刘得华对人的情绪这么敏锐,难怪演什么像什么,以后能够夺得影帝桂冠呢。却不知道未来的刘天王并非对谁都这么敏锐。 “发生了什么事情吗?不介意的话可以把我当成垃圾桶,我的嘴巴很严的。”刘得华柔声问道。 “……”岳君酌沉默了片刻,将原身的遭遇以及今天的经过缓缓讲述了出来,憋在心里面难受,不如找一个人分享。她相信刘天王的人品。 听了岳君酌的诉说,刘得华对其怜惜不已,没想到这个在外人面前总是自信开朗的女孩子竟然有如此遭遇。 “他们这么对你是他们的损失,有眼无珠。岳小姐这么好的女孩子,一定能够找到真心对你好,把你捧在手心中的人。” 就比如他!想到这里,刘得华悚然一惊,他,他,他竟然对岳君酌动心了?可他自从与俞可欣分手后就决定将心思全部放到事业上,暂时不谈感情了。现在要怎么办?是坚持事业还是顺从自己的心追求身旁的女孩子? 刘得华深深地看这眼前的女孩子,忽然升起一种感觉:如果他放弃这个女孩子的话,将是他这辈子最大的损失;而若是他不赶紧下决心做决定的话,他很可能失去这个女孩子。 “你这么看这我做什么?”岳君酌被刘得华看得毛毛的。虽然刘得华戴着墨镜挡住了他大半的视线,但依然很渗人好不好? “我喜欢你,我想追求你。”被岳君酌突然一问,脱口而出。 岳君酌:“……” ……………… 竟然收到了神仙的回信!李家姐弟不知用什么词来形容他们的心情,即便把所有的好词摆出来,也无法描绘出他们万分之一的兴奋与开心。 “神仙大人太仁厚了。他喜欢我绣的帕子,我开心来还来不及呢,怎么还能要大人给的报酬?”李周乐失去了平时的冷静,喋喋不休地道,“我明天就进城买一些好的布料和针线,给神仙大人的绣品不能再像上一个一样用那么普通的布料和针线了。给神仙大人的针线一定要珍品、珍品……” 李易书则抚摸着宣纸与白纸爱不释手。之前一张白纸他能够当做宝贝收藏,现在数量这么多的白纸,他高兴得不要不要的,像个傻瓜。还有这宣纸,也让李易书珍惜不已。现代的宣纸洁白如玉、细薄光润,远不是古代工艺能够生产出来的。即使历史上很有名的澄心堂纸也比不上现代的宣纸。 两姐弟各自沉浸在自己的世界中许多,方缓慢地找恢复正常,也才有心思看向“神仙大人”付给他们的“订金”。李易书拿起一个打火机,按照信上所写cao作,一簇小火苗冒了出来。 “打着火了,打着火了。”李易书兴奋地将燃着火苗的打火机伸到李周乐面前。 李周乐也很兴奋,但比之前沉稳多了,笑道:“难道你还怀疑神仙大人给的东西?” 李易书猛摇头:“怎么会呢!” 他的手指头意松,火苗熄灭了。李易书赶紧再点火。松手、点火、松手、点火……小孩儿玩得不亦乐乎。 李周乐出声阻止了弟弟:“玩够了吧?这六个打火机留下三个,另外三个我们明天带到县城去卖了,换到的钱卖布料和绣线。” 李易书放下打火机,问李周乐:“明天交姐夫他们一起去吗?” 李周乐想了想,道:“你去问问他们。若是想去就一起去,若是他们有事儿做,就不要勉强他们了。” “那我把宣纸和白纸分给姐夫他们一些,行不?” “这些纸都是你的,你想怎么做都随你。”李周乐说着,实在也很喜欢雪白的白纸,遂拿起一张,自己收了起来。
李易书分了两张宣纸和三分之一的白纸出来,问李周乐找了一块布包好,出门找温家兄弟去了。正月里的气温依旧很低,但李易书从心里到体表都热乎乎的,寒风刮在他的脸上,他也只觉得是在给他挠痒痒。走在外面的人不多,偶尔见到一两个村民都笑眯眯地跟他打招呼,亲切中带着感激。如今,两姐弟是村民眼中的大恩人,所有人能够熬过这个冬季,全靠的是李家姐弟的接济。 “温大哥,子瑜、子珏,我来了,给你们带好东西来了。”李易书走进温家的院子就大声叫嚷了起来。 门打开,温子珏笑呵呵地走出来:“易书哥哥,你又给我们带什么好吃的了?” “你这个小馋猫,就想到吃的。”李易书伸手拉起温子珏的小手,将他带进屋子里面去。 温子瑜坐在桌子旁用毛笔蘸了清水练大字,见李易书进门了,抬头笑道:“给我们送什么吃的来了?” 李易书没好气地道:“你怎么跟子珏一样,尽想着吃的。” “不是吃的?”温子瑜好奇地问道,“那是什么?” 李易书嘿嘿一笑:“好东西,绝对的好东西。” 温子夏刚刚劈完柴,从厨房里走了过来:“易书,不要卖关子了。你哪次拿来的不是好东西?赶紧拿出来给我们看看。” 李易书笑眯眯地把温子瑜推开,把布包放到桌子上,慢慢地、慢慢地拈起布包的一角打开,再慢慢地、慢慢地拈起布包另外一个角……在温子瑜被李易书的拖延动作弄得不耐烦,要抢着去打开布包时,李易书迅速加快动作,将另外两个角也来开了。布包中的东西跃然众人眼中。 “这是纸?”温家三兄弟看到布包中雪白的白纸,眼睛都直了。先进最好的纸也没有这布包中的纸雪白,就像天上的云彩一样。 “对啊!”李易书得意地道,“温大哥,这些纸是无无意中得到的,分一部分给你们。你们可千万不要让其他人看到啊!” 李家忽然出现的好东西太多,温家兄弟不用他吩咐也知道要保密。何况这纸张实在太好,即便是皇帝也没有用过这样的纸吧?当然不能让其他人看过,从而给他们招祸。 “放心,这些纸我会好好收藏起来。”温子夏示意温子瑜赶紧将布包包好。 “也不用都收藏啦,想用也可以用的。说不定以后我还有机会得到这样的白纸,到时候再分你们一部分。”李易书赶紧道。 温子夏笑了笑:“还是收起来的好。现在我们也没有机会用到白纸写字。” “也对。”李易书点点头,对温子夏道,“温大哥,明天我和jiejie要去县城。jiejie要我问你们有没有事情,要不要一起去?” 温子瑜和温子珏听得眼睛放光,期待地看向温子夏。 温子夏看到两个弟弟的表情,故意做出遗憾的样子,但见两人全部失望地垂下脑袋,突然笑了道:“正月里没有多少事情,我就陪你们一起去一趟县城吧。” 温子瑜和温子珏立刻叫了起来:“我们也要去。” 温子夏呵呵一笑:“将你们两个留在家里,我还不放心,怕你们把屋顶都掀翻了。” 李易书取笑道:“温大哥把你们当作孙悟空了。不过我觉得子珏这么爱吃应该是猪八戒才对。” 温子瑜和温子珏不明所以,好奇地问道:“孙悟空是谁?猪八戒是谁?” “孙悟空是一只猴子,一个非常了不起,能揉上天入地的猴子!”李易书得意地道,“孙悟空是我大哥给我讲的《西游记》故事里面的主角。他可厉害了,不但能够大闹天空,还能够降妖除魔,一个跟头能翻十万八千里,拥有七十二变,一双火眼金睛能够看穿所有伪装,可厉害了!我最崇拜孙悟空了!”